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吏(2/2)
这些即将为自己卖命的吏员。所以,李笠试图改变现状,用制度化管理的方式,让吏这个群体,活跃起来,并摆脱个人前途依附于某个官员的无奈命运。
办法,参考后世的公务员制度,以及政务官(对应古代的官)、事务官(对应古代的吏)的实际区别,让吏有自己成体系的上升渠道,并在这个体系里接受考核、奖惩、调转。
让这些吏凭借体系内考核成绩或者年资晋升,可以从县调到州,从地方调到中枢。
随着“级别”的提升,待遇也跟着提升,甚至有转为官的机会。
这个过程,完全是按着新体系的规则进行,不需要吏去过度讨好地方官,不需要跟着某个地方官“鸡犬升天”。
而地方官上任、离任时,也不能把自己的属吏当做随从,带来或带走。
既然没了提拔、提携之恩,吏对于官的依附,自然就慢慢瓦解了。
当官员们拉帮结派、相互倾轧时,自成体系的吏,就不会轻易参合。
李笠想着想着,想到一个问题。
现有的吏部,管着官、吏,但主要是管官员(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的官署,那么,主管“吏”的官署,该叫什么?
难不成六部变七部,吏部管吏,新设“官部”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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