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这世界,我来了!(1/1)
神识退出肉身。
只觉浑身神清气爽,飘飘欲仙。
李凤栖睁眼看向现实世界,眼前一片濛濛白雾。
心中明了。
这是灵气。
只不过相对于上两次看见的灵气,这一次看见的灵气稀薄了不少。
倒是不难理解。
一座城市一个天选之子,所有人都在修行的话,吸纳灵气又消耗,再不停的吸纳,灵气终究是会少的,最终会消耗殆尽。
除非有源源不断的灵气补充。
挣扎着起身。
先拿回朝歌。
一步一步来到陆旭尸首面前,感触万端。
无论人类消失前你是何等牛逼的富二代,又或者是富一代,甚至是高高在上的当权者,在这个人类消失的修行世界里,所有人都在同一起点。
当然,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
所以,也并不算在一个起点。
天赋好的,自然拥有更多可能和前景,天赋差而又不努力,更没脑子的人,终究会成为他人走向王座的垫脚石。
李凤栖不知道自己算哪一类。
天赋不好?
可又得到了朝歌这柄一看就牛逼闪闪的剑,还有配套的剑法,又得到《太虚经》。
怎么看都天赋满满。
天赋好吗?
可练了三年多的剑,直到今天因为杀了陆旭,在某种规则下,实力增加才开辟出秘境,算不得自身努力的成果。
难得糊涂。
当这一场猎杀游戏结束时,所有的事情自然水落石出。
先去捡长枪龙胆。
极重。
不过练了三年多的剑,也练了三年多的《太虚经》,又开辟了秘境,李凤栖双臂之力早已非常人,倒是不难。
龙胆,好名字。
没来由的让人想起演义里万军阵中七进七出的赵子龙。
佩剑扛枪,李凤栖准备回家。
走了两步又顿住。
回首看了一眼陆旭的尸首,一声长叹。
得了。
谁叫我勉强算是个受儒家影响的读书人。
死者为大,入土为安。
李凤栖先将长枪龙胆放到他停在停车场的车顶上,车身竟然下沉极多,显然这长枪至少也得一两百斤,不比腰间的朝歌轻多少。
在大街上找了一辆还有车钥匙的车。我左眼见到鬼
休养了数日,很快发现若是运转《太虚经》,内伤痊愈的速度会快上许多,
没过几日,他便伤势痊愈。
因为陆旭的出现,严格制定的生活计划被打乱。
结界一直在收缩。
李凤栖没得选择——至少他现在的实力下,没得选择。
只能离开。
临近家乡这座小城的其他县市,一座县城的结界已经完全收缩,那里不会有人,还有一个县城的结界尚在,辖领家乡小城的那个市的结界也还在。
里面的天选之子实力都比他高。
这是之前。
如今他已经开辟秘境,也许实力并不比他们弱。
衣衫数套,洗漱用品,带上大包小包的便捷食品——没办法,虽然已经是修行者了,不过还没达到辟谷的高端境界。
饭还是要吃的。
手机等电子产品可以有,导航、查资料用,在关门离开之前,恋恋不舍的看了最后一眼。
再见了。
我的世界。
今日我将踏上旅途,行走在一个崭新的世界里。
是生是死,嗯……
李凤栖想起了看过的一部动漫。
没来由的豪气顿生。
我命由我不由天,我的生死,只能我说了算,去你的鸟命!
走出去。
走下去!
仅此而已。
下楼,长剑朝歌比较好办,放在车里即可,但长枪龙胆有点麻烦,得有二米四五长,车里放不下,只能找绳子绑在车顶。
也是无奈。
开辟了秘境,按照《太虚经》所说,本可以将龙胆和朝歌放入秘境里。
问题是……
李凤栖不懂怎么操作。
拆了维修水电气的广告喇叭,现在的局势下,天选之子互相厮杀,躲还来不及,傻子才会蠢得故意暴露自己的行踪。
先去附近的加油站加了油,然后奔上县道。
出发!
意气风华。
我可能不是最有天赋、最厉害的天选之子,我能做的,就是在不违背我做人的原则下,尽我最大的努力活下去。
我能承受十多年的孤独,也能承受残酷猎杀。
这世界……
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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