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穿越初时自不知 第一百八十二章 笔墨亦不逊(1/1)
一曲琴音过后,不意外的,皓月又处于愣神的状态。
初时她是因为出神,又溜号想去了别处,遂愣神。而现今,她则是因为,已被琴音所吸引。沉浸在其中,久久不能自拔。
凤离看着她的样子,习惯的瞥了一眼,便抱着琴起身离去,留皓月自己在原处发呆愣神。
直到皓月终于醒来,寻着记忆,弹奏出差之不多的琴音。他才会掐着时间,慢步而来,每次都是恰好在皓月弹完一曲时,步入房间,指点一二。
时间长了,皓月的聪明才智,加上凤离的悉心教导,皓月的琴艺焉能进步不快?
近年来,前来离别愁的食客越来越多。原因有二,一是这间酒楼本来就布置的环境优美,而那酒菜也是美味的很的。
另一,便是在这酒楼有其他酒楼没有的东西,对于食客们的耳朵来说,是个很大的福利。那便是,在此处,可以免费听到美妙的琵琶声、悦耳动听的女声歌唱、以及或会有美妙的七弦琴曲响起。
有的运气好的,还能在某一天某一个时辰,听到笛音的伴奏。那是兴起的凤离所奏,笛之优秀,自是不用说。大师所奏,那音会有多么的动听,也是可以想见一般的。
不过,多年来,凤离都不曾露过他还会其他乐器的事情,那古琴也还是皓月误打误撞找他学习,未想到他真的就会。所以,依凤离如此的低调行事来看,他能演奏的笛子的次数,定是不会多。
所以说,能听到的人有福了!
每每琴笛和鸣,就没有任何一个人还能再继续动筷子,全部都是沉浸在其中。
日子长了,大家便也就知道了那离别愁纱后的女子就是皓月,她会了七弦琴,且弹的精湛,也渐渐为众人所知,流传周遭。
至于笔墨亦不逊,乃是从皓月所就读的书院中传出来的。
经过多年的习字、练笔,皓月就算再不乐意写毛笔字,可写多了,也还是能写的不错。细小秀气,起码还是可以达到的。
那是一日的课堂,韩夫子查完众人的课后作业,怒的当场拍桌。大吼:“你们这帮淘孩子,年岁大了,倒也学会糊弄人了。你们把字写成如此模样,叫人如何去辨认,叫老夫如何审批?”
说着,韩夫子拎起一张作业在前面展示,用事实证明自己的话,让他们能明白自己此时的愤怒。
无聊却又好事的皓月,听了夫子此言,立刻响应号召的向前看去。当她看到那张布帛上全是墨迹,却根本分不出是画、是字、还是废纸时,也不禁摇了摇头。
暗叹:‘这是谁?竟然这么厉害,明糊弄韩夫子、气他。’同时,她心中也想好了一个最有可能的人选。
事实证明,她很了解她的同学们。只听韩夫子愤声道:“李世侠,你看看,你可认识这上面的字?”
李世侠应声抬头,看了两秒钟,诚实的摇了摇头,表示看不懂。
只见韩夫子的胡子都快翘起来了,扔了布帛,大声喊道:“你自己写的字你都不认识,你还想让老夫我能认识吗?”果然如皓月所猜想,这是李世侠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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