127:遗弃(1/2)
林空空曾在脑海中预演过无数次白晨风知道真相时的样子,或是不可置信、或是冷脸相对、或是歇斯底里的质问……但是,她没想到会是这样的。
没想到他会把她一个人扔在这个她一点儿都不熟悉的绿水村,他不知道没了他,她是会害怕的么?没想到他会说再也不要见到她,没想到前一刻还卿卿我我,下一刻却要形同陌路。
她以为他们分分合合的十年,这中间有朝夕相对、有相濡以沫、有不离不弃、有情意绵绵和如胶似漆。一直以为他们之间不是她的一厢情愿,也是有爱情的,不然他不会对她那样好,只是,自己爱的更深而已。
爱情,她的爱情,现在看来多讽刺?骗来的东西注定不能长远。
她在地上已经坐了很久,猛然想起什么,起身进了内室,神情恍惚的躺到床上。
她想强迫自己睡会儿,可是许久也睡不着。
清晨时候,他还曾拉着要起身的自己,霸道的让她陪他多睡一会儿。时间明明还没过去多久,为何一切就都变了?
她把手轻轻放在小腹上,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有一个孩子。她虽然没怀过孕,但常识还是有的。最近的呕吐和嗜睡,以及向来准时的生理期推迟了这么多天,隐隐的总觉得她可能有孕了。
胸膛里翻涌着的情感又酸又涩,从最初的手足无措到冷静下来,她无比庆幸自己没有告诉他。就算真的有了孩子又怎样呢?无外乎两种结果,一种是他会因为孩子接受她,一种是他强迫她去流产。
这两种都不是她想要的,她爱他,很爱,但这不代表在他面前就会毫无尊严。她是有心的,她会疼,她也会为自己的十年感到悲凉。
姐姐的十年,是他们尚不懂得情滋味的童年、少年时代,却得到了他全部的爱。她的十年,是年轻女子最美好的十年,从情窦初开到至死不渝。
因为她晚遇见他,就要被遗弃、被指责么?她虽顶了姐姐的身份,但一个名字和一个真真切切的人,哪个更重要?这些年陪着他的是她,不是纪蒙蒙这三个字。
如今,他这样对待她,不公平,一点都不公平。
谁能告诉自己,她有什么错?她是骗了他,可就算是骗了他,他也不该这样对她。
他们在一起快十年了,这十年就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换不来么?他当她是什么?要不要都是他决定,他为什么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她什么都不在乎,甚至连个身份都没求过。
她不是小女孩儿,她二十七岁了,她该有个家庭,有个可以让她依靠的避风港。可他给她什么了?弃如敝履!她不接受,永远都不要接受。
清楚的知道自己被抛弃了,身体控制不住的发抖,她觉得冷。就像母亲去世的那年一样冷,从心底散发出来的严寒。
林空空用手掩了眉眼,她不想哭,只是想让眼前暗下来,黑暗可以让她更清楚的思考,光明却只会让她觉得悲凉。
不信他会这样绝情,那个她爱了十年的男人,那个会把她捧在手心的男人,可他的每句话还是清晰的盘旋在脑海里。
他说:“当时我与你素昧平生,你以为因着你长着蒙蒙的脸我就会爱你么?”
他说:“我再也不想见到你,骗子。”
他说:“要我原谅你?除非山崩地裂,四海水竭。”
……
他不顾她的哀求挽留,甚至在她承认真相后,连句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她,他硬生生掰开她握在他手臂上的指,不管她的疼痛。
林空空讽刺的笑了,她讨厌这样的他,如此绝情,也讨厌这样的自己,面对他的绝情依然放不下。
她不想爱了,真的不想了,她觉得爱他很累、很绝望。可是,为什么自己做不到?为什么不能像他一样绝情?为什么……
最终她没有一滴泪水,只有无止尽的心疼。她不要再想之前的事,大脑却不受控制,过往的一幕幕,一闪一闪的在脑海间跳跃。
十七岁半还不满十八岁的时候,初见他,眉目清冷、风华绝世的样子,让她一见钟情。
十八岁生日时,他吻了她,说:“自此以后,你就是我的了。”
二十三岁时,离开他,独自一人去了瑞士。
二十七岁,她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毅然决然的回到s市。以为他们之间不会再有交集,她只想远远的守着他,后来却依然有了打不散的纠葛,历经生死、不离不弃。
她一想到过往的种种美好,都是他给姐姐的,丝毫与自己无关就心疼难忍。没有人愿意做替代品,尤其是爱情的替代品。因为,这种情感和友情、亲情的最大差别就是,它,是唯一的,是不可替代的。
不管愿不愿意承认,她终于认清一个事实,就是白晨风从始至终爱的都是纪蒙蒙,一个名字、一个身份、一个符号,与她这个人毫无关系。
林空空起身,把屋子里和他有关的东西统统收拾起来,打包放到床底下。她皱眉思考,被人遗弃的女人该做什么呢?寻死觅活?无奈苦笑,她不死,她才不要死,从被查出心脏病的那一刻,就没人比她更希望可以活下去。哪怕只是多一秒,她也要好好看一秒这个世界。
你不要我了,那我也要好好生活,既然,不想见我是你要的,那么,我给你。
她到屋外,看着桌子上的米饭和菜肴,冷了,就想填火热下。不出所料,浓烟呛得她咳了很久,所幸最后还是生着了火。<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