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3/4)
没放在心上。谁想一周前杜超突然间打来电话,约他在案发那天晚上八点在q市见面,要洽谈购买土地之事。偏巧他那天另有约会,要求改在第二天晚上,可杜超坚持要在那天晚上不可。/p莫非,这是杜超蓄意制造的不在现场证明?如果真是如此,他为什么要选择q市呢?那天他确实没有开自己的车出去。这一点他家的保姆和q市方面都作了证明。/p
“我们忽略了租车!”大梁突然说,“杜超极有可能是租车,他耍了个花招儿,证明自己不在现场。”/p
陈初决定,马上调查p市的租车公司。/p
在p市警方的协助下,调查结果很快出来了。发生案件的那天午后四点左右,杜超到吉祥租车公司租了一辆白色奥迪,第二天早晨将车返还。因为租借汽车必须出示驾驶证,所以他不得不使用真名办理租借手续,而且这台白色奥迪是他提前一天预定的。/p
陈初认为,杜超故意把贴有醒目的奥迪车停在林枫的公寓前,造成流苏杀害林枫的假象。至于掉在洗脸池内的口红上有流苏的指纹,显而易见也是杜超所为。杜超行凶后在六点半离开林枫家,在上高速公路之前,他揭掉红玫瑰贴画,开车到q市后把车停在隐蔽的地方在八点准时到饭店赴约。这完全可能,因为w市到q市只有五十五公里。这就造成了流苏杀人的在场证明和他不在场的证明。如果林枫是杜超杀的,那么杀死流苏的是另一个人!/p
还有一个疑点,流苏那天究竟干了些什么?/p
陈初认为,对流苏的行动路线还有必要查明,仅凭杜超租车就断定是他杀死了林枫,理由不够充分。若能搞清那红玫瑰贴画何时何地贴在流苏的车上,问题就好办了。/p
案发当天,还有谁在什么地方看到过那辆贴有红玫瑰的奥迪呢?刑警们围绕这个问题开始对各个出口处以及附近的服务区进行调查。/p
经过调查,在万家服务区咖啡馆工作的一个女人说她见过这辆车。这个服务区在高速路中间,有座天桥把上下行公路线上的两个停车区连接起来。只要司机把车开过天桥,就可以从下行线转为上行线,驶向相反的方向。/p
女人说,那天晚上七点十五分左右,她随便向外张望了一眼,从停车场里面开出一辆乳白色的奥迪,驶向p市方向。车门和车盖上贴着一张刺眼的红玫瑰。她虽没有看清车里的人长什么样子,但她肯定,当时只有一个女人在车里。/p
大梁又向这一服务区内的其他小吃店和服务区的工作人员了解,结果一无所获。如果流苏从七点十五分从万家出发,那么正好同w市收费所提供的七点半多一点车子通过出入口的时间一致。/p
听完大梁的报告,陈初认为,当晚流苏没有去过林枫公寓。她从s市到万家服务区,在那儿贴上了红玫瑰,七点十五分驶出万家,七点半左右通过w市入口到达了案发现场,大概在八点半钟以前的这段时间内被杀。/p
可流苏手中s市至w市间的缴费收据又该怎么解释?另外,她为什么在快要到达目的地之前匆匆忙忙地贴上醒目的红玫瑰?/p
陈初眉头紧锁,他认为,这正是罪犯的准备工作。缴费收据可以当作流苏是从s市开往w市的证明,但这还不够,又利用红玫瑰贴画让w市收费所的人很容易记住这辆车和这个女人。这样,就顺理成章地出那个女人杀死林枫之后,逃上高速路,在出口出去后马上畏罪自杀的样子。/p
那么,杀死流苏的凶手会是谁呢?/p
不经意的一句话/p
案发第三天。/p
陈初接到流苏父亲的电话,说出事的那天午后一点钟左右,流苏和一个朋友偶然相遇,在s市百货商店聊了一会儿天,一点十五分左右,两个人分开了。/p
陈初认为,流苏在六点钟到林枫公寓杀人是不可能的。因为从s市到w市有五百三十公里,流苏必须以一百二十公里的速度连续开车四个半小时。/p
另外,他们还了解到,流苏在当天晚上七点十五分左右贴上了醒目的贴画后离开万家,七点半左右通过收费口。/p
陈初对大梁说:“汽车从s市来,收据却显示从p市来,一定是夫妻两个人在什么地方交换了通行券。”/p
大梁说:“完全有这个可能。从w市来的杜超把贴有醒目红玫瑰的车停靠在林枫公寓楼下,上楼杀死了林枫,在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前揭掉了车上的红玫瑰,七点前后赶到万家与流苏见面。在万家停车场,两人交换了通行券,杜超再把红玫瑰贴到流苏的车上,他就直接赶往q市。那段路只有七十公里,八点钟以前赶到不成问题。另一方面,流苏出了w市公路口不久就被杀了。”/p
陈初想了想说:“杀死流苏的一定另有其人,而那个人肯定是杜超的同伙。”/p
大梁说:“这个人肯定是杜超最为信赖的人,会不会是杜超的情人?”/p
陈初一拍桌子:“对呀,马上调查一下杜超有没有情人。”/p
在p市警方的协助下,大梁很快就调查出,杜超的情人是他的秘书,叫任莉,今年二十二岁。任莉承认自己与杜超是情人关系。但任莉也有不在场证明。/p
案发当天下午三点左右,任莉和一个男职员一起去长海县出差。七点钟左右才回到本市,她先和同事一起回了公司,当晚八点左右,她在同事的陪伴下才回到自己的家。/p
大梁说:“任莉在工作方面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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