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初探(1/2)
一提到正事,凌俐不由自主挺直背脊,在脑海中默默捋了捋案件脉络,开始认真回答。
案情其实也算简单,就像南之君那天说的那些。
位于海东省的山崎种业公司,三年前和位于琼海省的华易高科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由华易高科提供“品优千号”的稻种转让给山崎种业,由山崎种业繁育推广。
之后,因为市场策略得当,“品优千号”推广得很顺利,在两湖、岳西省,种植面积达到了两万公顷,也给山崎种业带来了巨额的利润。
这三个省,在地理位置上正好处于不南不北的位置,南北种业的沟壑不那么明显,大家都各有市场。
前两年,并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到了去年,“品优千号”大规模减产、绝产,上万户农民受到影响,反应很大,甚至出现了极端的事件,导致出售种子的山崎种业分公司被砸,冲突中还有人员受伤。
再之后,为安抚受减产影响的农民情绪,山崎种业当时一共赔偿给农民接近五千万。
对于这样一个事件为什么会和南之易联系起来,则要从当初提供种植的华易高科说起。
当时一听这公司名字,凌俐就知道,多半这个“易”字,和南之易有关。案卷材料也证实了这一点。这个公司,是五年前南之易入股过的。
只不过,南之易是靠技术入股,后来一个人撑起一个科研团队,负责研究培育新稻种,而当时主要的工作,就是改良“品优千号”。
“品优千号”的培育过程,在交到南之易手里之前,实际上已经培育了十年之久,辗转流转到华易高科手上。这是国内很少见的粳籼杂交稻种,产量高、口感好,有着广大前景,技术却不成熟,南之易当时攻坚的,主要就是“品优千号”高温下结籽不好的问题。
南之易加入团队的时间倒是不长,可那短短一年的时间,稻种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之后成功通过国家审批上市。再之后,稻种转让给了山崎种业。
三年前,将种子转让给山崎种业以后,华易高科公司就停止了经营,另外两位股东,一位因病去世,一位移居海外。
所以,当“品优千号”绝产问题暴露出来的时候,山崎种业找上了国内能找到的、这好大一个活靶子的南之易。
说到这里,凌俐皱了皱眉:“可我觉得事态没那么严重,退一万步说,就算南老师是股东应该承担责任,可他只就出资额承担有限连带责任,不可能要赔到两亿。山崎种业看不到这一点吗?”
山崎种业的诉请里,除了赔偿给绝收农民的五千多万以外,还算上了名誉损失一亿五千万,其中累计了十多项名誉受损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头是公司因为受到绝产风波造成的股价下跌。
姑且不说这个股价下跌能不能计入名誉损失,就算是法官脑子进水全部给计入赔偿金额,可是,华易高科不复存在,鞭尸都鞭不到,而南之易只是华易高科的股东之一,他仅就自己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南之易当时以技术入股,占一千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他最多只用赔三百万。
这就是最让凌俐想不通的地方。
不管做什么事都要讲个成本问题,这全赢也就拿得到三百万的官司,先不说硬生生把标的额提到两亿的律师费得交多少了,光是立案时候就要预交一百来万诉讼费,还得劳心劳力跑到南边来打官司,付出和收获,完全不成比例啊!
山崎种业才是脑袋进水了吧?
田正言看了凌俐一眼,并没有回答她的疑问,只淡淡问道:“基本案情就是这样,那么对于证据,你有什么看法?”
凌俐有些抓瞎起来。
对方在起诉时候提供的证据其实相当少,无非就是一些程序性文件,除了起诉状以外,就是什么公司注册登记信息、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什么的。
对方的证据里还有华易高科的公司章程,哪怕这个材料,她都是一个字一个字掰开看过的。
这一堆东西,除了能见识见识所谓的上市公司法人代表被身份证复印件坑成烧糊了的卷子一般的形象,没有其他有用的信息。
她只好老老实实摇头:“我实在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反正,从表面上看,她过目的这些材料都很正常,也几乎没有价值。至于有没有她看不出来的暗涌隐藏在这一堆文书里,凌俐不得而知。
所以,说完之前那句话,她就乖顺地低下头,等着田正言的批评指证。
要说人跟人的差距,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田正言和祝锦川不一样,他不是专门搞知识产权的,从凌俐偷偷在网上搜索的他的个人资料,田正言这些年发表的论文写的专著,涉及海事海商法、经济法学的居多。
而据他自己说,以前当律师时候代理的案子,以海商合同纠纷居多,什么共同海损海难救援,属于凌俐一听就懵圈、司考时候也是强行记忆过目就忘的类别。
要说知识产权案子,这竟然是他头一件,还是被赶鸭子上架一点都没有准备的类型,甚至都不如凌俐至少有过一件植物新品种案子的代理经验。
凌俐本来厚颜无耻地认为大家同一起点,可田大牛法学基本功扎实触类旁通,看起案例来一目十行过目成诵,同一个案例她还没看到“本院审理查明”,人家已经看到“诉讼费由xxx承担”。
然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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