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停战协议(1/2)
回到我家里之后,沈喻忽然拘谨了许多。她故意坐得远远的避开我,而且连接过我递上的水杯都小心翼翼,生怕碰到我的手指。
她这个样子,其实搞得我也开始尴尬起来。
她刚搬到我家的时候,虽然嘴上一百个不情愿,也对我时刻显示出严防死守的姿态,但是她却从来没有矫情过。
说白了就是,她在我家一向都大大方方,从来就没有见外过。她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想用什么就用什么,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睡哪屋睡哪屋,就算想顺手殴打辱骂主人,也基本上随时能够如愿。
但今天她忽然开始扭捏起来,简直就像古代初出闺门的大姑娘,这反而让我彻底六神无主起来。
我俩沉默了半天,最后还是我一咬牙关打破了沉默。
“你不是说,要有事情跟我商量嘛。”
“哦对,”她似乎也突然憬醒过来,“是有事情商量。”
“什么事——你再来杯水?咱们别这么、这么尬着了不行吗?”
“谁跟你尬了?”她红着脸瞪我一眼。
“你是不是,那个什么,对我那什么——对我有感情了?”我索性捅破窗户纸。
她浑身怔了一下,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我,认认真真看着我,仔仔细细看着我,看得我蠢蠢欲动,就差那么一点点勇气都想走上前去亲她了。
但就在突然之间,她却噗嗤一声笑了。
“你是不是以为,我刚才红着脸不说话,是想跟你表白呢,是吗?”她问我道。
“啊……要不然呢……”
“做你的千秋大梦去吧!我是在想自己该怎么跟你说这件事!”
“什么事儿,终身大事吗?”
“终你个大头鬼!我是、我是、我是想……”
“想什么呀,再不说我就快想歪了啊!”我没有说谎,我的确正在想歪的边缘试探。
“我想——跟华鬘停战、和解。”她脸憋得通红,忽然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什么?!”我大吃一惊。
我深知她的脾气,她是个要强不要命的人,不向“恶势力”低头是她的原则。
就算她心里想求和,她肯定不会主动说出来的,必须得别人给了台阶,然后她就坡下驴才行。
所以她能说出这句求和的话,简直比向我求婚还不可思议。
难道自己的苦劝终于有了效果,她在终极上彻底想通了?
“是要我转告华鬘吗?”我发现她刚才提到华鬘,也直呼名字,不再说“那个女人”了。
她点点头,然后递给我一张纸来。
“这是我开出来的和谈条件。”
我接过来一看,顿时就傻了眼。
那张纸上标题是“和谈条件”四个大字,里面密密麻麻地写道:
“鉴于沈喻(以下简称‘甲方’)在生理上和法律上是乙方身体的主人,且华鬘(以下简称‘乙方’)是自2016年4月20日起突发、暂时寄居在甲方身体的、自称阿修罗公主的另一人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于2016年5月28日起,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完全承认甲方是甲方身体主人的原始的、合法的、唯一的、永恒的地位,并不对甲方身体所有权做出任何僭越性声索。
“二、甲方允许乙方临时寄居在甲方身体中,临时寄居期暂定为六个月。如临时寄居期临近,但乙方仍无法搬出甲方身体,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甲方的同意下合理延长寄居期限。
“三、出于行动便利和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人格出现时合理使用甲方身体,但以下将被视为不合理使用甲方身体的行为:
“1、暴饮暴食,以及被甲方视为不友好的进食吸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饮酒、抽烟、异食(如啃脚指甲、吞塑料袋、吃屎等);
“2、与异性过于亲昵的接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言桩或其他男性的肢体接触,甚至交配等行为;
“3、与同性过于亲昵的接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女性的肢体接触及衍生性行为;
“4、与甲方性格身份相差甚大或者明显相异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过于浮夸的语言和动作、对食物和酒类产品(含料酒)的狂热追求、在大庭广众下的疯叫、傻笑和歇斯底里行为、不加掩饰的暴力发作、破坏公共器物、侵害私人财物、吃饭不给钱、上厕所不冲水以及玩失踪、自残等愚昧行为;
“5、其他任何甲方认定为不合理的行为。
“四、如乙方在使用甲方身体时,发生一次任何上述不合理行为时,甲方可以警告方式提醒乙方;若乙方再次发生上述不合理行为,甲方将采取合法手段,惩罚乙方,或将乙方驱逐出甲方身体。
“五、甲方意识到乙方有非同常人的异能和破案手段,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助手和附庸,参与案件的追踪和侦破过程。但乙方在采取异能查案之前,需征求甲方的书面许可后方可实施。
“六、甲乙双方同意,以言桩(身份证号xxx)为双方唯一的、合法的沟通人、公证者和见证者。
“七、保密。甲乙双方须对乙方寄居在甲方身体中的状态进行保密,除甲乙双方和言桩外,不得与任何第四人透露该状态。如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甲方将采取合法手段惩罚乙方,或将乙方驱逐出甲方身体。
“八、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对现实行为适用合同条款有争议时,则应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但乙方在任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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