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再见(1/2)
一天之后,滁州城中。
在座的都是平阳公主的心腹,但当平阳公主告诉大家,自己不走的时候,大家都很诧异。
“公主殿下,刀枪无眼,你留在这里不合适。”
“公主殿下,你不用担心我们,你离开没有事情的。”
但无论大家怎么劝说,平阳公主只是摇头,告诉大家她心意已决,希望大家成全她的名声,更何况留在滁州不一定死。
等到将大家都都劝走了之后,平阳公主留下了周欢。
“周翰林,多谢你的提议,我决定不走了。”
“公主殿下,你……”
周欢做出了一副很感动的样子,当然这种结果周欢早就明白,年青人嘛,总有许多不合常规的热血,尤其是这些生长于温室中的花朵,还保持着那份纯真,总觉得让别人先走自己断后才是英雄。
“不必多说了,周先生,我希望你留在我的身边,如何?”
“啊?”
周欢一愣,眨了眨眼睛,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什么?
“其实这两天,我一直在想周先生的提议,还有上中下三策,我父王常常给我说,臣子提出上中下三策,其实上策根本就不是让人选择,而是让人放弃的。
那时候我不明白什么意思,但听了周先生的策略才明白,周先生当初已经提出了上中下三策,而上策就是走,杀了赫连勃勃之后,我带领数十骑离开北魏回到梁朝,但这个上策不可行,因此上周先生提都没有提出来。
但后来,周先生又提出让我弃滁州而回梁朝,我心中就有点奇怪,周先生是在试探我吗?”
“在下怎么会试探公主殿下?天下人何人不知公主殿下兰心蕙质、仁慈善良。”
“那么,我就想周先生有何用意。”
悠悠的叹了一口气,平阳公主卸下了面纱,里面是一张绝美的脸。洁白如玉的脸上,没有任何胭脂修饰,如同瀑布般的黑色长发半披在肩膀上。一双水光盈盈的眼睛,眼波流转间是说不尽的高贵动人,仿佛天地之间的灵气,都集中在了面前这个女子的身上。
没天理啊!世上怎可能有这么漂亮得一塌糊涂的人出现!
“莫非是周先生想走?”
她微微的一笑,嘴角处露出了一抹调皮,“我不走,但我要让身边几个亲近的人走,也要让人回去禀报父皇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么这三十多人中,应该不应该有周先生的位置?
也许作为罪魁祸首的周先生还没有亲近到可以加入这三十多人,但他却说自己创出了三分真经,展现出那么厉害的高才,如果我是一个合格的公主,懂得为梁朝服务,那么我会将周先生放到南撤的队伍中,因为你只要回到梁朝就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平阳公主的话,让周欢的后背有点出汗,倒不是她说的不对,而是她说的太对了。
想要活下去,首先要展现自己的作用,让周欢一个人上路实在是太危险了,人生地不熟的周欢百分百会死在荒郊野外。
“公主殿下多虑了,我要走,早就应该在那天杀了赫连春水之后就离开。”
“两个人走,又怎么比得上三十多人的大队伍呢?”
平阳公主站起身来,走到了周欢面前,毕恭毕敬的向着周欢行礼。
“周先生身负大才,我希望周先生能够竭尽全力帮使团度过难关,当然我不会强求周先生留到最后,但请不要一开始就放弃。”
这时候,如果是电视剧,一定有bgm的背景音,周欢臣服于平阳公主的裙下,君臣之间再无隔阂。
“哈哈哈!”
周欢仰天长笑,笑容中带着一丝的讥讽。
“公主殿下居然以为我是贪生怕死之辈,居然认为我要凭着尔等才能逃离?再见了公主殿下,周某告辞。”
作为新世纪的高中生,学会哈哈大笑掩饰尴尬并不难,周欢才不要留在平阳公主的身边,万一被揭穿了身份呢——他虽然得到过一些周欢的身份记忆,但那些吟诗作对、言谈举止和他本体的有许多的不同,他又不是戏精,时间长了一定会被这个狐狸精看穿真面目的。
漂亮的女孩一定会很狡猾,良心大大的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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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的高中生和梁朝公主的第一次交锋谁也没有赢,还青涩的两个人都以为对方高深莫测,互相提防之下,最终结果就是平阳公主派人赏赐了周欢一些银两作为缓和。
南撤的队伍最后居然没有出去,因为队员们都纷纷表示自己忠心于公主,当然以周欢阴暗的心理来说,这些人不走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点公主留在北魏他们回去也没有好果子吃,第二就是人都是那种安于现状忽视危险的动物,如果房间里平平安安就一定懒得出门的生物。
可怜的唐芸娘自然没有机会离开,去不了梁朝,但小女孩也不想离开周欢,就算是城里的大伯愿意收养她,她也拒绝了。
周欢没有矫情,小姑娘想留在他身边也无所谓,反正这个时代的穷苦女孩子没有未来的娇生惯养,很是乖巧,待在身边养着不比养只猫难,还懂得做家务。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占据了滁州城的使团在周围的乡村里大量搜刮着粮草,扣押着来往商队,整训着俘虏的士兵和民兵,等候着北魏天翻地覆的变化。
滁州城有三万多人,加上周围的乡镇总共有十来万人口,周欢并没有介入这些日常杂事,他成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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