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唐人街(1/2)
唐人街的入口是在布什大街上格兰特街的南端,大门以绿瓦盖顶,几条生动的龙很有中国气息,入口是一个很大的牌坊,上书四个大字“天下为公”,听说这是孙中山先生亲笔所写,安宇昔习惯性的给jea洗脑,说说中国是多么厉害,历史悠久,地大物博,人杰地灵,文化博大精深,人民勤劳勇敢···自顾自地说得滔滔不绝,唾沫横飞,完全没有注意到jea只是无意识的抱着自己的腰,不知道在想什么)
唐人街的英文名字是“cown”,其中主要的街道为格兰特街,两侧有许多具有中国色彩的纪念品商店和中国餐馆,来此观光购物的人潮经常挤得水泄不通。西侧与格兰特街平行的斯托克顿街则是当地华裔采买物品商店街,价格还算公道,给小西卡的那个碗就是在这里买的。
历史上华人社区的扩张曾受到来自市政府的强大阻挠,比如1870年就曾出台过一个旨在严格控制华人住房和工作的法案。1906年时的大地震引起的火灾烧毁了唐人街,市政府便策划把华人从这一地区驱赶出去以发展房地产,好在这一计划最终在全体华人的强烈抵制之下流产了。
至今,唐人街仍安然无恙地呆在最繁华的金融区隔壁,但想继续横向发展却几乎不可能,于是只好在高度上想办法。在这里能见到很多造型诡异的楼房,那其实都不是一个时代建起来的。比如天后庙街的妈祖庙就建在了理发店和洗衣店的楼顶上,虽然发展出来的有点畸形,不过安宇昔个人觉得这个还不错,是中西结合的典范,维多利亚式的主体,然后楼顶却是勾心斗角的飞檐,中西合璧,有一种别致的美感,安宇昔很喜欢这种风格,从这点上来说,安宇昔也不算是一个传统的人。
和认识的人打打招呼,在街巷里穿行,唐人街并不是传统的中国式街道,也不是现代大陆的那种街道,可能就是像电视里的香港那样的,各个商铺的广告牌字体有繁有简,有的商店打出减价打折的广告,很热闹,大多数寒暄的时候人们用的都是汉语,偶尔会带点口音,如果不是经常会出现金发碧眼的白人和黑人的话,还是和国内差不多。
唐人街最好玩的街区就是韦弗利广场。【92ks. 】这里的许多建筑都是由华人慈善组织捐助修建的。罗斯巷则是深藏在街区中狭窄弄巷的典型,不时有甜点心的香味从巷里飘出。
安宇昔和郑秀妍最喜欢的小吃就是坐落在罗斯巷的和记丰的酱香猪蹄,因为作料里有五种香料又称为五香猪蹄,制作酱香猪蹄的猪蹄只取后腿,去毛敲去猪蹄之后只要前面的三分之一,按照和记丰大厨的说法就是后蹄比前脚更有嚼劲,更有弹性,只取前面三分之一是怕客人吃得太多,一般来说,好吃的东西总是不够的话就会回味无穷,也算是一种营销策略吧。其实都是坑人的,因为每个食客付的都是整个猪蹄的钱。
猪蹄的做法不难,洗净猪蹄后用泡在在料酒里泡两个小时进味,然后涂上酱料焖熟,再涂上一层酱料将外皮炒焦而成,味道香浓,金灿灿的油光闪亮很容易勾起人的食欲,当然吃起来也是一级棒!外面的皮炸得香脆,里面的肉入口即化,香软而且不腻,最重要的是蹄筋很有嚼劲又不至于咬不烂,火候刚刚好。做法不难,难得是酱料和料酒的做法。
安宇昔的师父最喜欢这里的醉鸡,安宇昔怀疑当初老头子收师兄陈福龙当徒弟是因为他自己的口腹之欲,最可恨的是每天都让自己来拿。不过安宇昔显然没有想到其实他应该感谢他师父,如果不是他师父收了他师兄,他也没机会天天啃猪蹄。
“师弟,又带女朋友来玩了?”将自行车锁在店外,牵着小萝莉的小手进了和记丰,老远就听到眼尖的陈福龙在喊他。和记丰的特色菜有很多,因此很受欢迎,不过自从陈福龙限量销售之后,也开始门庭冷落,再也没有了门外排长龙的情况了,他也是怕触景伤情吧。
看满脸横肉的陈福龙正捏着一根黄瓜大嚼,安宇昔眼神里透出了浓浓的渴望,咽了口口水,然后抢了陈福龙刚咬了一半的黄瓜,强忍着想塞进自己嘴里的冲动,遗憾地扔到垃圾桶里。
“不是说了大毛不喜欢各种瓜么。”安宇昔咽了口口水然后义正言辞的鄙视陈福龙,朝自己的师兄使了一个眼色。
躲在安宇昔身后的jea能听懂这句话,抿着嘴猛点头,她是一个讨厌黄瓜的孩子。
“地瓜也不喜欢么。”陈福龙吞下了口里的黄瓜,抹了抹嘴,做了个ok的姿势,这个手势的意思就是我懂的。
“地瓜是什么?”jea还不懂这么复杂的中文。
“就是红薯。”安宇昔马上用韩语解释。
“你们小两口不要秀恩爱了,等会儿带我女儿的时候不要丢下她一个人啊。”陈福龙调侃道。
“食物我准备好了,丫头还在楼上打扮。”陈福龙递给安宇昔一个大大的食盒,这是丫头们的午饭,然后惋惜道,“可惜你有了大毛,不然我就逼你老爸订娃娃亲了。”
“师兄,你不要这么封建好不好。”安宇昔没想到自己也有被包办婚姻的节奏,“阿香还这么小,你想多了吧。”
“这有什么,你们家条件这么好,你这么聪明,长大了至少也会比你爹帅吧,你和阿香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哎呀,不如让阿香给你做二房吧。”陈福龙一时间唾沫四溅,越说越来劲了。
“师兄,你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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