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颜氏书坊(1/3)
颜之推的手稿?
颜之推的曾祖颜腾之,以草书名世祖父颜炳之亦以草书见称其父颜勰工于草、隶、飞白儿子颜勤礼工于篆籀孙子颜昭甫工篆籀、草、隶书五世孙颜真卿
但颜之推的书法如何呢?
颜氏家训杂艺篇他说道:“吾幼承门业,加重,所见法书亦多,而玩习功夫颇至,遂不能佳者,良由无分故也。”
他承认他虽然自幼学习草书,但没有天赋。
于是,他说道:“然而此艺不须过精。夫巧者劳而智者忧,常为人所役使,更觉为累。韦仲将遗戒,深有以也。”
这门技艺没必要学得太精深。否则就要能者多劳,智者多忧,常被人家役使,更感到累赘。魏代书法家韦诞韦仲将给儿孙留下“不要学书法”的训诫,是很有道理的。
也不知道他这番感慨是因为自己没天赋才这么说的,还是他真的认识到:“人如其字、字如其人”是一种荒谬的言论。
电视剧白鹿原中,白鹿原上的人们在祠堂聚会时都要跟着一起念乡约,甚至还实行族规,惩罚不遵者。不过白鹿原中的乡约不能经典且全面地代表中国的家庭教育文化,它代表更多的是一个隶属于集体性质的约定。
家训是最能体现中国古代家庭教育和家族理想的经典代表。
家训,别称家诫、家范、庭训,是指族中长辈对子孙的垂诫与训示。
家训是随着家庭的产生而出现的一种教育形式,随着家庭的发展而不断地丰富、完善,与社会制度也有着密切联系。每个家族,一般都有族规、家训,内容也因家族而异。
家训内容一般都会涉及:国法家法,严格遵守同族和睦,闾里友好敬贤尊长,抚孤助困合乎礼教,以正名分尊祖敬宗,规范祭祀修身齐家,约束言行。
家训,说白了就是以前的家庭的治家之仪轨,修身之准则,必须人人遵守,堪为“一家之法”。
除了颜氏家训外,历史上比较有名的家训还有:包拯家训、诸葛亮的诫子书、曾国藩家书、浦江孝义门的郑氏规范、泗门谢氏的谢氏家训、朱柏庐所著的朱子家训等。
家族的存在,保证了中华文明虽然几经磨难,但依然能传承至今。所以,每一部家训都是中华文明的组成部分。
颜氏家训的名声更是这些家训中的佼佼者。
唐代以后出现的数十种家训,莫不直接或间接地受到颜氏家训的影响,所以,有人说它是“古今家训,以此为祖”。从颜氏家训之多次重刻,虽历千余年而不佚,更可见其影响深远。
但在殷清风看来,颜氏家训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的确不失为一部全面教导子弟的训言,但从现代角度来说,里面还是有些不妥当的内容。
治家篇中“妇主中馈,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助其不足。必无此鸡晨鸣,以致祸也。”
用白话文解读就是:妇女主持家中饮食之事,只从事酒食衣服并做得合礼而已,国不能让她过问大政,家不能让她干办正事。如果真有聪明才智,见识通达古今,也只应辅佐丈夫,对他达不到的做点帮助。一定不要母鸡晨鸣,招致祸殃。
这句话不能全无道理,也不能说颜之推有性别歧视。
首先,古代是男权社会。在教育并不普及的情况下,除了比例较小的女性能读得起书外,大多数女性是没机会识文断字的。
其次,古人认为只有读过书的人才通事理。所以,见识与相对要少的女性,在处理事情上的大局观是不够的,不能委以重任。
这样的结论不能说太过于偏颇。但,后人由此就可以推导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的歪论。
养生篇的第一句:神仙之事,未可全诬但性命在天,或难钟值。
这句话解释为:得道成仙的事情,不能说全是虚假,只是人的性命长短取决於天,很难说会碰上好运还是遭遭厄运。
既然是养生,偏偏又信天命。
“夫养生者先须虑祸,全身保性,有此生然后养之,勿徒养其无生也。”:养生的人首先应该考虑避免祸患,先要保住身家性命。有了这个生命,然后才得以保养它
养生或长寿的前提,的确是你要先活着。但这个避祸该怎么避呢?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避祸吗?
颜之推一生两次被俘,三历亡国,经梁、西魏、北齐,隋四朝,饱经时事变迁,九死一生。由此可见,他的人生观里有一种“看破红尘”的颓废思想在里面。
归心篇:内外两教,本为一体,渐积为异,深浅不同。
解释为:内外两教佛教与儒家,本来互为一体,经过逐渐的演变,两者就有了差异,境界的深与浅有所不同。
以及:“释三曰:“开辟已来,不善人多而善人少,何由悉责其精洁乎?见有名僧向行,异而不说若睹凡僧流俗,便生非毁。且学者之不勤,岂教者之为过?”
解释如下:开天辟地有了人类以来,就是坏人多而好人少,怎么可以要求每一个僧尼都是清白的好人呢?看见名僧高尚的德行,都放在一旁不说,只要见到了几庸僧人伤风败俗,就指责非议谤毁。况且,接受教育的人不勤勉,难道是教育者的过错?
很难相信这些是颜回的后人说的话。
坏人多而好人少?这是性本恶与性本善的冲突啊
另外,颜之推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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