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江城区(2/2)
口看得魂飞魄散,连忙刹车,打开车门就冲下去,可是天空中的绿色蚕虫却咕咕怪叫,朝这一家三口的胸腹喷出一股股液体,当场就让他们的身体如同沸腾的油锅发出“兹兹”的爆声。随即他们的胸腹开始融化,并且一路扩散到头部、四肢,所过之处,所有的血肉都化作尸水,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地上就只剩下一滩腥臭的黄浊液体和半幅镂空的骸骨……
再然后,天空的几条虫子才怪叫着飞下来,美美地趴在尸水上,用漏斗形的口器吸食着粘稠的尸水,吃得不亦乐乎。
艾丽莎看到这一幕,也被吓得头皮发麻脸色苍白,肚子里翻江倒海差点就要吐出来了,这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可怕的虫子啊,比之蜈蚣都还要可怕!
蜈蚣尚且要用虫腿、牙齿来把人撕碎,可是那些蚕虫却只需要喷一口毒酸就能把人的骨架都分离出来!
“别怕,那种硫酸虫其实是最低级的,看似吓人,其实是最好对付的。”
李云霄淡漠地扫视着那几头抢着吸食尸水的虫子,随便从地上捡起几块砖头,用千钧之力扔过去。
“噗噗噗”地几声,这几头飞行虫子当场就被砖头给砸得肠穿肚烂,其中一条更是被砖头撞得重重地砸在墙壁上,身体都断成了两截,一地的内脏都参杂着血水、酸液流了出来。
“呃……”
艾丽莎也不由得看呆了,天,李云霄只是随便扔出几块砖头,就解决掉那四头会喷出毒酸的虫子?
蜈蚣都没那么快解决的吧?
李云霄却不紧不慢地解释道:
“别看它们会飞会喷酸液,其实它们很脆的,皮肤软得跟我们人类差不多,根本就没有坚厚的甲壳保护,你要是拿枪的话都能一枪把它们打死,而且它们的警惕性很低,飞得又不快,几乎就跟活靶子差不多,所以刚才在面包车里,我才说这种虫子没啥威胁,就跟拍苍蝇一样随便拍死。”
李云霄说得轻巧,可是艾丽莎依旧脸色苍白,嘴唇都止不住地发抖,想要让她短时间内克服恐惧,以平常心去射击那些硫酸虫子,怕是没那么轻松,她还需要去适应。
接下来的行程中,李云霄也碰到了不少蜈蚣和硫酸虫,但他能避则避,万不得已避不开才会选择战斗,但他每一次出手,都会摧枯拉朽地将虫子解决,并且让它们死状极惨。
偶尔,四周惊慌逃命的人群目睹李云霄一巴掌拍死蜈蚣,一砖头砸飞硫酸虫,都会惊讶得嘶嘶地吸着凉气,愕然到连哭喊声、尖叫声都戛然而止。
那个戴着黑口罩的男人到底是谁?
怎么会拥有如此骇人的战斗力?
所有的虫子在他的手底下都是秒杀,难道他是超人吗。
四周逃命的的路人都想要赶过来寻求李云霄的庇护,可是李云霄独来独往,完全没有要当城市英雄的想法,直接就踩着脚踏车,载着艾丽莎消失在所有人的眼前,徒留下黑色的背影,让被救了性命的路人啧啧称奇,议论纷纷。
当然,如果李云霄骑车骑累了,也偶尔会停下车主动去击杀蜈蚣,然后吸取蜈蚣精血来补充体力,以便保持自己随时都精力充沛不会疲惫。
至于硫酸虫的尸体……李云霄是不敢去碰的,一来是硫酸虫的强酸太过可怕,二来是硫酸虫体积太小,二十条硫酸虫都没有一条蜈蚣来得重,精气少得可怜,李云霄吸了也是白吸。
就这样,半个小时的时间,李云霄东拐西拐地穿行了许多街道,终于离开了市区,来到稍显偏僻的近郊江城区!
这里是新开发的城郊,远不如市里的繁华,不过胜在够安静够清新,绿树植被也非常的多,所有的高楼也都是新建的,而李云霄的姐姐,就是住在这个地方。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