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唇膏(1/2)
年轻人都喜欢朝前看,他们看到的永远都是美好的未来,他们还年轻,有着无限的可能,天空才是他们的天花板。
六一儿童节那日上午,王十一背着旅行包,上公交车的时候,他回头看了看应人石,看了看巍峨的羊台山,心中很不是滋味。
迈特五金厂那漆黑的车间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呢?集体宿舍的那群爱抽烟爱打牌的老男人有什么会让他舍不得的?农民房的十元店里的那些硕大的蟑螂,难道会让他不顾一切地留下来吗?
但是,这里是他打工的第一站!
这里有他无悔的青春!
这里有他的朋友二根和他的兄弟狡猾哥。
不过,这一切敌不过一个何雪忆!
她是他全部的想念,而且,她还是一个孤儿,一个人在深圳打拼太苦了!他必须去照顾她,给她温暖和力量。
他匆匆地爬上了公交车,那颗急着要去见情人的心,此时此刻,比公路上那些飞驰而过的轿车跑到还要快。
已经过了上班高峰期,公交车上稀稀拉拉只有几个人,他抬起头,显示器上正在播放着董超的“第一现场”,那是一档火爆的民生节目。
他先是坐到了龙华大浪路口,然后再转车坐上了去梅林关的公交车。
那天,何雪忆正好上晚班,早早地就到了梅林关口,她无所事事,一直望着塘朗山,那山跟故乡的舂山一般的绿,舂山的背后,是大片肥沃的水田,要不是在福田上班,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塘朗山后面竟然是繁华的城市。
从梅林关向塘朗山望去,一切都是无遮拦的郊野趣味。
她曾经望过几次公交车,都没有看见王十一的身影。
突然,她感觉一双大手从后面蒙住了自己的眼睛,糟了!一定是遇上了抢劫了!
大喊一声?那人没有捂住自己的嘴巴,还可以喊人救命。
她正想喊的时候,就听见一个男人说道:“猜一猜,猜猜我是谁啊?”
那声音如此熟悉,她怎么能不知道呢?
“王十一!一定是你!”何雪忆兴奋地喊道。
“恭喜你,你回答正确!”王十一哈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里溅射出的阳光光芒四射。
“你真的来了?”何雪忆睁大了一双如梦似幻般的眼睛,定定地看着眼前的锦衣少年,她眨了眨眼睛,没有错,是情郎啊!
他放弃了一份高薪的工作,不就是为了自己吗?何雪忆忍不住踮起脚尖,伸出玉手,颤颤抖抖地触摸了一下那张英俊的面孔。
那一天,她兴奋得跟一个顽皮的孩子一般,引领着他去了出租屋。
王十一把旅行包刚一放下,就从口袋里取出一支唇膏递给了何雪忆。
那是王十一花费了三百元钱购买的一支香奈儿唇膏,何雪忆在咖啡馆上班,外在形象很重要,他觉得买一支唇膏给她做见面礼物是合适的。
“香奈儿唇膏,很贵的啊!”果然何雪忆表现出一副惊讶的样子。
能够让女神惊讶的举措,那一定是超出了她的想象的事情,在王十一看来,这就是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啊!
他很享受她吃惊的表情,脸上露出微微的笑容。
有点不太好意思的样子,他低着头,静静地笑着,那种幸福感,早就把他带到九霄云外飞翔了。
董永与七仙女,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因为一段尘缘,天壤也就合缝并消弥了距离,他的耳边不断回响起“天仙配”的歌声,心里想,今天,我王十一就成了被上天眷顾的董永了。
他正陶醉在幻想之中的时候,该死的眼睛余光竟然扫到了自己脚上的那双皮鞋。
这双皮鞋怎么如此沧桑?真是丢丑丢大了!
脚上的这双已经开口的皮鞋,不是已经用502胶水粘贴过吗?怎么又开了?那粘接处看起来一点也不服帖,胶水干后很硬,因此过渡得有点突兀啊,整个看起来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
“早上从宿舍出来的时候,有点匆忙,把一双崭新的皮鞋落下了。”王十一是买了一双新皮鞋的,搁在集体宿舍的公共衣柜里,他本来是想等着今天见何雪忆时穿的,没有想到竟然忘记了!
关键时刻,掉链子出丑了!
“你来了,就好了,鞋子的事情,有空的时候,你再去拿吧!”何雪忆轻声地说道。
是的,鞋子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人。
何雪忆转过身子,走到衣柜边,拿出一套衣服和一双崭新的皮鞋说道:“这是我去罗湖东门市场给你买的,你喜欢吗?”
紫色的衬衣,黑色的西装裤,天啊!要是穿在身上,那不是很时尚吗?
“嗯!挺好的,谢谢你!”她竟然也给自己买礼物了呢!
她心里有我,有王十一,太幸福了!
董永先生!看看我,多幸福啊,你羡慕嫉妒恨了吧!
癞蛤蟆们!你们不要灰心,只要你们有付出,一定会有那么一天,你们一定可以吃到天鹅肉的!
“王十一,你试试吧,看合不合身!你的尺码我不清楚,我是估的!”何雪忆轻声说道。
“嗯!先让我冲一个澡吧。”那时候是五月的中旬了,深圳的自来水温度不低,王十一说完,抱着那些新置的衣服,就冲到了洗手间。
温暖润滑的水,从他茂盛的头发淋过,滑过他光洁的面庞,堆积在他凹陷的锁骨处,他不断地甩动着头发,将水珠洒得星星点点。
三个月打磨生涯没有白白度过,艰苦的岁月把他身上的肌肉雕刻得极富立体感,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