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流民(2/2)
政官员没有发现的,发现了没有剿灭的,以及剿灭盗贼,但捕杀数目不达标的,自两千石以下到无品小吏都要死。不难发现,这套法律是借鉴了商君宝贵的成功经验,因为整个秦国到秦朝,从商君变法之后,就如此消灭盗贼,和厘定地方官员责任的。
孝武皇帝刘彻只是拾人牙慧,照书抄袭罢了。
这个《沈命法》在汉室起到作用的年限十分的短暂,效果也不是十分显著。
主要的问题是,时代变了!
齐鲁的盗贼,本身就是地方上的豪强,士大夫、地主共同扶持和逼迫起来的,是有心人刻意制造的结果。
所以,这条法律并没有起到任何的效果,甚至就因为这条法律,让汉室彻底失去了青徐杨三州的实际控制权。
因为在这条法律面世之前,青徐扬三州的地方官员,还在不遗余力的消灭自己辖区的盗贼,还在打击别有用心的豪强。
但是武帝颁布完这条法律,地方官们为了自己的小命和前途,是彻底放弃对盗贼的管理,豪强一看地方官府的退缩,就更加压迫农民,让他们成为流民。
所以上上下下,对盗贼,流民都视而不见,直到这个盖子捂不住了,才上报给长安。
现在青徐扬三州的官员,不愿意管,不敢去管,甚至是不肯管。谁知道管了之后,自己官职,小命保不保!
现在三州的流民汇集越来越多,而且有大部分为了活命,甚至加入了盗匪,在三州的主要城市外,没有了官方武力威慑地方,你就会看见大量的盗匪。
甚至在一些偏僻的县城中,盗匪流民可以肆无忌惮的穿街过巷,公然出现在市集与官衙前。
而整个流民队伍已经开始要反噬一切了,曾经以为自己可以控制住这些人的贵族,地主、士大夫们开始自食恶果了,彻底失去了对一切的掌握,甚至开始出现地方官员,贵族被杀害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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