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 七宗罪 上(1/2)
神曲里七宗罪的顺序
但丁在《神曲》里根据恶行的严重性顺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为:
一)好色-不合法礼的**,例如通奸。(但丁的标准是“过分爱慕对方”,而这样便会贬低了神对人们的爱)
二)暴食-浪费食物,或是过度放纵食欲、酗酒或屯积过量的食物。(但丁的观点是“过分贪图逸乐”)
三)贪婪-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为之贪婪。(或是以但丁的观点,贪婪是“过度热衷于寻求金钱上或权力上的优越”)
四)懒惰-懒惰及浪费时间。(懒惰被宣告为有罪是因为: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补缺失,但应该的事情还没有做好,对自己是百害而无一利)
均衡: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从但丁的神学观念上去看,懒惰是“未能全心爱上帝,未能全副精神爱上帝,未能全人之心灵爱上帝”-具体来说包括懒惰、怯懦、缺乏想像力、满足及无责任心)
五)愤怒-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适当(邪恶的)感觉,复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赋予的权力以外,行使惩罚他人的意欲亦被归作愤怒。
六)嫉妒-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心怀怨怒(对自己资产的喜爱变质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拥有者的**)
七)傲慢-期望他人注视自己或过度爱好自己。因拥有而感到比其他人优越、把自己定位成比上帝或他人更优秀的存在。
四世纪当时的埃及僧侣伊瓦格里厄斯.泊恩太格司(evagius&把这些罪行定为八种“致命的激情”(8&&而在东正教方面。这些冲动仍然被描述为“致命的激情”,而不是深藏在他们体内的罪孽。而主动迎接这些“激情”或拒绝与这些“激情”对抗的人在正统基督徒道德神学(othodox&&&方面是被定位成有罪的。
贪婪
失控的**。是七宗罪中的重点。其他的罪恶只是无理**的补充。
&魔】玛门
&义】
&心而不知满足,也作“贪得无厌”(含贬义)
&求而不知满足
&爱财物
&译>
1.贪得无厌。不知足。《楚辞.离骚》:“众皆竞进以贪婪兮,凭不猒乎求索。”王逸注:“爱财曰贪,爱食曰婪。”元高文秀&上皇》第四折:“官高后不心甘,禄重也自贪婪。”叶圣陶&焕之》六:“类乎好奇的一种**促迫着他,使他定睛直望,甚至带点贪婪的样子。”
2.犹贪污。《元典章新集.户部.钱债》:“百户孛兰溪不修军政,惟务贪婪。”《清史稿.食货志三》:“粮道刘朝俊以贪婪漕贴万二千馀两被劾。”
3.谓座末者得酒。唐苏鹗&氏演义》卷下:“今人以酒巡匝为婪尾。又云婪,贪也。谓处于座末得酒为贪婪。“
**
**的**,一般指过度贪求**的快乐。
&魔】阿斯蒙蒂斯
&释]】指生活安逸。易起淫念。
&源】明.贾仲名《对玉梳》第三折:“[正旦唱]这厮只因饱暖生淫欲……[正旦唱]便休想似水如鱼。”&子]这个程朝奉拥着巨万家私,所谓~,心里只喜欢的是女色。&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八。
贪食
饕餮的**,浪费食物或者过度放纵食欲,过分贪图逸乐皆为暴食一罪。
&魔】别西卜
&餮】
传说中的一种贪残的怪物。古代钟鼎彝器上多刻其头部形状以为装饰。《吕氏春秋.先识》:“周鼎著饕餮,有首无身,食人未咽,害及其身,以言报更也。”《神异经.西南荒经》:“西南方有人焉。身多毛,头上戴豕,贪如狼恶,好自积财。而不食人谷,强者夺老弱者,畏羣而击单。名曰饕餮。”宋邵博&见后录》卷二六:“绍圣初,先人官长安府&西城汉高祖庙前卖汤饼民家,得一白玉奁。高尺馀,遍刻云气龙凤,盖为海中神山,足为饕餮,实三代宝器。”
2.比喻贪得无厌者,贪残者。《魏书.桓玄传》:“取妾之僭,殆同六体,乃使尚书仆射为媒人,长史为迎客,嬖媵饕餮,贺同长秋。”清唐孙华&粟行》:“竟使官糈饫饕餮,诏书挂壁徒空文。”章炳麟&议然否论》:“故令贪夫盈於朝列,饕餮贡於大庭。”
3.特指贪食者。曹禺&京人》第一幕:“而且他最讲究吃,他是个有名的饕餮,精于品味食物的美恶。”
4.比喻贪婪;贪残。《旧唐书.文苑传下.刘蕡》:“居上无清惠之政,而有饕餮之害;居下无忠诚之节,而有奸欺之罪。”艾青&笛.马骞》诗:“它的饕餮的鲸吞,能使东方的丰饶的土地,遭难得比经了蝗虫的打击和旱灾还要广大,深邃而不可救援!”
5.贪婪地吞食。唐杜甫&诗:“衣冠兼盗贼,饕餮用斯须。”清李渔&何天.伙醋》:“终不然闯席的任情饕餮,先来客反忍空枵。”聂绀弩&谈鲁迅先生的》:“而人类的恶鬼则高踞在这些活的尸骨,死的生命上饕餮着人肉的筵席。”
6.相传为尧舜时的四凶之一。《左传.文公十八年》:“舜臣尧&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檮杌、饕餮&诸四裔,以御螭魅。是以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为天子,以其举十六相,去四凶也。”《吕氏春秋.恃君》:“雁门之北,鹰隼&鸷&窥之国,饕餮&奇之地。”参见“四凶”。
7.复姓。南朝梁世祖赐武陵王纪姓饕餮氏&梁书.武陵王纪传》。
8.传说龙生九子,其中一个便是饕餮(排行第五)。&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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