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外地夫妻(1/2)
把气哼哼的刘欣桐送回家以后,我回到了纸扎店。好几天不见的冯招娣在店里坐着上网。我问她:“冯警官,今天有空啦?”
“你去干嘛了?”冯招娣问。
“唉,去参加我们老大的婚礼了!你最近在忙什么?”我说。
“还不是你给找的事?”冯招娣说。
“我找的?什么事?”我有些纳闷。
“南河村大口井的女尸,是你发现的吧!”冯招娣说。
“哦,井底还真有尸体呀!”我恍然大悟的说。
“少装蒜了!”冯招娣说。
接下来冯招娣告诉我,那天我和刘欣桐从南河村回来以后。冯招娣他们就接到了指令,赶到了南河村。他们查看了我打捞上来的东西,也认为是人的头发和衣服碎片。但当时天色已经有点晚了。无法组织人到大口井继续探查。于是他们就将头发和衣服碎片带回了公安局。准备鉴定一下,再采取下一步的行动。
经过技术科的加班工作,确定他们带回的东西是人类的头发和衣物碎片。
于是第二天他们就联系了我们这里海参养殖公司的潜水员,一起来到南河村进行现场打捞。
俗话说“工要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了潜水员的帮助,他们很快就在井底打捞出一具已经高度**的女尸。
女尸是被铁丝捆绑着的,铁丝上还捆着石头,目的就是防止女尸浮上来,被人发现。
从这点看,这是一起谋杀案无疑!
但死者尸体已经**,接近白骨化。当务之急是确认死者的身份。
通过向周围看热闹村民打听,没人知道死者是谁?说明死者可能不是南河村的人。于是冯招娣他们打电话给派出所,查询了一下,是否有失踪人口。但查询结果是,附近几个村没有失踪人口。
冯招娣他们找来了罗村长仔细询问。罗村长说,除了本村人,外村的极少有人知道这口井。要说杀完人往这井里抛尸的,极有可能是本村的人。可是南河村,没有人失踪和被害呀!
冯招娣他们经过在南河村一天的走访调查,没有收集到有用的线索。天黑的时候只得返回公安局。开会讨论下一步的侦查方向。
经过开会探讨,冯招娣他们决定扩大调查的范围,把南河村附近的几个村子也纳入到走访范围内!
会开完了,冯招娣他们就开始了走访调查。经过兵分几路、马不停蹄地走访。他们还是没有收集到有用的线索。
就在他们是老虎吃天——无处下嘴的时候。罗村长打电话给他们办案组说,他想起一个情况,不知道有没有用。这时候,只要是线索都得跟进一下。
于是冯招娣和搭档在组长的安排下,来到罗村长家,进行询问。
罗村长说,他想起几年前,有一对外地夫妻在村里租房居住,男人在渔业公司的渔船上出海打渔,女的在邻村一家个人办的针织厂织毛衣。过年的时候两人回老家了,就再也没回来!
冯招娣说,这有什么奇怪的?可能是在别处找到更挣钱的工作了。
罗村长说,你们昨天走访完以后,我仔细把村里所有人都滤了一遍,别人好像都没问题,就他两口子有些不对劲!
冯招娣问他,有什么不对劲?
罗村长说,不对劲的地方就是,他两口子走的偷偷摸摸的!谁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走的?
走了好几天,邻居才发现他家里没人。连房东都不知道!这事过年闲聊的时候,我们还提过呢!我们当时认为,他们是想赖房租!
冯招娣问,你们有那人的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吗?
罗村长说,那得问问房东,村里边没有。
于是冯招娣让罗村长把房东找了过来,房东说,他也没有那人的联系方式。房租都是他亲自过来收!
冯招娣问房东,你来收房子的时候,房间里有异常吗?
房东说,没有异常。就是很多东西都没带走。他还以为这两口子过完年还会回来呢!结果等到了农历二月二,这两口子也没回来。他就把房子又租给了其他人。
冯招娣问,他欠你多少房租?
房东说,也就是一年的房租,我的房租都是春节前收这一年的,我们农村的房子不值钱,我一个月只收他们八十块钱的租金,一年房租也就不到一千块!
冯招娣说,那他在渔业公司打渔的收入是多少?
房东说,按照村里其他打渔人的收入来看,保底收入应该是在八千以上,如果他所在的渔船鱼捕得多的话一万五六也能挣到。
冯招娣问,那他老婆的收入呢?
房东说,一个月四五百还是能挣到的!
根据他们两口子的收入情况看,冯招娣认为,这两口子应该不至于为了不到一千块钱的房租而不告而别!
而且据房东说,那两个人走时把电视、冰柜等家电都扔下了。冰柜里还冷冻着许多海鲜。都是平时渔船分给船员的福利。按理说,这些东西带不走,也应该提前处理一下,就这些东西卖了也不止一千块钱。所以冯招娣推断这两口子的离开是临时起意的!并不是为了赖掉房租,那他们为什么会临时起意离开呢?
按照常理推测,肯定是发生了出乎他们意料的事。让他们没有时间来处理手头的事。那这出乎意料的事,会是什么事呢?
通常情况下应该是他们老家那边出了什么事,他们收到消息后,就匆匆忙忙的回去了。
但是即使是这样,老家那边的事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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