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重回小区(1/2)
李丽珊将事件来龙去脉,细细叙述一遍,听得郑翼晨惊叹不已,只觉世事之奇妙,莫过于此。
“想不到啊,我就随手救那么一个老人,居然是燕京的一个商业巨头,这运气,简直就要逆天了,看来要去买张彩票,看看能不能中头奖,呸!我傻啊?我一张配方得来的钱,可比中彩票多了几十倍!”
李丽珊讲完之后,冷哼一声道:“那些只会偷拍制造假新闻坑明星的狗仔队,总算做了一件好事,也算给自己积德了,生的孩子估计,大概不会没pì_yǎn。”
郑翼晨笑道:“听起来你不像是在夸他们啊。”
“废话!我一大早就被经纪人吵醒,看到关于我的新闻,通篇都是胡言乱语的捏造,气得我肝都要气爆了,完全没有心思工作,直到接到高天赐的电话,才总算好了起来。”
郑翼晨心下大为感动,这件绯闻,对于李丽珊理应有很大的困扰,可她接到高天赐的电话后,心情立刻由阴转晴,就证明真正困扰她心情的,实际上是没法助郑翼晨得到广药集团的掌控权。
李丽珊在这种节骨眼上,依旧不顾自身荣辱与名誉,反而将满腔的心思,都放在郑翼晨的切身利益上,怎么能不让他感动呢?
李丽珊感慨道:“本来是想靠我的能力,帮你促成这件事,到最后还是沾了你的光,才让高达夫将广药集团的股份拱手相让。”
郑翼晨纠正她:“这话错了,追本溯源,还是多亏了你,如果不是你从中牵线,安排了我跟高天赐的会面,就不会被狗仔队偷拍,成了封面人物,高达夫也不可能发现我的存在了!”
李丽珊欢快笑了几声,说道:“好好好,都是多亏了我,咱姐弟也别互相吹捧了,谈正事要紧。高达夫想跟你见个面,问你什么时候有空?”
郑翼晨虽说在机缘巧合之下,救了高达夫一命,对于这个老头子,可没什么好感,要知道,当年如果不是他从中作梗,估计李丽珊早已和高天赐共结连理,孩子都生了一箩筐了,可以说,高达夫就是断送自己这个姐姐一生幸福的始作俑者。
对于这样一个食古不化的老头子,晾他几天,让他体味一下求之不得的煎熬,再好不过了。
没办法,谁叫郑翼晨是他的救命恩人,有摆谱的资格呢?
他不假思索说道:“我还没想好时间,还是等倾城姐把兰蔻集团的股份转让好了给我,再着手广药集团的事。”
“好的,先不聊了,我要忙着开记者招待会,澄清这条绯闻了,想不到我才复出不到一个月,又成了绯闻制造机。”
郑翼晨笑道:“没有绯闻的名人,她就不算是个名人,这岂不是证明了你已经是个名人了吗?”
李丽珊佯作生气,怒斥道:“瞎说!你姐的是不是名人,还需要通过绯闻证明?还真把我当成搏出位的三线小明星?”
郑翼晨急忙低头服软,轻轻拍了几下嘴巴:“我说错话了,掌嘴,掌嘴。”
“这还差不多,等事情忙完了,我再去找你。”
“好啊,我最近搬家了,上次走的急,都没机会请你去我家坐一下,下次一定要带你去看看,顺便介绍我的好兄弟给你认识。”
下午下班后,郑翼晨并没有直接回到住所,而是开着车兜了个大圈,去到原先居住的小区。
故地重游,并没有给郑翼晨带来物是人非的感觉,毕竟他才刚刚离开了两三天,他缓慢驱车,在车道上慢慢行驶,左右张望。
花坛,大树,轿车的背面,幽暗阴森的隐蔽处,他看的十分仔细,时刻防备着那班邻居从角落冒出,带着金戈铁马的气势,杀将过来。
还没等车子开到原先居住的楼层下,大老远就听到那边传来了喧哗声,郑翼晨想了一下,决定将车子停在路边,走了过去。
保安亭前,几个人聚在一起,陷入了争执。
这几个人阵营分明,分为三拨,左边一方,是母女二人,母亲三十岁左右,齐肩短发,模样憨厚,小女孩不到十岁的年纪,身穿一件碎花连衣裙,绑着两条冲天辫,很是可爱,像是从年画走出来的。
唯一不同点是,年画的孩子无不是笑容可掬,而她却在大声哭泣,露出缺了两颗门牙的牙齿,口中不住叫着“妈妈,我怕。”
小女孩的妈妈温言安抚小女孩惊恐的情绪,同时将仇恨的目光射向右边的一拨人。
右边站着一男一女,男的肥头大耳,脑袋大,脖子粗,看他趾高气扬的模样,八成不是一个伙夫,十成一个大款,脖子上挂着一条金链子,短粗的手臂戴着一只劳力士金表,显得十分俗不可耐,一身铜臭气。
依偎在大款身上的女人,则是浓妆艳抹,服饰的布料很省,恰巧能遮挡住重要部位,其他不重要的部位,尽数露了出来,白花花一片,晃花人的眼球。
人不贱的表情,千奇百怪,但是贱的表情,却如出一辙,如同一个模版印出来的,两人都是一脸的不可一世,一般的面目可憎。
比他们还面目可憎的,是蹲在他们身旁的一只斑秃的哈士奇,伸长着舌头,黏稠的唾液不住下滴,不时发出几声张狂的狗吠。
它一叫唤,小女孩就害怕不已,哭得更加大声了。
站在两拨人中间的,则是两个穿在保安制服的人,一老一少,少的显然是高一级的领导,正气急败坏训斥那个年老的保安,年老的保安一脸不屑,手中拿着警棍,怒声说道:“我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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