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失物纠纷(1/2)
唐大鹏点点头,心里有了底。拿起第一张状子看了看,工工整整的正楷。虽然是繁体,不过这么久已经看习惯了。明朝状子都很简单,规定一般不能超过两百字,三两下就看完了。
这起案件是个失物认领纠纷案。有个人在路边一块大头上拣到一把精致的青花短嘴小茶壶,交到衙门,衙里出了招领启示。结果一下来了两个人认领,上次那方知县不知该判给哪一个,便按下不判,推给唐大鹏了。
唐大鹏吩咐道:“传遗失物争诉案原告贾仁义、被告董里茂上堂!”
值堂皂隶跑到堂前高声喊过,两个青衣短衫者弯着腰上了堂跪倒。唐大鹏核实了身份,先让原告贾仁义说。
贾仁义叫道;“大老爷,衙门招领的那个茶壶是小人的祖上传下来的传家宝。那天我坐在路边石头上歇脚,随手将茶壶放在石头上,就给忘了。请大人作主啊!”连连磕头。
被告蒋丈明赶紧说道:“不对,他说的假话,那青花茶壶是我家的,是我爹留给我的,他说谎!”
“呸……!”原告贾仁义啐了一口:“你才说的谎话,那青花茶壶明明是我的,是你他娘的见钱眼开!”
“你骂人?你他娘的才见钱眼开呢!”
“你他娘的找死!老子砍死你!”
“草泥马!你试试看!”
唐大鹏啪得拍了一声惊堂木,喝道:“大胆!大堂之上竟然口出污秽之言,咆哮公堂。分明是蔑视本官,来人啊!”伸手从公案上签筒里抽了一根令签扔下台去。叫道:“给我拖下去,每人掌嘴二十!”
“是!”两边皂隶上来抓住两人拖到大堂门口月台上,两人抓一个,一个人行刑。这种掌嘴之刑是用一种皮革制成的专门掌嘴用的“皮掌”进行抽打。虽然不是法律规定的刑罚,却是默许可以使用的。
噼哩啪啦一通抽打,打得两人口角鲜血飞溅,杀猪一般惨叫,围观的人群齐声哄笑。
哄笑归哄笑,不过,围观的老百姓对新来这位官老爷的官威已经有了一个初步认识,官威对增加威信是很必要的,对此,晏师爷已经交代了唐大鹏,必须想办法尽快树立这种威信。两人正好撞在了唐大鹏的枪口上,成了第一个借以树立官威的对象。
掌嘴完毕,将那两人拖上堂来之后,唐大鹏问道:“你们知罪了吗?”
两人连连磕头;“小人知罪,再也不敢了。”
“那就好!”唐大鹏点点头,问道:“那天你们丢茶壶的时候,旁边有人吗?”
“没有。”两人都回答,原告贾仁义说道:“我那天有点事情,急急忙忙的,就把茶壶给忘在了路边大石头上,当时旁边没别人。”
董里茂也叫道:“你胡说,明明是我的茶壶,我忘在石头上的,你看了招领启示上写了才跑来想混水摸鱼!”
“你才混水摸鱼!”
唐大鹏见他俩又要吵,惊堂木一拍,喝止了,心想这招领启示什么都写明了,别人当然要见财起意。转头看看一旁晏师爷,说道:“他们争的是什么好宝贝?拿来让本官瞧瞧。”
晏师爷将青花短嘴茶壶恭恭敬敬递了过来。唐大鹏接过,他对这些小玩意没甚么研究,问晏师爷道:“这玩意值钱吗?看他们俩争得面红耳赤的。”
晏师爷陪笑着说道:“大人,这青花短嘴茶壶我看过,是宋朝时期的,市价大概值二十两银子呢。”
二十两?那不就是人民币两万元吗。嗯,还不错,难怪这俩小子争得要打架。
唐大鹏又问道:“这茶壶只有拳头大,也就能倒一杯茶,拿来做什么?”唐大鹏不大爱喝茶,所以对茶具没甚么研究。
晏师爷说道:“大人,这茶壶就是拿在手里直接就着茶壶嘴喝的,不倒在杯子里。”.
就着嘴喝?唐大鹏脑袋灵光一闪,转头问原告被告:“你们用这茶壶喝过茶吗?”
“喝过。”两人异口同声回答,又相互怒视了一眼。
那就好办了,唐大鹏想,用嘴含着茶壶嘴喝茶,那茶壶嘴上应该残留唾液甚至口腔粘膜上皮细胞,提取之后化验一下血型。再检测两人的血型,进行对比,就有可能确定这茶壶究竟是谁的。不过,这里可没有供他提取标本的材料。
那怎么办呢?唐大鹏放下茶壶,拿起那状子看,只见上面晏师爷写的判词是:“估价折银二十两,原告贾仁义付被告董里茂八两,茶壶归原告。”
这判词什么玩意嘛,简直就是在和稀泥!唐大鹏心里暗骂。
这唐大鹏就不懂了,晏师爷这一招古代有个名堂。叫做“四六方”裁判法,判胜诉方六分理,也判败诉方四方理,让双方不至于悬殊过分,以免吃亏的一方愤激再诉,缠讼不已。也常常用来裁判这种糊涂案,也就是俗称的“各打五十大板”。
不过,唐大鹏不想这样判。决定还是找找线索搞清楚茶壶究竟是谁的。
他把状子放下,又仔细观察那茶壶,突然心中一动。想了个主意说道:“你们两个都说这个茶壶是你们的,那你们敢不敢发誓?”
“敢!”两人说道。
“好!你们两个把誓言写在纸上,盖上手印,我把你们的誓言放在衙门前的土地庙上,让土地爷来裁决,你们愿意吗?”
两人互看了一眼,都点头道:“好,就让土地爷来裁决!”
唐大鹏吩咐晏师爷给他们纸笔写誓言,然后拿着那青花短嘴茶壶转出后堂。
他正低着头往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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