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乡村大计(3/3)
价低损害我们或者村民利益的事情发生。我和程舒调查了原因,原来是村民手中的银子太少,而卖东西价格又太低,远不如实物交换划算。我认为,像这些小批量的交易,最好莫过于用铜钱,银子毕竟称重分割起来太麻烦。但整个大明都没有多少铜钱,很多村民手中用的还是宋代的铜钱。我目前也找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只好尽可能在实物交换中不让村民吃亏,这也是我们商铺亏损的原因之一。村民们现在已经很信任我们了,很多村民对我们说,玛瑙河隔开了他们与董市镇的联系,要是能修一座桥就好了。为了方便村民,更为了让村民支持我们,我和程舒决定自己捐资修这座桥。但此事被董臣泰知道后,一直埋怨我们,坚持不让我们出这笔钱,他组织村民自己采石修桥。董家湾有个石匠叫董胜奎,据说修桥技艺相当高超,枝江乃至荆州府的很多桥梁都是他组织修建的,还请典史大人留意。
我和程舒认为,董家湾的族长董臣泰对我们的帮助非常多,我们能迅速在董家湾打开局面,与董臣泰的支持分不开。而且,董家湾没有出现流民或者饥荒,与董家祖宗定下的家法有关。董家的家法相当严苛,对十五个地痞的处理便证实了这点。董家湾在处理违反家法的事件时,董臣泰只负责弄清楚事实,而判定是否违反家法由三名德高望重的老人决定,如果确定违反家法后,由另外一名董家人决定实施何种处罚。在处理时,村民想围观,不得驱逐。就连我和程舒也可以旁观,甚至可以提出异议,但我们从未提出过异议。
据我们观察,发现村里的差役还是挺繁重的。可笑的是,枝江县统计董家湾的数据还是一百多年前的数据,编为两个里甲。但仅仅是两个里甲,差役也显得过多。按照董臣泰的说法,董家湾当初也被差役逼得没有办法,很多人家家底稍微薄点,便家破人亡。董家的四代祖便约定了族人一同服役,由族长统一来安排。所以,众人互相帮助,才保护了家境贫穷的族人。本来董家湾劳力过剩,单纯的服劳役也能应付过去,但现在县里好点的差役位置被一些人长久占据,而董家湾需要交纳银子来代替服劳役。这样,一年上缴的银子是税收的好几倍,让村民怨声载道。幸好董家湾土地肥沃,还能在河里或者湖里打点鱼,不至于活不下去。
董家湾建立了私塾,村里的孩童交纳一定的程仪后,可以在私塾读书。这个程仪也不高,根据学田的收成,平摊到每个孩童身上。因此,董家湾自从洪武爷开始,就出了二个进士、五个举人和众多秀才。这与学田的制度不无关系。现在还有两个董家子弟在外为官。我认为,在百里洲我们也可以建立学田制度,让小孩子能上学,也算一大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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