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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六 摸索低昂聚讼多(1/2)

就在川、陕两省为整兵入鄂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京中也是乱成一团。

湖北参议员张伯烈等得到孙元起的鼎力支持,顿时精神大振,回去之后联络其他党内其他同志,与新中国党议员一道向参议院提出了《质问政府枪杀武昌首义将领张振武案》,要求为张振武洗刷名誉,并弹劾副总统黎元洪,以维护国家的民主法治,为后世立下规范。

同盟会则有两种声音,以孙中山、蔡元培为代表的稳健派支持参议院通过协商、调解、投票等和平方式维护民主,捍卫法律;而以宋教仁为首的激进派则主张弹劾袁世凯、黎元洪,以唐绍仪为代表的内阁全体也要负连带责任,声称如果参议院不能给出满意的答复,不排除诉诸武力的可能性。

黎元洪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作为民国副总统、湖北都督、共和党理事长,他在参议院中也有自己的喉舌,眼见事机不对,连忙指使忠于自己的参议员大造声势,痛陈张振武的斑斑劣迹,证明此次裁决不仅合法,而且正义;私底下,则用武力威胁、金钱收买、封官许愿等手段对其他参议员大肆招徕。

与此同时,黎元洪手里控制的数十种报纸也开动宣传攻势,极力丑化张振武的形象,从自募军队、抢夺粮饷到蛊惑军士、勾结土匪,从贪污腐化、蓄谋结党到破坏共和、昌言不轨,林林总总列出了十五款罪状。在他们看来张振武完全就是十恶不赦死有余辜。更有甚者,某些花边小报还攻击张振武生活作风有问题,娶了几个小妾啦、在青楼包养多少粉头啦。甚至还有小时候偷看女孩子洗澡的事儿,总之,张振武就是个从根底上烂起的坏胚子。

袁世凯是稳坐钓鱼台,但凡有什么询问,一律把责任推给黎元洪。暗地里则是到处扇阴风、点鬼火,一会儿帮黎元洪说话,一会儿又要维护法治。忙得不亦乐乎,目的就是要把水搅浑,他好混水摸鱼。

至于死而未僵的唐绍仪。对于张振武遇害一案自然不能装聋作哑,尤其是同盟会的激进派还要弹劾他。然而大总统的军令要不要国务总理副署,《临时约法》上并没有言明,他只好含糊其辞表示遗憾和谴责。然后躲进一家美国医院装病去了。

京城上下闹得不可开交。最高兴的莫过新闻记者。不用自己上门,那些高不可攀的总统、副总统、参议员等就会主动把意见声明送到报社。一时间报刊杂志上充斥着各种言辞,或高谈阔论,或攻讦论辩,显得好不热闹。无形之中,也把张振武案变成了全国民众关注的焦点,甚至欧美各大报纸也注意到了这件事。

在张振武遇害后的第三天,迫于舆鹿力。参议院只好召开会议,就张伯烈等四十五名参议员联名提出的议案予以讨论。

会议刚开始。提案人张伯烈便率先发言道:“所谓法治者,即法律至上,民国政府当以法治国、依法办事。对于国民而言,唯有法律才能杀人,唯有法官执行法律才能杀人,除此而外,皆是非法。前清实行人治,皇帝所言即为圣旨,官长所命即为法律,致使政府**、官场黑暗,民不聊生。孙逸仙、黄克强诸君有鉴于此,遂投身革命,意欲改帝国为民国、改人治为法治,使华夏民众永远得脱于水火。经数十年奔走,至去年年底终于得偿所愿,全国上下亦无不欢呼雀跃。

“张君春山早年投身革命,不计艰险,为清廷所逻捕,几死者数矣!然而张君矢志不渝,变卖家产充当革命经费,积极联络各方准备举义。武昌首义爆发后,他担任湖北军政府军务部副部长,代行部长之职主持军务,与清军鏖战。汉阳危急,他亲率部属驰援,激战中负伤落水,几至溺死。后退守武昌,又鼎力襄助刘仲文君(刘公)守城,直至革命成功、民国建立。张君功勋如此,然而因为得罪当权,于深夜之中忽遭逮捕,寻即被枪杀于监狱之中。

“数月之前参议院曾制定《临时约法》,规定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试问军政执法处,你们所依据的是哪一部法律?再问大总统、黎宋卿、段芝泉,你们是凭什么身份做出此等裁决?难道你们二三人的签字命令,就可以随意枪杀民众么?如此目无法纪、草菅人命,形同破坏约法、推翻共和,实属罪大恶极。故而我等四十五人联名提出质问案,并弹劾副总统兼领鄂督黎宋卿君。敬请参议院审议!”

不待议长吴景濂说话,湖南参议员彭允彝就站起身义愤填膺地说道:“追求法治的共和元勋竟然在革命成功之后死于人治之手,天下还有比这更荒诞的么?如果我等参议员对此事坐视不理,那国家还要参议院何用?”

话音一落,黎元洪嫡系的参议员立马不干了,孙发绪反唇相讥道:“张春山为现役军人,所犯罪行也都是在担任军务司司长期间所为,事情关乎军事机密,而且他身边警卫皆携带有长短枪支,自然不方便由警察厅逮捕、审判厅审判。改由军政执法处逮捕,根据军法从事,完全合情合理。议长、诸位议员,请大家心平气和认真思量,不要受某些人挑拨,动摇国家根本!”

张伯烈目眦欲裂,戟指叱道:“你这是什么话!难道军法比国法还大?你口中所谓的军法,不过就是黎宋卿的一纸电文,算哪门子‘军法’?以副总统一纸电文而杀民国首义功臣,足可见民国虽然建立而人治犹在,共和虽然肇端而**犹存!张春山,你毁家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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