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二次开庭(2/3)
营救沈浩良的行动,我可以接近中组部的领导,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我到中组部求见副部长梁晓华,梁部长很忙只给我30分钟的时间听取我的回报。他听完汇报非常高兴,主动提出打电话让最高人民法院派人到黄原省人民法院监审。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本来中组部领导对黄原省的领导班子就不满意,经历了这个冤案他们会更加不满。一个挂职锻炼的干部到黄原省任职一年就被人算计了,这说明黄原省的领导班子太复杂太贪腐。只要沈浩良的案子翻过来了,钱有福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黄原省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三河市市政府招待处的杀人案。由于初次审理这个案件的时候时间仓促被告原告都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当时沈浩良误认为自己jiān_shā了心爱的小女孩儿一心求死,承担了所有的罪名。黄原省人民法院的法官为了取悦于省领导判处了沈浩良的死刑草草了事。一年后,被告方要求重新审理这个案件时才知道这个案子并不简单。所以,原告方也聘请律师了一位有名望的律师段洪波出庭辩护。由于案件中被告是三河市原市长,法庭允许三河市的领导及相关人员旁听审理过程。三河市大部分市委常委都到法院旁听。
法庭主审法官宣布开厅,原告代理人段洪波首先提问:“被告沈浩良作为一位正厅级的市长应该廉洁自律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为什么强迫客房服务员高婷婷并且摧残至死?”
被告代理人程铁军说:“请问原告代理人段洪波先生,你所代理的原告是谁?请出示她的**明文件。”
段洪波说:“我这里有高婷婷的**,难道**不能代表她的身份吗?”
程铁军说:“能不能把高婷婷的**交给我看一下?”
法官说:“可以!请原告代理人把**转交被告代理人验证。”
法庭领导员把高婷婷的**交给了程铁军。
程铁军看了一眼就举起**说:“请看这一张**上图像模糊文字偏小纸质发黄边沿不整齐,很明显是一张假**。段洪波先生作为一名资深律师连**的真假也看不出来,你不觉得失职吗?”
法官们听了程铁军的发言个个目瞪口呆,全场旁听的人议论纷纷。
程铁军说:“请主审官查看高婷婷的**。”
主审法官看过**说:“这一张**确实可疑,我们可以通过仪器进一步验证。请被告继续发言!”
程铁军说:“原告说沈浩良将高婷婷折磨至死的罪行不能成立。”
段洪波说:“沈浩良亲口承认他睡了高婷婷,并且在认罪书上签了字,这还能有假?”
程铁军说:“有人用特殊手段弄虚作假掩盖了事实真相,沈浩良误认为自己杀害了无辜的服务员高婷婷心情无比沉痛才愿意为她抵命。作为法院的执法人员应该依据可靠的证据量刑,不应该轻信口供。”
段洪波说:“我这里有很多照片和旁证材料。省公安厅的警察亲眼目睹了沈浩良和高婷婷在一起的犯罪现场。警察和客房服务员亲眼看见高婷婷死在沈浩良的怀里。”
程铁军说:“请法官们想想看,沈浩良把人杀死以后不逃跑脱罪仍然抱着死人等警察过来捉奸,能有这么傻的杀人犯吗?”
段洪波说:“也有可能沈浩良不知道高婷婷死了,在被窝里折腾累了就睡着了。”
程铁军说:“请问原告,高婷婷是怎么死的?”
段洪波说:“当然是沈浩良折磨死的。”
程铁军说:“沈浩良使用的凶器是什么?”
段洪波说:“男人折磨女人还用得着凶器吗?用身体就行了。”
程铁军说:“请问两个健康的人在一起能死吗?”
段洪波说:“高婷婷下身破裂流血过多导致死亡,床上的血迹很多人都看到了。如果不信可以看现场拍摄的照片。”
程铁军说:“初审的证明材料里有23份旁证材料,证明沈浩良和高婷婷同居了10个月。请问同居的含义是什么?如果同居就是上床的话,高婷婷的下身破裂的说法能成立吗?如果高婷婷和沈浩良上床已经有10个月了,这次还能流血吗?”
段洪波说:“那23份旁证材料都是道听途说,谁也没有亲眼看见沈浩良和高婷婷上床。可是,沈浩良抱着高婷婷睡觉的丑态很多人都亲眼目睹,这还能有假?”
程铁军说:“沈浩良抱着高婷婷睡觉等警察和服务员过来参观,这种景象谁能相信?”
段洪波说:“不管你信不信,事实就是如此。”
程铁军说:“由此可见沈浩良抱着高婷婷直到警察到达现场还没有醒过来,只能有一种解释。就是沈浩良服用了大量的药品导致他失去意识昏迷不醒。”
段洪波说:“你怎么断定沈浩良服用了大量的药品?”
程铁军拿出两张化验报告说:“这是案发四小时后三河市人民法院法医出具的化验报告。沈浩良和高婷婷用过的茶杯上都有同一种**,沈浩良和高婷婷的胃液里也有这种**。由于这种**的作用导致他们失去意识昏迷不醒。”
段洪波说:“他们服用**也是非法的,也应该为他们的罪恶行为负责。”
程铁军说:“这些**不是他们自愿服下的,是有人偷偷下药。”
段洪波说:“你有什么根据断定有人给沈浩良下药?”
程铁军说:“请大家仔细听一下现场录音。”
程铁军拿出一个精致的小型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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