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混蛋你滚(1/2)
金手指是30号傍晚到家的,搭的长途车,搭到兴国去了,然后就是兴国到于都,于都到宁都,再从宁都坐班车回长胜,再搭了个摩托车回到梧桐村上桐小组,一路风尘,却无妨金手指回家的坚定之心。
近乡情怯。回到了熟悉的村口,金手指就下了摩托车,付了五元车费,便有点迟钝的往村中走,抬头是村边那棵五人都合抱不来的大樟树,那片片树叶似乎在无声婆莎,金手指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虽然才离开三周,但自己却不再是学堂里勤奋苦读的学子了,似水年华似乎正在潮水般远去,环绕指尖提在手上的是一个沉重的旅行包。
生活真的不容易,金手指都体会到了蹒跚落力的感觉。当金手指快走近自家的土砖屋时,意外地发现有七八个老汉正坐在屋外的草地赌钱,其中一人眼尖,一眼就认出了金手指,腾地爬了起来,抓起屁股下的拖鞋,对着金手指冲了过来:“逆子,你还有胆回来?”
“爸,你听我说。”金手指边躲闪,边喊道。只是金赌棍今天又输了不少,正在火头上,哪里肯听,转手抄起一个木棍没头没脑地往金手指打去,“你个畜生,还穿着皮鞋,人模狗样的回去,肯定是去偷去骗去了,你给我滚,我没有你这个儿子。”
“爸,我没有。”金手指无语了,穿个皮鞋都不行吗,难道活该一辈子穿双破鞋烂鞋,谁愿意呀?
“旺财,给我咬?”金赌棍一边追打,一连还使唤起家中跟来的大黄狗。
“汪,汪,汪。”大黄狗往前一窜,连叫了几声,却是尴尬地摇了摇尾巴,不好意思地跑开了。开什么玩笑,主人让自己咬自家的小主人,咬伤了谁负责,到时挨棍子的恐怕还是自己,旺财聪明的跑开了。
“哈哈,哈,这狗比金赌棍聪明。”众赌徒看到大黄狗非常人性化的表现,都哄笑起来。
“爪娃子,你还是先躲一下吧。”村里的陆老汉劝道,爪娃子是金手指的小名,当时金赌棍给他取名手指里,着实让村里没文化的一帮憨厚农民都笑喷了,这啥子名呀,手指不就是爪子吗,于是全村人都叫金手指爪娃子。金手指也是长大后才知道自己小名的由来,当时还庆幸了一番,心想自己幸亏不是女孩子,说不定给取个爪**什么的小名就完蛋了。
金手指失神落魄地往镇上走,在镇上找个家旅馆住了下来,虽然不贵,却也让金手指郁闷不已。
次日,金手指睡到日高三杆才起来,吃了点早餐,便寻思着给小师妹买起生日礼物来,在镇上的几个超市转了一下,东西贼贵,让金手指感到相当无语,心想在广州觉得物价有点高,起码也是大城市,可这长胜镇,这什么破地方,居然比广州还贵。其实也无怪乎金手指会这么想,现在城乡差别虽然很大,但商品流通却是越来越通的,特别是四通八达的公路及高速,城里有的,镇上也有个七七八八,只是算起来,很多货物运到镇上,比运到大城市的费用还高点,所以有些东西贵其实是正常的。做生意嘛,都是要有利润,要能盈利,要赚钱的,何况无奸不商,不奸不行。
金手指上午订了个生日蛋糕,写上了小师妹的地址。然后下午又决定去县城看看,买份好点的礼物,这也是他第一次这么认真的选礼物,以前的话胡乱送支圆珠笔呀,送块橡皮擦就当礼物了,反正家里的情况,小师妹也是知道的,不会介意什么。
宁都县城倒是比想像中繁华多了,金手指甚至几次走错路了,不知往哪里走,后来就在一个文具店,找了一本言带密码锁的笔记本,品牌为言梦妮,虽没听过这个品牌,但那种复古时尚的图案,金手指觉得挺不错的,便选了款胭脂香的买了下来,然后挺臭屁地在内页加了一段话:
“秋意重重,国庆轻松。
公子缘深,小昭恩重。
今夕何夕,我不缺席。
今生何世,梦为你启。
指尖轻点,我就在你心尖!
有什么话可以滔滔告诉我哦,可以上锁!”
国庆这天晚上,因为县城里来了不少同学,慕容老师将女儿的生日晚会放到镇上新开的欧阳酒家庆祝,虽然低调,却也是有七八桌,大多是学校的领导,同事,及小昭初中同学与现在的高一同学,还有几个是高二高三的学长学姐,也是以前长胜中学文艺队的骨干,跟小昭相熟。作为校文艺队的小美女,小昭虽没有像小公主般众星拱月,却也以其温婉秀丽、文静大气而赢得不少倾慕的暗恋者,兼之小昭一直在校文艺队,多才多艺,弹得一手好的电子琴,在长胜镇这个小地方还是蛮不错的。
小昭穿着一身清纯学生装,抹了一点淡淡的眼影,眼睛显得大大的,清新自然如邻家小妹般惹人怜爱,而眉宇间似乎有一末化不开的淡淡忧愁,身上有似乎透出一种江南古典美女的气质,清雅脱俗,飘然出尘,同时又透出一种少有的淡漠与冰冷,隐隐有拒人于千里之感。
此时,宾客还在陆陆续续的到来之中,李小**、卢春梅、王大胖等都先来了,他们似乎看出小昭有点不开心,有意地谈起了国庆堵车的情况:
“你们看到了吗,听说东莞地虎门大桥全长1576公里,主桥长46公里,国庆时,要过这桥,通常需要花费十几个小时,有人说睡醒一觉,发现还在虎门大桥上。”
“是呀,人家说英雄难过虎门关呢。”
“你们还没见过更离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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