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规则(1/2)
李凤栖哎哎了几声,却没了回应。
苦笑不已。
老先生,我也想回故乡啊,我一点也不想参与这场厮杀,你倒是让我坐个顺风车啊!
话说,故乡?
李凤栖眼睛一亮,陷入了沉思。
人类已经消失。
回什么故乡,哪个故乡?
难道……
自己和所有的天选之子真的只是进入了一片神奇的空间,而真正的地球上大家依然平安的活着。
但也说不通。
既然还在地球上的另一片空间,就不该说是故乡。
毕竟还在地球。
只是时空不一样了而已。
何况,造就这一切的人,似乎也不仅仅是地球人类能做到的事情,莫非陈树老先生口中的故乡,还有其他一层含义?
李凤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
只能听陈树老先生的话,继续前行,等待水落石出。
收回思绪,眼角一跳。
弓呢?
短刀呢?
陈树带着吴丽华走后,被冻在寒冰中的长弓和短刀,竟然不翼而飞,冰面也没有被破坏的痕迹,似乎……被人凌空取物了?!
要不要这么坑爹。
我辛辛苦苦和吴丽华斗智斗勇,最后一无所获?
是谁?
应该不是天选之子,貌似还没这么厉害的人物,况且若是有如此厉害的天选之子,老先生陈树怎么着也该帮自己一把。
师者树人,有教无类。
我觉得我还是可以再拯救一下的。
万幸长枪龙胆还在。
云天之上,端坐的女子一手长弓射日,一手短刀遗忘,笑呵呵的,朝闻道而夕入青云的陈树远赴星空,却在《春秋》上留了一手,救走吴丽华。
她并不反对。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而且她也没法。
如今的陈树,已不是她一个小狐狸能赢的。
吴丽华没死,那么李凤栖也不该得到长弓射日和短刀遗忘。
嗯,都是仿品。
所谓仿品,是用正品一丝神魂所铸。
所有的仿品,只要天选之子一死,无论是谁赢,都必须送还原主,而不会成为胜者的战利品,同理,李凤栖得到的朝歌,若是他死了,也会直接回归商皇之手。
长枪龙胆不一样。
它并非仿品,而且在九州是无主之物,李凤栖得到了,就是他的。
这也是规则。
这个规则是死的。
女子笑眯眯的表示头疼,“哎哟,老先生嘞,你救走吴丽华也便罢了,为何要帮助李凤栖啊,现在这座空城可就成他的老巢了。”
陈树那一手并非禁锢结界那么简单,而是改变了结界的规则。
从此以后,结界不再收缩。
李凤栖可以出去,但别人……想进也行,但只有境界、实力和李凤栖相当的天选之子才可以。
公平!
陈树只是为李凤栖留下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
当然……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某个天选之子强大到可以直接破碎结界进入,毕竟结界设定的强度并不高,突破秘境踏入玉璞境就能做到。
李凤栖能得到短时安宁。
女子起身,蹦蹦跳跳,踏云远去,“我是小狐狸,逍遥又美丽,奉命回故地,不用再受气,坐在白云里,演了一场戏……”
李凤栖没得到长弓和短刀,有些小小遗憾,旋即欣喜万分。
背上不疼了。
伸手一摸,伤口已经愈合。
数次被吴丽华震伤的五脏六腑,也没了丝毫不适。
痊愈了。
这必然是陈树最后墨韵飘散如烟的顺手之举,儒家高人嘛,小说里的儒家圣贤都能出口成宪,对于陈树而言应该也不难。
提着龙胆,抱着《春秋》,佩着朝歌,找了一座小别墅。
生活不能亏待自己。
天色已微明。
李凤栖一觉到黄昏,起床弄了些吃食,锻炼半个小时,泡了杯茶带入书房,看着老先生陈树留给自己的厚重古卷。
《春秋》。
四书五经之一。
又称《麟经》或《麟史》,古代儒家典籍之一,也是周朝时期鲁国的国史,后世盛行的大多是孔子修订那一版。
其中《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被称为春秋三传。
春秋,又是一个时代。
是中国历史东周前半期历史阶段。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东周开始的一年,是春秋之始,公元前476年,战国前夕,总共295年,是春秋之末。
又有两种说辞,春秋止于公元前453年,韩、赵、魏灭智氏,和止于公元前403年的三家分晋。
这本《春秋》是哪种?
老先生陈树说这这本书是春秋,实际古卷封面上的两个字李凤栖有点不认识。
应该是古篆。
两个字溢着厚重、沧桑、悠远之意,一眼望去,内心深处便有深陷一段漫长岁月的泥泞感,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翻开第一页,一行行古篆瞬间将李凤栖压得头晕眼花。
闭目,凝神。
片刻后恢复清宁,再看。
依然瞬间头晕眼花。
不信邪。
再试。
许久后李凤栖一声哀叹,这书有点邪门,无论自己怎么尝试,只要目光一落向第一页的内容,立即头晕眼花。
半点不由人。
这书大概也讲缘分吧,毕竟属于修行的世界,无奇不有。
意欲去翻第二页。
愣住。
第二页到后面的张页,似乎凝滞在一起,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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