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画卷(上)(1/2)
帝国东界的铁卫、光荣永存的骑士之乡、国王的战马之城,存在于枪锋间的要塞,德瑞赫姆。
自斯瓦迪亚建国伊始,这四战之地便是许许多多骑士团的选址,未征服的土地散发着危险和机遇,渴望建功立业的年轻贵族与平民,都能在这里寻到份找死的工作。
鼎盛时期,德瑞赫姆的领主曾经向国王骄傲地宣称:“您一声令下,随时都将有一万杆骑枪为您赴汤蹈火!”
当然,作为领主,本身并非这些骑士的领导者,事实上与骑士团脱节,充其量算得关照他们的东道主至少在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内,双方都处于相敬如宾的状态,除非受到举国之战的征兆,否则领主极少涉及各个骑士团内务。
随着岁月的推移,斯瓦迪亚王国的领主们终究还是发现,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人。处于这样或那样的目的,领主与某些骑士团日渐疏远,有些则越发如胶似漆。
“说来非常可笑,摩根!”一个扛着双手大剑的骑士向同伴大声抱怨着“过去德瑞赫姆有一万个骑士整装待发,却只有不到十个骑士团!现在能看到的,只剩下三千左右,却挤着一百多个混吃等死的骑士团!”
“时代变了,很多骑士去了边界,留在这里的只是总部,索伦斯兄弟。”看起来饱经沧桑的骑士低着头对朋友说道“提尔伯特堡、伦迪亚堡、雷恩迪堡,都需要守卫与支援。”
“其实我们都知道,最需要帮助的,是提哈。”
索伦斯转过头来,火焰曾燃烧过他的左半张面孔,将其皮肤化作恶魔般令人畏惧,穿过热闹的街市,那些妇女甚至不敢直视那可怕的大剑与烈火焚烧过的痕迹。
“那些年轻人去送死,而且死无葬身之地我们比他们更懂得战斗,却忘记了什么是勇敢。阿婆,你的橘子掉了。”
索伦斯从地面上捡起来一颗新鲜的橘子,递到旁边的摊贩老妪手中。那个被吓得说不出话来的老人,极度惊恐地看着那魔爪一般的鳞甲手套灵巧地扣住小小的水果吗,把它递到自己面前。
“啊,啊,是,是我的橘子。”
老妪浑身像是筛糠一般抖个不停,索伦斯摸了摸自己的脸,意识到了些什么,用力挤出来一抹极度和蔼的笑容。
效果也是立竿见影可怜的老摊贩发出了垂死的声音,直接昏了过去,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冲了出来把老妪背了回去,避免了一起可能发生的骚动。
摩根没有说话,他裹紧了罩衣,高大的身形让那把重型手半剑显得非常合身。从正面看去,一道贯穿过右眼皮连带眉宇的伤疤,没有伤到眼睛简直堪称奇迹。
鬼知道这个三十五岁的骑士,究竟是经历过怎么样的腥风血雨,才从一个贵族商人之子爬到圣鹰佩剑骑士,这仅次于首席骑士的席位,在每次召开骑士团大会时,他都可以发言并行使投票权。
对于德瑞赫姆的骑士而言,最主要的敌人莫过于雪原的维吉亚与草原的库吉特,先不论双方的威胁性与扩张欲,单纯从战术角度来讲,维吉亚的紫檀弓和库吉特的复合弓一样危险。
与维吉亚对阵的时候,就要像铁脑壳一般冒着数不清的箭雨顶到对方阵前。
与库吉特对阵的时候,就要与那些能一边在马上撒尿、一边弯弓射箭的弓骑兵玩捉迷藏游戏。
于是,东部的斯瓦迪亚骑士都尽可能地使用重甲与加厚的骑士扇形盾,把自己弄成介于一大块钢木皮三重混合制品的存在,弓箭可以命中却很难击穿。
现在摩根与索伦斯身上都是锁子甲罩衫,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说算是轻便的步战装备了。
“你的扈从呢?跑去提哈建功立业那个。”走着走着,索伦斯想起来了什么,笑着问道“那个勇敢的小伙子,偷了你的战马、骑枪和那把跟了你十年的单手剑,啊哈哈!真是勇敢到傻,傻的可爱。”
身材健硕的摩根轻轻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似乎在掩饰某种难以启齿的情绪:
“在北方战死了很早就死了。一个商人给我带的口信,他被诺德人的长矛戳穿了肚皮,临死前一直在说抱歉大人我想应该找个新的扈从了。”
扛着双手大剑的骑士叹了口气,看着不远处人才济济的骑士工会,外面总是围满了插标自卖、毛遂自荐的年轻人,希望能成为某个英雄骑士的扈从,就此踏上光荣之路。
他们中的大多数终究会慢慢放弃,流落为仆从骑兵或是步兵,成为更类似佣兵而非骑士的存在,事实就是这么残忍,不是所有人都是金子,大多数都是石头,被当做武器扔出去的消耗品罢也。
相当多的人成为了弩手、枪兵而非剑士,因为在对抗游牧民族与善射王国时,远程的压制与抵挡对方骑兵、骑士,往往显得非常重要。
“那就去找个机灵点的吧剑呢?被诺德人抢去了?”索伦斯问道“如果是那就太不幸了。”
“不折断了,那是把好剑,但砍在头盔上一样会破损,这毫不奇怪。”
摩根闭上了自己的右眼,尽管没有损伤到视力,但睁眼时间过长,总会觉得当年的伤疤处散发着不可抑制的疼痛感,很多时候他总是闭着这只不必要的眼,这世界也不必完全用双眼去看。
“我很庆幸它是在一个勇士手上战斗到最后一刻。”
他们停止了交谈,一大堆骑士策马踱过主街,十字纹章甲在他们身上如同精致的展览品一般招摇过市,高大的战马像是天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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