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半步金丹(1/2)
按理说聂人王修为比之如今的林枫还要高出一个小境界,后者如此贸然使用北冥神功吸取其功力,本会有“倒灌”之危。
但一方面聂人王此时处于重伤昏迷状态,完全失去了对于自己身体和功力的掌控,无法与林枫以内力交锋;另一方面,林枫原本毕竟达到过筑基巅峰的修为,此时虽然退步了,但对于力量的掌控却已经还在。
两种条件相辅相成之下,林枫才能如此安然的吸取聂人王的功力。
在吸取功力的过程中,林枫一直将聂人王身周各处大穴给点住了,并始终保持其停留在昏迷状态,防止意外之事生。
毕竟对方的修为高出他一个境界,即便以林枫对于北冥神功的娴熟程度,吸纳如此多的功力,也足足用了近一天功夫。
仅仅如此还不够,林枫又耗费了一夜时间,才将内力变得基本圆融,调用起来无甚滞碍。
而就在他调息完毕的那一刻,林枫只觉得天地元气如疯了一般向着自己聚拢而来。丹田之中已经犹如长江大河一般壮阔的液态真气海洋,竟是形成了一个如同天上星系般的螺旋漩涡,并以一种玄妙的韵律和姿态,自行运转起来。
在其自行运转了七七四十九个周天之后,一颗散着淡淡金光的丹丸,突然降临在那漩涡的中心,若隐若现,霞光万道!
林枫只觉得自己的功力瞬间凝实了一倍,同时也增长了一倍。
不过那颗金光熠熠的丹丸,仍旧是保持着若隐若现的姿态,最终还是没能完全显现而出。
“这算是……半步金丹吗?”林枫感受着愈强悍且圆融的真气,惊喜不已,“我能感觉到,只要再有一个契机,立刻就能真正成就金丹!不过至多一年半载,必能成功迈入!”
至于这个契机是什么,不好说。有可能需要经历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战,有可能需要服用一棵珍贵的天材地宝,也有可能只是看到了一朵鲜花……只要触动到道心,引最后一次蜕变,金丹之境便自然会水到渠成!
不过,就像林枫所感一样,他的领悟和功力都已经足够,突破已是必然,只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而已。
“这一击之仇,是时候还回去了!”
看着右臂上已经基本自愈,看不出什么伤痕的右臂,林枫眸中闪过一道冷光,嘴角也噙着一丝冷笑。
起身离去之时,在功力尽失,仍旧昏迷的聂人王身前,林枫停留了片刻。
“罢了,聂风于我还有用,杀了他爹总是不好。反正他也不曾见到我真正面目,那就放他一马。”
思忖片刻,林枫从神玉空间取出迷踪望月枪,随着粉尘簌簌地飘起,一行金钩铁划,凌厉至极的文字浮现出来。
“救汝一命,取汝功力;恩怨如此,两不相欠;如欲报仇,林枫恭候!”
二十四个繁体大字,就刻在洞口有微光照入之处,只要聂人王醒来,必然看得见。
至于对方会作何反应,有何选择,林枫根本不会在意。
要来寻仇?那就尽管来!
等你功力恢复的时候,小爷都不知长进多少了,会怕你?甚至,到时候还不在不在这个时空都难说!
又从神玉空间取出足够两三日份量的水果和面包之类的常备食物,放到聂人王身前,便起身离开了洞穴之中。
他现在要去的地方,乃是当今天下第一帮派,也是让无数江湖人士闻风丧胆,两股战战的地方——天下会。
此番去天下会,所谓报那一击之仇,不过是顺带而为,真正的主要目的,则是带走风云二人。
依照原剧情的展,“七武屠龙”之事将会在大约三四十年后生,也就是说林枫还有至少三十年的时间,为屠龙之事做出详尽至极的谋划。
仅凭自己一人,即便林枫到时早已突破至金丹期,甚至更进一步,但他也仍旧没有把握能够成功屠龙。
在这种情况下,收拢有天赋的孩童,然后进行培养,自然就是最好的方法之一。
聂风和步惊云作为风云系列的主角,其天赋和气运,那都是逆天到无需赘言的。
以原剧的刻画,聂风几乎是一个纯善到有些愚昧的人,收其为徒几乎不会存在背叛的风险。而步惊云虽然性格冷漠,为人亦正亦邪,但对于真正的朋友,比如聂风、秦霜等人,向来也都是生死相护的。
所以,这两个人既有天赋,又重情重义,完全值得他花费精力去培养。
再者说,林枫想要成为武林盟主,孤家寡人总是不太像话,能有几个门人弟子,那是再好不过。
许多关于屠龙的准备布置,都需要信得过的人去布置,林枫不可能做到事必躬亲。
打听了一番天下会的所在之处,林枫施展轻功,日夜兼程而去。
这赶路的功夫,正好也让他更加熟稔半步金丹的功力。
大约四五个时辰的全赶路,终于赶到西南天山脚下。
天山,高耸入云,乃是天荫城一带群山之,此处有着着一个威震武林的一代大帮——天下会!
天下会总坛正是设于此天山之巅,房屋殿宇倚山而建,雄伟巍峨,气象万千,令人心驰神往。
林枫一袭白衣而来,四五千里的路程对他来说,却是没有造成一丁点儿的消耗,倒让他更为神采奕奕了。
因为无论是凌波微步,还是惊鸿,都是运转之后生生不息的轻功法门,不但不会耗损功力,反倒还能衍生和打磨真气。
施展这两项功夫所耗费的,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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