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邑葬礼事宜及记录(1/1)
葬礼,有葬即讣告族亲,谓之讣音,往唁谓之问信,大殓成服,设铭旌帷堂,族亲集聚,谓之送敛,受祭弔(dao,第四声)谓之开葬。
归窆(第二声),谓之迭葬,匕必,孝子往拜亲族邻门,谓之谢孝
初死过七,必祭,谓之做七七,七乃止,如七期逢月圆之七日,谓之撞七。
礼加厚,盖七日来复,孝子思亲,礼尤可通,而延僧巫,礼则懴失之矣。
设灵案,进膳如生时,次年正月亲邻香烛来拜,谓之拜座,二十七月除之,谓之除灵。
其最无礼者,敛时令巫持短尺,持盃水,怒目跳嗥,做梵语,丧家男妇杂踏,周趨三顺三逆,竟同儿戏。
举葬之日,张延宴,鼓乐歌唱,以侑弔客,醉饱如庆会,乡先生力避其缪,敛不用巫,葬不用乐。
(看了好几个其他版本,明代还没有这个“乡先生力避其缪,敛不用巫,葬不用乐”的规矩,最早记录与康熙版本的县志里。
后面民国版本也就跟进去了,其实到现在象邑还是会礼乐鞭炮送死者下葬,请亲朋好友一起吃一顿饭,请僧人来做法事。
由此可见,清代版本是为了避免统治者发现汉服的痕迹,而不得已暗中进行,一旦放在明面,就会有人出来说假的。
这也证明了满清毁我华夏衣冠为代表的华夏文明之心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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