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名利与我如浮云呐(1/3)
单就这个项目来讲,高云还是挺看好的,背后有着思雅和创易,方蕴和沈博文,他们有丰富的创业经验,对该行业有深厚的了解,再加上自己的名气,项目立项后发展肯定没什么问题。
而且他们的女儿沈琼霄也会在台前,也有股份,做父母的就这一个闺女,肯定会用心经营该公司。
唯一的问题,是股份的划分,以及公司到底由谁主导问题。
如果按照最初沈、方夫妻俩提出的划分方案,看着是挺美好的,高云什么也不用出,只要挂个名就白得百分之四十股份,是最大的股东。但实际上不怎么样,他肯定是没话语权的,公司绝对由沈方夫妻主导。
别看沈、方夫妻两个人没股份,但是他们背后的公司有啊,创易10,思雅20,连起来就是30。
高云就算占了40,也必须要和沈琼霄联合起来才能达到67以上的绝对控股权。
51都不够,四方合资控股的底线,67是绝对控股。因为如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有决议,要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投赞成票才能够通过。
然而在那种情况下,假如公司正经历一个决定性的选择,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四个股东代表坐在桌前。
沈琼霄面对高云这个没出钱没出力的男朋友,以及出钱出力出人,又有着丰富经商经验的父母之间,会站在哪一方?结果不言而喻。
而且,万一公司做起来了,真成为了国内最大的知识教育交互平台面临上市,那就是几百亿、上千亿人民币的估值。高云那时能分到多大的蛋糕?是否还和沈琼霄在一起?依旧在公司占股?
这都是未知数,高云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否则公司蒸蒸日上,他作为创始人之一却被被踢出局,那这事就太尴尬了。
所以出资必须得自己来,股权分配也有讲究。
思雅的20不能动,实际上这就已经很少了,既然想让他们出人出力,这是必须要给而且要给足的。
沈琼霄的30也不能减,否则显得自己这个男朋友太小气,私心重,也不符合高云的性格。就算把多出的10加到自己头上,拿到50的股份,还是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
而且尽管股份占得多,利益似乎也多了,但还是要从长远的角度看问题。
这样一个互联网教育相关的公司发展,靠高云自己是万万不可能成功的,前期是依仗他的名气引流,真正想要留住用户,还是要凭借很多东西。
互联网公司的四大环节;产品、技术、运营、市场。
每个环节,都需要一个一流的团队或领军人物来负责,最后还需要一个领导者。
他(她)要非常了解本行业,最好是具备多次创业成功经验的核心领导者,有着多重优秀品质;头脑清晰、高瞻远瞩的战略意识,极高的创造力、控制力、学习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高云无论对互联网还是教育行业都一知半解,做不了核心领导者,只能是方蕴最合适。
产品、技术、运营、市场,四大环节,他同样找不到顶级人才来负责,需要方蕴从思雅抽调,或者沈博文通过人脉聘请挖掘。这个项目的创意又是沈博文提出来的,想用四个亿占据公司百分之五十股权?
高云不敢想,即便其他人敢答应,他也不敢答应,怕对面的夫妻俩,甚至自己女朋友沈琼霄内心会产生芥蒂,不尽心尽力的干活了。
说到底对于公司的发展来看,高云很重要,但也不那么重要。
好比一艘帆船飘荡在海面上,你想要加速,快点达到目的地,需要什么?需要一股源源不断的风。
如果没风怎么办?那只能花点钱安装个发动机了,但后续你还要往里加油。
高云是风,只要他的热度一直保持下去,风源源不断。
沈博文和方蕴两个人,就是那艘帆船,没有风,抛开高云,打着自己女儿沈琼霄的名头,持续花钱做推广充当发动机,一样能达到目的。
没风,这个公司可以运行,没帆船,是万万不行的。
所以,高云也想开了,索性大方点,直接把多出的10让给沈琼霄。
就当投资了,创易公司敢拿四个亿换10,自己拿四个亿换了40,总的来说不算亏。
而且这样一来,还争取到了女朋友的支持,双方合起来的股份达80,是真正意义上属于小情侣的公司。
以后就算两个人发生矛盾和争吵,高云相信以沈琼霄的性格,因自己的出资,她就算再不同意,也会听自己的话,转而支持自己而不去听父母的。
二来,暂时踢开了沈博文的创易,只需要面对方蕴一人,高云压力骤减,他有了话语权,可以插手公司管理以及人员安排。
最后,你看我都出全资了,股份也让给你女儿了,要一个一票否决权,合情合理,不过份吧?
而这将从章程制度上,彻底稳固自己地位,完美!
沈博文和方蕴纵横商海多年,对高云的想法自然也清楚,但这事他们也乐意见到,毕竟自己女儿多了百分之十的股份,后者缓缓点头表示认可。
“小云你这份心很好,说明你确实很喜欢我女儿,我也就放心了。”
沈博文则好意劝道:“这有很大风险,你拿自己的钱创业,哪有拿别人的钱创自己的业安全?如果赔了这么办?”
高云给茶杯了倒杯茶,抿一口,说道:“几个亿我还是赔得起的,后续缺乏资金,我也可以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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