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搭伙(1/2)
林森沉默地看着查尔斯继续表演,后者一看林森不说话,以为自己抓到痛脚了,得意地笑道:“嘿嘿,还不了吧!那正好,那钱也不用你还了,就当你为公司办事花了,怎么样?我再给你百分之五十的公司干股,你啥都不用干,该花钱的地方都我来,该布置的地方也都我来,你只管替我物色球星就行了!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打一巴掌给一枣,这就是典型的打一巴掌给一枣。
这个小赤佬玩得还挺溜啊!
林森翻了一个白眼:“那好,我还欠这家店三个月的工资,也不多,就1800美元,你要是也替我还了,那我就同意加入!”
“没问题!”查尔斯猛地点头,一脸“只要你加入,一切都好说”的模样。
“行行行,同意了!”林森又翻了个白眼,你说说遇到这种无赖能怎么办?都替我还钱了能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这便宜不占白不占。
林森其实并不反感组建团队,任何行业都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竞争模式,单打独斗在2000年可能还行得通,可在07年以后还是形单影只,没有搭档的话,很多事情是肯定顾不上的,就拿夏松来说,去年的王治郅以及不久之后的巴特尔都是他送来nba的,按说连续拥有两名nba级别的球员作为客户,已经算是在这个圈子站稳脚了,可其实,很快夏松就离开了这个舞台,并再也没有回来过,原因很简单,可以说他志不在此,也可以说他到最后也没能组建自己的团队。
一个人的人情和影响力总归是有用光那一天的,可一个团队的影响力却是可以与日俱增的,并且比起个人,团队似乎更能让人放心一些——一群人做一件事总归比一个人做同样的事情更能让人放心。
林森自己到后期也是抱着组建一只团队去的,现在有人主动来跟他搭伙,他本就没有拒绝的道理,之前之所以吊着查尔斯,主要是看看后者的诚意。
他是真没想到后者竟然会大方到这种程度,看来罗伯佩林卡对他痛下杀手也是将他逼得有些走投无路了。
若不然他又为何这么狗急跳墙。
赌上林森,大概就是他的最后一搏了吧!
林森当然得同意了,他喜欢这种没有后路的队友,因为这就意味着后者会在这个事情上全心全意,至于会不会招惹一个dà_boss,又或者跟查尔斯合作不顺,这些不是他需要考虑的事情,尤其是现在这个状况下。
他几乎等于是空手套白狼,即使输了他也什么损失都没有,这就等于是行业里常说的“零风险投资”,这都不敢干的话,还是趁早回去抱孩子好了!
“你同意了?你真同意了?那行!”查尔斯兴奋地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份文件,“行吧,签合同吧!”
林森瞧着眼前的合同,没忍住微微摇头:“嘿,你真是啊!”
真是个雷厉风行的人。
林森这下也不墨迹了,对方这么大的诚意,他还扭捏的话就太过分了,从查尔斯的手里接过笔,大大方方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哇哦,兄弟你这签名可真够漂亮的,简直就是艺术啊!”
林森显然对自己的字也很自信,一点都不谦虚的承认道:“那可不是!”
华夏有见字识人的说法,外国佬对好看的字也同样非常欣赏,字如其人的说法在哪里都通用。林森上一世有专门拿字帖练过钢笔字,写出来的字就跟拿镌刻刀雕刻一般,也不怪查尔斯会觉得眼前一亮了。
林森合上钢笔帽,递还给了查尔斯:“好了,合同也签了,你可以先离开了!”
“嗯?那,那你呢?”查尔斯没反应过来。
“我留在这里还有点事情,等事情办完了自然会打电话给你,行了老兄,我们是签了合同的,我不会乱来的!”
“行吧!反正公司也要花时间筹备。”查尔斯的话全被林森给堵住了,无奈只能耷拉着两颊的肥肉,点头同意了,只是离开时那依依惜别的神情像极了当年林森那刚刚陷入热恋第一次分别的高中小女友。如果不是一个星期之后回来,正好看到那女人跟一个肥头大耳,脚踩乔丹鞋的猪头哥走在一起搂搂抱抱的话,他还真有点怀念!
林森之所以留下来并不是为了他自己的事情,而是为了秦志海夫妇,小吃店在营业了两个多月后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小吃口味上的不足,林森对菜单所用调料进行了一次改良,将一些没有人气的口味全部去掉,又重新添加了一些学生喜欢并希望出现的口味。
这个过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两个月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林森重生归来的第一个圣诞节也在店里这样稀里糊涂过去了。
千禧年之后,时间也来到了2001年的一月份,林森在查尔斯第十次打来催促回公司的电话以后,终于和秦志海夫妇提出了辞职。
两位老人虽然舍不得林森离开,可他们更知道林森这个年纪也不可能一辈子留在他们的小吃店里。
“年轻人是该出去闯闯!”
秦志海在送林森去往迈阿密城市中心的火车前,颤颤巍巍地拿出了一笔看着厚度不薄的票子:“林森,这钱是我跟你大娘商量了给你的,这段时间也是辛苦你了,孩子你记住,出门在外,不比大叔大妈的店里,凡事都要小心,如果外面过不下去了,就回来大叔大妈的店里,我们随时欢迎你回来!”
林森沉默地接过了秦志海手上的钱,说不感动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