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士为知己者死(1/2)
鄱阳城北郊,一处小山丘上,新落成的坟墓前,李笠带着儿子们,向坟墓叩拜。
他的父母以及两位兄长的棺椁,已经迁到这里下葬,而不是迁到建康。
坟墓没有高大的陵丘,也没有放多少陪葬财物,坟墓大小和寻常大户人家之墓没多少区别。
李笠迁二百户百姓在附近定居,世代免劳役、租赋,作为守墓人,听从陵官的安排,定期洒扫陵墓,清理杂草。
吴氏去世时,李笠将母亲安葬在鄱阳白石村,与李笠的父亲合葬。
此次回家乡,他正好主持迁坟,让父母和两位兄长,在鄱阳城外“定居”。
如此一来,若干年后彭蠡湖水南侵、淹没白石村时,父母兄长的墓就不会沉入水中。
李笠知道,没有不灭的王朝,而彭蠡湖区面积持续扩大,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仔细考虑后,给父母兄长寻了个安稳的长眠之地。
即便许多年以后,李氏楚国灭亡,位于鄱阳城外的这片墓地,依旧能静静见证时光的流逝。
守陵户的聚落,会变成村庄,一代代延续下去,村民的坟,会让这片地区变得“拥挤”。
届时,即便没有官方来祭祀李氏楚国皇室的祖坟,他父母、兄长坟茔,想来也不会显得孤孤单单。
至于他将来会葬于何处,若干年后会不会有盗墓贼来“摸金”,李笠觉得,无所谓了。
人免不了一死,死后,什么事都由不得自己,所以没必要纠结太多。
不过,若干年后,自己的“遗骸”会不会被盗墓贼拖出陵墓,散落在野地里?
或者千年后,陵墓被后世的考古学家发掘,他的“遗骸”被人放在博物馆里展览?
想到这个问题,李笠忽然有些感慨。
曹操死后设疑冢,所以其真实陵墓位置千年来无人知晓,直到现代,才被人发现。
难道我死后,也得搞什么“疑冢”?
礼毕,李笠没急着回城,听梁森汇报一起案件。
他入城那天,“有司”抓获了几个刺客,这几个刺客,从江陵开始,一路跟着他,如影随行。
或许是半路上找不到机会下手,所以刺客们在他入鄱阳城之际,在路边发动刺杀。
却被早有准备的“有司”一网打尽。
“还是不招么?”李笠问,梁森回答:“还是不招,知道幕后主使的,只有其头目一人,此人姓刘名末,但这个人很硬,怎么都不招。”
李笠觉得惊讶:“怎么都不招?待客之道,都展示过了?”
梁森肯定的说:“都展示过了,能用的刑都用过了,他就是不招。”
“是个硬汉呐...”李笠说完,缓缓向前走,梁森以半个身位的距离,跟在他后面:“看样子,此人,真的是死士。”
“死士?死士....”李笠沉吟着,想到了各种上刑的场景。
如果一个人,任何刑罚都对其起不了作用,原因大概有两个:
其一,对方有坚定的信仰,并有了为信仰而献身的觉悟。
其二,其人意志坚定,因为某种执念,宁愿献出生命,也绝不屈服,譬如“士为知己者死”。
第二种人,在古代较多的称呼是“士”,或者是春秋著名刺客类型的人。
被抓的刘末等人,应该是某人蓄养的死士,对方派出死士行刺,自然会提防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选出来的头目,“硬”也是理所当然。
他问梁森:“接下来该怎么做,你有何建议?”
“陛下,既然是死士,再严刑拷打,恐怕也是浪费时间。”
“那就给他一个痛快吧,幕后主使是谁,无所谓了。”李笠轻轻笑起来,“杀了个刘末,还有陈末、黄末。”
“我动了世家大族的根基,必然有许多人恨不得我早死,刺客一拨拨的来,其后主使,必然各有不同。”
“那...此事是否声张?还是暗中处置?”梁森问,李笠想了一下,回答:“不声张的话,如何犒赏立功人员?”
梁森明白李笠的意思,不再多问,李笠看着远处的鄱阳城,畅想起来:“也不知下一次回来,是何年何月。”
“毕竟回来一次,耗资不菲,劳师动众,说直接点就是扰民,对家乡来说,是沉重的负担。”
梁森建议:“陛下可以定期派皇子回来扫墓,正好当做锻炼。”
“轮流回来扫墓倒是可以,锻炼就不现实了。”李笠摇摇头,看着不远处的儿子们,长叹一声:“他们只会被阿谀奉承环绕,哪里能锻炼什么。”
。。。。。。
傍晚,夕阳余晖洒在田野里,将一座庄园染上金黄色。
这里,是曾经的李家庄园,如今成了行宫,位于鄱阳城东、南北鄱水之间。
李笠时隔十余年,再次回到家乡,白石村自然是要走一转的,而这座属于自己、但之前一天也没住过的庄园,也是要住一住的。
他站在阁楼三楼,举目远眺,看着夕阳西下之际,四处一片金黄的原野,只觉心旷神怡。
如果这个时代是个太平盛世,没有天灾人祸,那么他有了这样的庄园,可以做个地头蛇,悠哉悠哉的度过一生。
可惜不能。
李昉登楼,李笠便和儿子聊起来。
刺客行刺未遂一事,李昉已经知道了,李笠接下来要和儿子说的事,和这件事有关。
“世家大族,被我们检籍、检地,被迫缴纳租赋,依附名下的劳动力,也被我们挖走大半,这仇算是结下了,不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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