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身份的差距(1/2)
“他已经去了半条命了,你们就高抬贵手,放过他吧。”医生尽量用温和的字眼不去刺激眼前这些丧心病狂的歹徒。
“少废话,不走开连你一起做了。”
“对不起,我的职责是救人,有什么恩怨等我把手术做完后再说。”医生转头招呼其他人继续工作。
为首者呆了一下,“他妈的,你找死。”他嘴里狠狠地骂着,举枪对准医生就打,一个护士见状不由得惊叫起来。
就在他将要扣动扳机的一瞬间,一件东西结结实实地砸在他的后背上,东西飞来的力道极大。霎时间痛澈心肺,一口气接不上来,抠扳机的手愣是压不下去,脑子里一阵晕眩,眼前一黑,“扑通”栽倒在地。
现场一时没了动静,手术室里的医生和护士,手术室外战战兢兢抱头蹲着的人呆了一阵,起身看去,不禁瞠目结舌,刚才冲进来后站在手术室门里门外的三个凶徒全部横躺在地,一动不动,手中的枪摔在一旁。
除了李杨,所有的人都不清楚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歹徒冲进来的这段时间里,李杨一直待在原地,倒不是他怕这些人,只是歹徒的气焰居然敢如此嚣张实出乎他的意料。医生的举动令他钦佩,就在歹徒举枪时,李杨动手了,他上前一把抓起站在最后面的持枪歹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砸向前面的同伙。平时李杨只需稍稍用劲,常人中的超级大力士即难以抗拒,这会儿情急之下用上一些劲道,这个大活人便如流星一般将前面的同伙砸得飞起来,再撞向最前面的同伙,人到人倒。三人倾刻之间昏死过去,直到警察将他们铐上时才迷迷糊糊地苏醒过来。
这样的结局令警察匪夷所思,当他们询问时,在场的人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李杨也装糊涂。这让警察们又是吃惊,又是好笑,“难道歹徒有羊癫疯不成?”
三个歹徒被带上警车,为首的那个人一路上还梗着脖子嚷嚷:“是谁?是谁暗算老子?有本事面对面单挑,背后动手不算好汉。”围观者无不哄然大笑,当晚发生的事第二天被作为一件“奇闻”在医院里传开了。
曹爱华知道后留了个心眼,他仔细询问了当班的医生和护士,当他得知李杨那晚也在上班时,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医院里接二连三发生的事令他很头疼,但更头疼的一件事,却是女儿爱上了李杨。
李杨和辛薇一般是在晚上碰面,只是最近有两次,辛薇白天上班出来办事时正好经过父亲的医院,她惦记李杨,就直接进来找他。曹院长的美貌千金医院里无人不晓。现在看到她居然过来找一个勤杂工有说有笑的,许多人不免妒火中烧,便添油加醋地向曹爱华汇报。
曹爱华开始不以为然,李杨毕竟救过辛薇,年轻人嘛,加深认识也未尝不可。但后来发觉不对,自从辛薇认识李杨后,这二个多月来,几乎天天晚上出门,都要到近十点才回来,每次回来脸上都是幸福快乐的表情,问她什么也不肯说。而这段时间内医院里出事颇多,自己也无心过问,现在想来这里面情况不妙。辛薇第二次来医院找李杨,马上就有人报告了曹爱华,晚上等辛薇回来,曹爱华旁敲侧击地问起这件事,当从女儿嘴里得到证实后,他不禁暗暗叫苦。
凭心而论,他不否认李杨是个好小伙子,但他认为这和婚姻并无关系。他不能让女儿嫁给一个当勤杂工的人,女儿是金枝玉叶,她要嫁的人非富即贵,他相信这不仅是自己的意思,也是辛薇去世的妈妈的意思。事实上也的确如此。通过各种途径来求亲的达官显贵、富豪人家都快要把曹爱华围晕了。只是辛薇这孩子,一向看不上这些个富家公子、*。曹爱华原也不急,心想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自然会了解在这个世界上权钱的重要性。但现在事与愿违,她开始走向另一个极端了,这是曹爱华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不错,李杨是救过她,那又怎样,自己不也救过李杨吗?一恩还一恩,谁也不欠谁的。他暗骂李杨不识好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怪不得给钱不要,原来是想要我的命根子啊!
曹爱华苦思冥想如何解决这件事情,毕竟心存顾忌,而且一直没有找到时机。医院事发后,曹爱华感到李杨令人捉摸不透,联想到上次在家里问他时吞吞吐吐的样子,心里腾起一股寒意,他开始怀疑李杨的来路,“这个人再留在医院里,迟早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主意打定,过了几天,傍晚快下班时,曹爱华让人把李杨叫来。和颜悦色地问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最后对李杨说:“快下班了,我们找个地方边吃边聊吧。”爱华很意外,曹院长请吃饭,固然是一件受宠若惊的事,但这好象不符合他担李杨从辛薇那里多少了解了一些曹院长的性格和处事方式,他感到一种不安,而且这种不安是与辛薇有关的。
辛薇晚上照例来到李杨家,李月说弟弟晚饭就没回来吃。辛薇忙挂李杨的手机,手机关机,辛薇大为困惑,到了九点半还不见李杨回来,她只得怏怏离去。
李杨回到家时已经是十点多了,姐姐看他一副呆滞的样子和闻到他的一身酒气,大为困惑,
“你跑哪去喝洒了啊?薇薇等你等到九点多才回家,你有没有碰到?”
“别再提薇薇了,从现在起,她是她,我是我。”李杨木木地瞪着前方。
“怎么了?”李月一惊,“你们吵架了?是不是你欺负薇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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