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三个人作案时间都很充足(1/2)
蔡萌芽将鲍玉来重新带到了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因为被封锁了,还维持着最初时的模样。
蔡萌芽摁亮了一旁的灯,示意鲍玉来,“你当时进房间的时候,看到的场景是否跟现在一样?”
鲍玉来全程都是摸不着北,不过蔡萌芽说怎么做,他就怎么做就是咯,“是,一样。”
蔡萌芽觉得他有些敷衍,他连看都没仔细看,怎么就那么笃定的说一样呢?
她若是公司的领导,而他是公司的员工,她一定会觉得他是那种典型的不负责任的员工。
“请再仔细的看一看?”蔡萌芽想提醒他,这涉及到的不是其他,而是一条命案。他在回答任何一个问题前,都务必要保持着认真,慎重的态度。
因为他随意的一个回答,很可能会导致案子朝着一个完全相反的方向发展去了。
鲍玉来是有点惧怕蔡萌芽的,通过几次短暂的接触,他也意识到蔡萌芽的身份不简单,很可能是这群警察的头头。
既然能坐到警察头头这个位置,那能力肯定是不容小觑的。
他听话般的靠近地上标识着艾佳美尸ti wei置的地方,当时他看见艾佳美浑身是血的就躺在这个位置上。
为了确认她还有没有呼吸,他曾试图上前探过她的鼻息,还曾试图叫过她的名字。
因此,他的脚不小心踩到了旁边流的血。
后来,为了怕被别人发现他的脚上曾沾染过现场的血,他特意换了一双干净的鞋。
相信这些小细节不用他多说,她们警方也已经查到了。
至于现场到底有没有跟之前不一样,说真的,当时那个状况,他看见艾佳美躺在血泊中的时候,内心是非常恐惧和害怕的。
再加上,他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偷钱的事上,他哪有什么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观察周围的环境啊。
所以面对蔡萌芽的这个问题,他是真的无法给出什么特别好的回答出来,“对不起,我是真的没发现有什么不一样。”
蔡萌芽不甘心的换了一种问话,“那你进房间的时候,砸人的花瓶放在什么位置?”
蔡萌芽是这么想的,现在已知鲍玉来在之前的口供中说谎了,他进休息室的时候,艾佳美其实遇害了。
那艾佳美的遇害时间基本上就可以确定在,程铮来找她之前一直到彭大海找完她离开后这期间。
同样的道理,排除有人从洗手间爬窗户进来的可能性,那凶手基本上可以确定为三个人了,一个是程铮,一个是张静雅,一个是彭大海。
那到底存不存在有人从卫生间处爬窗户进入作案呢,答案是不存在的。
是,先前他们是在那个小阳台上发现了鞋印,不过经过检测,那道脚印显示的已经非常模糊了,而且鞋印面上还发现了部分的干泥巴和干石子。
这也就是说,脚印存在的时间是比较长的了,也许是几个月前,也许是几天前,反正不可能是当天留下的。
还有,蔡萌芽带着宋银银做过实验,从洗手间的窗户处翻到阳台上,再从小阳台上翻进休息室里,并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一件事。
这个人必须有足够长的腿,足够矫健的身材,还有不恐高,不怕黑,不胆小的心理。
以蔡萌芽来说,整个动作做完,前后一共花费了三分钟,来回就是六分钟。
假设凶手为了躲避摄像头,假借上厕所之名,从窗户处爬进了休息室实施杀人。
从爬窗户进入到杀人,到清理现场,再到离开,这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最起码要二十分钟至三十分钟。
如果是店里的工作人员,不管是真的上厕所,还是假的上厕所,中途离开工作岗位上这么长时间,都会被人注意到的。
通过对每个人的询问,所有人中只有一个叫吕小兰的女服务员中途去上过一个厕所。
不过根据监控显示,她全程是离开过,不过也就**分钟的样子。
而且据了解,她和艾佳美是亲戚关系,自己的工作也是艾佳美帮忙介绍的,所以她根本不存在杀人动机。
最重要的一点,她的个子不高,还偏胖,以前还做过腰间腹部手术,所以她翻过窗户的困难性要比一般普通人困难的多。
另外,小阳台上发现的脚印跟她的脚印完全不一致。如果你是凶手,你是穿一双完全不匹配的鞋子去作案吗?
也许你会,但这期间涉及到一个很危险行为,就是你要翻一个阳台,阳台距离地面最起码有十五米左右。
说句不好听的,你只要稍不注意,你就会瞬间摔的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这就不说了,案发当时是晚上,这在视觉上也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你还会穿着一双比自己实际脚大很多的鞋子去作案吗?答案应该是不可能吧。
最后,蔡萌芽发现了在休息室窗户的对面,很巧的有一个露天餐厅。
从休息室这边远远的看过去,露天餐厅的一桌一椅都能看的很清楚。
想必从露天餐厅那边看这里,也能看的同样清楚。
蔡萌芽带着宋银银去询问过当晚在露天餐厅饮食的部分客人,他们均表示,在当时吃饭的时候,并没有看见对面这个位置有人翻过窗户。
倒是休息室的灯,一直亮着,看的出来好像有人在里走动。
蔡萌芽还想再打听点什么,他们摇摇头,表示知道的看到的就这么多了。
结合以上种种原因,凶手是从窗户处进入休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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