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旺家女强变身败家婆娘(1/2)
李一曼的话严丝合缝,律师在她面前倒显得有点相形见绌漏洞百出。
律师也顾不上职业体面,市井一般地替他的当事人砍起价来:“先不说你,我的委托人汤兰很想快刀斩乱麻,能不能一口价,来个彻底了断,从此以后你们在这件案子上互不瓜葛。两百万你如果觉得太少,可以提提你的要求嘛,毕竟诉讼的目的就是尽快拿到钱。”
李一曼:“我诉讼的目的只想让法律来主持公平,完整地拿到我该拿的钱。不用说了,你的说话态度,好像把我李一曼看成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我要的只是我的本金和全部应该派生的利息,其他的,一概免谈。”
汤兰原先的如意算盘,让李一曼的这些话彻底给挡了回去。
没有办法,四套房子全部都被李一曼采取了诉前冻结保全,那四套房子按照现价,扣除自己没还清的按揭款,至少也有一千五百多万净值。
李一曼说的对,她借给“继富往”的借款利率,不像其他担保公司那样高的离谱,是在法律保护界限内的。无论案子诉讼拖到什么时候,利息也必须认到什么时候。
这个李一曼,她的心里算盘并不像她嘴上说的那么冠冕堂皇,她光鲜亮丽话语的背后,是抱着吃定你汤兰的定力。
跟她玩拖延战、长久战?有这四套房子被她冻结着,无非是自己还想给她再多送银两。
思考了一些时日,汤兰意识到,指望“继富往”和雷正去还李一曼的借款,无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考量,两方面来说都完全不可能。李一曼的这笔债,到最终,只能是自己去背。
当然,她也请教过律师,曾经也想过去钻一些诉讼程序上的法律空子,把这件事尽量拖延下去。
但后来,她慢慢也想明白了,法律就是这么无情,由不得你侥幸,也由不得你任性。
事情已经是这样了,现在及时止损,还能保住留一套房子自己住,如不尽早解决,彻底做个了断,再侥幸拖延的话,说不定到时候三套房子被执行了都不够抵还这笔债。
想到这些,汤兰当时的整个后脊背顿时冰凉。
栽了这么大一个跟头,怪就怪自己缺乏起码的法律意识,怪就怪义气肝胆没有底线。
但是越是跌得惨,就越不能自暴自弃没有骨气。
于是,她理所当然自作主张,让律师陪同自己一起去了法院,快刀斩乱麻,签下了庭内调解书,除了留下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自住以外,把其他三套房子挂出去出售代偿。
同时,她也让律师陪同,找到雷正,把自己欠饲料厂的货款做了冲抵手续。
算一下,替“继富往”和雷正代偿了李一曼这笔借款本息,汤兰足足白搭了一千三百万人民币。
当然,这是后话。
话说汤兰从法院签了调解协议书回来,准备开始办理一应手续。
听到家里的四套房子马上有三套就要不属于自己的了,李明沉默压抑了好多年的本性终于再度在汤兰面前暴发。
旺家女强变身败家婆娘!
这让气急败坏的李明发起飙来比以前更是变本加厉。
汤兰当然也不是以前那样的弱女子了,虽说马失前蹄招来破财之灾,但此时她的心气和脾性也完全不是从前的样子。
脾气上虽然各不相让,但毕竟男人的蛮力总是强于女人,汤兰被打的鼻青脸肿。
还不解气,李明又找到了代理律师的写字楼去破口大骂。
依然还不解气,后来他干脆直接找上李一曼的家里恐吓瞎闹,还砸坏了人家家里的一些东西。
李一曼何许人也?
岂能容一个冒冒失失又粗俗浅陋的中年油腻男人跑到家里来蛮横无理。
不动声色,她直接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要说,李明这么一闹,该办的一些手续确实一时也办不了。
这给汤兰造成了更多被动,当然,李一曼要想马上拿回本息,自然也变得没那么省心了。她想,李明现在就是一个筹码,必须好好利用。
李明的父母来找汤兰,儿子被关在拘留所里,警察说了,私闯民宅又恐吓威胁,还损坏别人家里财物,这种情形,说重也重,说轻也轻,情节严重的可以定为刑事犯罪,处以三年一下徒刑……
“汤兰,你面子大,你去找找李一曼吧,只要她能谅解,损坏的东西我们该赔多少就赔多少,关键是李明不能因为这点小事招来牢狱之灾。”李明的母亲哭丧起那张老脸。
汤兰表情冷漠:“我还没报案呢,你们看看我这脸上身上的伤痕,干脆两个案子并起来,多判他一两年,省得他李明留在外面祸害家里祸害别人。”
几天后,李明在看守所里签下了全部该签的文件,包括他和汤兰的离婚协议书。
三室一厅的房子归汤兰,独生儿子抚养权归汤兰,理由是,毕竟房子是用我汤兰挣来的钱购置的,儿子从出生到现在,都是用我汤兰挣来的钱抚养长大的。
当然,李明也不是什么都没得到,汤兰把自己仅剩的六十五万现金全给了李明,算是两个人一刀两断的分手费。
所有这些,让李一曼签下了免于刑事追责的谅解书,让李明免遭被判几年的牢狱之灾。
李一曼,当然毫发无损,本金、利息、财产损失赔偿一样不少,尽收囊中。
经历这一回,汤兰除了仅剩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手头已经再也没有余钱。
钱虽然没有了,但是她那些能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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