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合作愉快(1/2)
果然,诚如沈毕之所言,金银加到了一定的程度,众人又开始加起了别的东西。
一个身姿佝偻、面容苍老的老汉率先捧出了一根千年的人参,他的上布满了老茧,指甲缝里都是黑色的泥土,那是经年累月留下来的,洗不掉的。
把人参递出去之前,他甚至在衣襟上擦了两下,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这老汉,要么是个农民,要么是个药农,左右跑不了和泥土打交道,且是一辈子的交道。
骨瘦如柴的书生拿出一方带着梅香的砚台,眼神里是彻骨的爱意和浓浓的不舍。
他的很好看,骨肉均匀,白皙纤长,和他整个人都有些不搭。这样好看的拿着墨色的砚台,黑白分明,好看极了。
他把砚台放在木枭身前的桌子上,一双都在颤抖。
身穿白衣戴着帷帽的女子解下随身携带的宝剑,重重地拍在了桌子上。
剑鞘上镶嵌着巨大的鸽子血和绿松石,晃的人眼生疼。
江湖上似乎总有些这样的女侠,喜欢穿白衣,喜欢戴帷帽,喜欢用花里胡哨的宝剑和同样花里胡哨的剑法。
唯一不同的,就是,有的倾国倾城,而有的倾国、倾城。前者让人如痴如醉,后者让人撕心裂肺。
越来越多的人走上前去,越来越多的宝贝堆砌在木枭面前的桌子上。
不过就是询问一个问题,生生变成了斗宝会。
满脸络腮胡子的魁梧大汉上前一步,半边脸上都被一条伤疤占据着,凶煞之气立现,好像有一把无形的大掐住了每个人的喉咙,压抑的让人难以呼吸。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直接甩过去,几乎要摔在木枭的脸上。
幸好木枭也不是弱的,眼疾快接了下来。
那轻飘飘的一张纸是什么东西啊?哦,原来,是一纸书――朝廷颁布的――悬赏江洋大盗的书。他在用这种方式,向木枭表明,他可以替他去杀任何人。
公仪南扭了一下,发出骨骼碰撞的“嘎吱”声,他舔了舔嘴唇,“胡彪,江湖人称彪爷,代号刀疤,半年前杀了江南一带有名的皇商林大有全家百一十口,放火烧了林家宅院,还掘了人家的祖坟,当地逮捕失败,上告朝廷,悬赏八百两。”
顿了一下,公仪南又满怀期待地说道,“我能抓他吗?”
翠浓斜睨了他一眼,“你缺钱?”
“这倒没有!”公仪南摇了摇头,又补充道,“为民除害,实乃我辈应尽之责!”
“呵呵呵……”翠浓看着他,就像是在看一个智障。
公仪南面对着沈毕之,大义凛然道,“我既穿上这身衣裳,拿着这份俸禄,就得对得起它们!大丈夫行事,仰不愧于天,俯不愧于地,间也要无愧于自己的良心!”
这一刻,这个平日里不说话高冷清贵、说话猥琐痞气的男人难得正经,形象一下子高大了起来。
若非形式不允许,沈毕之真想给他鼓个掌。且不说他能不能做到,便是有这份心,也值得赞赏。
翠浓白了他一眼,“大话说的太满,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妇人之见!”公仪南如此说道,又觉得不够,再次强调道,“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
“是是是,我见识短,比不过闻人妹子!人家头发多短啊,见识也的确是比我长,一个人就敢敲锦衣卫衙门的鸣冤鼓状告身为锦衣卫的未婚夫,真是比不了!”
翠浓口的闻人妹子,名叫闻人浅,是公仪南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子。最重要的是,妹子很强大,一个人上京都状告公仪南不肯成亲是为不忠不孝,而且,她留着特别个性的光头。
可以说,闻人浅是公仪南的死穴,他一下子就熄了声音,只用渴望的眼神望着沈毕之。
算起来,这两人也算是冤家聚头了。这一路行来,几乎天天都在互相揭短嘲讽过来的。
那眼神太过热切,实在难以招架,沈毕之只好点头同意,“离开时,你可以带着他!”
“多谢大……爷,多谢爷!”公仪南一高兴,险些暴露了沈毕之的身份。
另外一边,已经进入了**。
一个小厮模样的年轻男子捧着托盘放到桌子上,掀开红布的一瞬间,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托盘上是一节指,女人的指,惨白色,看样子切下来已经有些时间了,上面还戴着一枚银戒指,细细的戒指,装饰着花朵的纹路,那纹路又巧妙地构成了“芙虞”二字。
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
一双银,一双人,何等的深情款款。
看到这节指,木枭的脸色一下子难看至极,他紧紧揪住那小厮的衣领,直接将人提了起来,“你们把她怎么了?”
那小厮也是个硬骨头,双脚离地,却依旧冷静自持,“主子说了,要么木公子为己所用,要么就让那女人陪葬!”
“我答……”几乎没有犹豫,木枭一口答应了下来,也无力地垂了下来。
“他们说爱让人盲目,让人看不清,看到了木公子你,在下才知道所言果然非虚!”沈毕之打断他的话,站起身顺了顺衣摆,小步地踱过去,“你今儿个答应了他,芙虞恐怕才是真的活不了了!”
“你是谁?”木枭好像是才发现沈毕之一样,目光之充满了戒备。芙虞的名字,除了他,竟然还有其他人知道!
沈毕之笑的一脸无害,“来帮你的人!”
“帮我?”木枭不相信,除了芙虞,他没有任何事是需要别人帮忙的,而抓走芙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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