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断袖之癖(1/2)
南宫霄天一手握住执笔的小手,另一只手虚搭在沐九思的腰上。这个姿势就象把人整个圈在怀里,两人却都没意识到他们贴得有多近。
“放松,不要过于用力。指实掌虚,掌竖腕平。落笔要稳,运笔须流畅不可滞怠,收笔利落,不能犹豫。”
两手执一笔,大手带着小手一气呵成,一个遒劲有力的大字跃然纸上。
“……呃,好像是比我写的好看。”沐九思微侧了头笑笑,“再写几个。”
冬日的暖阳透过窗棂洒落进来,倾泻在相叠的身影上。从南宫霄天的角度来看,小东西被笼在光晕中,细白的肌肤晕了一层金泽,耳后那颗梅花形的红痣愈发娇艳得不可思议,让人移不开眼。
淡淡的清雅幽香似有若无地萦绕于鼻尖,鬼使神差地,他俯首靠近,就在他的唇即将贴上那颗红痣时,“阿嚏”一声,随着身体剧烈地晃动他的唇偏离了方向,神魂瞬间被沐九思这声响亮的喷嚏惊醒。
几息之后,他缓缓松了手,轻咳了一声:“专心些,继续写。”
沐九思对刚才身后发生的事一无所知,不满地撅起嘴嘟囔道:“都写了一下午了,脚麻手酸的。”
南宫霄天已踱回到桌边坐下,随手打开一个雕工精细的木匣,黑色丝绒衬的匣子里放了五颗珍珠。
“咦!这珍珠好大呀!”沐九思惊叹一声,趁机丢下笔,过去从盒子里拿起一颗,对着阳光看。
手里的珠子硕大饱满,晶莹圆润,色若淡金,在阳光下散发着五彩光泽。
“这不是普通的珍珠,是东珠。产于乌拉城一带,易数河不得一蚌,聚蚌盈舟不得一珠,因此极为珍贵。”
沐九思连忙将手里的珍珠小心翼翼地放回到匣子:“沈修齐倒是挺大方,随便一出手就是这么贵重的礼物。”
“怎么,后悔了?”南宫霄天挑了挑眉峰。
“嘁,我才没那么肤浅。”沐九思扬了扬爪子,“我可是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服的人。”
说着伸手拿过另一只匣子打开,入眼的是一棵近尺长的人参。散发着微苦香气的人参已然成了人形,白中带黄,光润细腻,须根稀疏而长,却是极其完整。
“啧啧,好丑。”
“丑是丑了些,关键时刻却可以吊命。”
两人谁都没有想到南宫霄天一语成谶,这棵千年人参后来真的成功吊住了一个人的命。
对于偷亲失败这件事,南宫霄天开始并未放在心上。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在面对小东西的时候,总有一种喉咙发热,想要亲上一口的冲动。
无论是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还是晕着淡粉的脸颊,抑或是莹润小巧的耳珠,甚至还有那带着一点点樱红的唇……对他来说都透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吸引力。
这一发现让他有生以来第一次陷入了迷茫,同时还隐隐约约有一丝不安。
他知道有些人猜测他不近女色是不是因为好男风,就连那位高高在上的皇兄也曾试探过他和段长风的关系到底是不是如传闻那般。对此,他只是呲之以鼻,他心里清楚,自己是对情爱没有兴趣,无关男女。
可是现在,他一向冰封的心出现了裂痕,就象静谧多年的深潭被投入了一颗石子,虽小,却能带起串串涟漪。
最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居然是一个还未长大的少年。大夏朝虽不至于男风盛行,却也并不排斥,不然象竹香苑那种地方就不会公然存在了。
不过,南宫霄天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有断袖之癖。他觉得一定是小东西总是与他形影不离,从而给他造成的错觉。就象当年的老十?对,一定是这样的。只要不再每天朝夕相处,这种奇怪的想法自然会消失。
如是想着,南宫霄天给沐九思派了个差事——协助许正洁推行新的记账法。
当初就是因为许正洁对新式记账法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才让南宫霄天注意到他。可是后来,一直忙于卫国公被杀一案,这事儿就耽搁了下来,现在倒是可以开始进行了。
沐九思得知后,高兴得不得了,终于可以不用整天困在燕王府里,对她来说简直就是个美差。虽说她前世不是学金融会计专业的,但以她所掌握的知道来看,在这个时代已经足够用了。而且,她只需提供方法,许正洁会结合实际情况推广实施。
南宫霄天让人备了一辆马车给她,虽然只是辆不大的普通马车,那也是专车,每天巳时去,申时回。工作时间短,府衙提供工作餐,还有专车接送,这要是放到前世,不用说那些普通职员,就是高级白领也没这个待遇。
前世因为家庭的变故,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上。努力学习,认真工作,只为了有朝一日成为象养父那样优秀的刑警。
到了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都变了,没有了追求的目标,人反而活得更轻松了。沐九思本就是个随和的人,之前又多次去过府衙,早就混了个脸熟,这回天天来报道,很快就和这里的人打成了一片。
要说最高兴的还属捕头汪德本,虽说沐九思这次到府衙跟他并没有工作上的交集,但只要得了空,他就会跑来凑热闹。
这天吃完午饭,沐九思准备散步消消食。她每天工作的地方在堂前公廨,从房里出来,就是大堂。堂前竖有戒石,正面额书“公生明”,两侧书“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堂左右为承发司、永平库,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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