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3章 再创歌曲(3/3)
题、并纪念台湾光复40周年。《明天会更好》邀集的华人歌手跨越不同地域、不同唱片公司,打破了签约的限制。
专辑制作单位以“明天基金会筹备会”的名义,邀集台湾当时最知名的唱片公司,包括飞碟、喜玛拉雅、新格、歌林、滚石、乡城、宝丽金、丽歌等公司参与这张专辑,并由各家唱片公司竞标发行权。专辑售出的盈馀,系由后来标得专辑发行权的蓝与白唱片公司捐给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为消基会筹募新台币600万元的基金,作为公益之用。
“纪念台湾光复40周年”的主题在歌曲发行之后,反而很少被提及。这可能与发行时间一再推延、错过了1985年10月25日的“台湾光复节”有关。
《明天会更好》的公益诉求,遂变得更模糊、分歧。
当时台湾唱片市场的盗版、盗录问题十分严重,加上曾有媒体以“海盗王国”形容台湾生产名牌仿冒品的猖獗情形,对台湾的国际形象伤害颇大,故“反盗版”、“反盗录”、“反仿冒”也成为许多参与歌手强调的主题。专辑发行之后,由于消基会和政府当局查获许多《明天会更好》的盗版与仿冒版本,媒体报导颇多,消基会与政府不断藉机强调“反盗版”的重要,故后来媒体提及此曲,几乎都会一并提及“反盗版”的诉求。
但据当时参与创作的张大春回忆,“反盗版”并非这首歌的原始创作动机。
根据当时参与的创作人回忆,这首歌的作词者之所以多达7位,是因为罗大佑的歌词版本被认为“主题意识过于灰色消极”,不能全盘采用。录唱前夕,主办单位邀集许多音乐界、文化界人士,各自贡献词句,以罗大佑的版本为主,逐句修润,才共同完成最终的歌词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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