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拉仇恨值的人(1/6)
木朗懒懒从被窝里应了她,“知道了,我马上就起来。”
木香笑了笑,屋里的气味并不好闻,她爬上炕,将窗子打开。如果天气晴朗的话,她会把被子抱出去晒一晒,既是杀菌,也是让被子透透风。
彩云把恭桶刷干净,摆在院子的一脚,这才去厨房舀水洗漱。
木香从屋里拿了几件脏衣服出来,对她道:“待会儿我去做早饭,你把屋子打扫干净,炕也打扫一下,窗子都打开透透气。”
彩云嗯了声,表示知道了。
今儿的早饭,也很简,煮上一锅糯米稀饭,再配些用菜油炒过的泡菜,还有一些她自己的做的脆辣萝卜干,就着稀饭吃,绝对的香。
而用糯米熬出来的稀饭,比用普通大米熬出来的,要香的多,也更加黏糊。
家里的糯米不够了,她准备吃过早饭,让吴青去城里买些回来。
早饭过后,雪下的越来越大,门外的车轴印,都已被积雪掩埋了,渐渐的便看不到影子。
家里突然少了一个存在感强大的男人,其实木香也不适应,除了适应之外,更多的心底深处酸酸的感觉。
为了转移注意力,她便开始干活。
吴青跟何安动作很快,只用了一个早上,便将地里的蔬菜都挖了起来,趁着有空,顺便就搁进地窖里了。
反正也不会清洗,不用择,直接放进去就可以了。
吃过早饭,木香挑了些大白菜跟青萝卜出来,还有胡萝卜,也得要一些。
胡萝卜洗干净之后,切成片,泡在辣椒酱里头,搁上三四天左右,就能吃了。
微甜的胡萝卜,浸上辣椒酱的辣香味,吃着可是很香的。
至于青萝卜,木香也用辣椒酱泡了一些,剩余的,跟制作泡菜的手法一样,但是必须得跟泡白菜分开摆在坛子里。
好在,家里的坛子多,总能装得下。
快到晌午时,一辆马车顶着风雪来到木家门前。
唐墨穿着黑色狐皮长袍,整个人围的严严实实,带着福寿楼的小六子,进了院子。
“咦,人都去哪了?”唐墨站在院子里,却不见木香他们的人影。
倒是黑宝摇着尾巴,迎了出来,在他腿边蹭了蹭,然后又窜到小六跟前,爪子一蹬,就要抱着他腰。
小六呵呵笑,“他们家狗真热情!”木香忽然出现在堂屋门口,靠着门边,凉凉的说:“他主要是认人,谁跟他亲,它就认谁。”
唐墨见木香出现,眼睛一亮,激动的情绪藏了几分,又露了几分,“小爷不是让人通知过了,说了今儿要回来,你们也不说去门口迎接,难道你们都不想我吗?”
他故意说的是你们,而不是你,他怕木香多心。
才几日不见,他便觉得似乎过了很久。人家说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说便是如此吗?
木香仍是神色淡淡,“你又不是什么天仙下凡,我们干嘛要出去迎,还有……你在那站着……淋雪,很好玩是吗?”
“哦,忘了,忘了,这不是看见你们高兴的吗?”唐墨赶忙走上廊檐,脱下披风,随手递给木香。
木香看了他一眼,算了,不跟他计较。
接过他的披风,找了个衣架挂起来,晾着。
唐墨乐了,一路而来的烦闷情绪,都在这一刻放松下来。
小六也跟着进到堂屋,木朗跟彩云听到声音也从里屋走出来。
“唐大哥,你这是刚回来吗?呀,你这衣服好漂亮,”彩云举着下巴,趴在大桌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木朗也凑上来,“唐大哥,你说要给我带好吃的,怎么没有啊?”
唐墨笑着在他们两人的头上各敲了一下,“就知道吃,看见我回来了,难道不比吃来的重要吗?傻小子!”
最后的三个字,本是溺称,他随口说的,可木香不乐意了。
“嗳,唐大少爷,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听见没!”
唐墨一撇嘴,随后又嘻笑道:“听见了,听见了,看把你紧张的,咋进门这么久,也没见你问我关于香肠的事,是不是觉得,问了也白问?”
他原本长的就很俊美,举止优雅,尽显大家公子的风范。
身材虽然没有赫连晟的高大,却比例适中,加上一张俊美无双的面容,如果再加上万贯的家财,这个男人无疑是最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
吴青跟何安不知何时进来了,坐到唐墨对面,像个幽灵似的盯着他。
木香才没有受他影响,语气轻飘飘的道:“我不问,是因为有自信,这笔生意一定会火,不过是早晚的问题,看你一进我家院门,那副激动的样,还不能说明一切吗?”
唐墨失笑,“木香就是木香,好!就凭你自信的一点,以后咱俩一直合作下去吧,我保你能成为南晋第二大富商,如何?”
木香笑道:“谢了,这个诱点不错,可惜我要的不是这个,你是第一,我是第二,这个排列顺序我不喜欢,不如换过来,我做第一,你做第二,再不然,以后你给我做账房先生,我会给你开月钱的!”
唐墨的心思,她能猜到七七八八。如果他们一直合作下去,他最得利。因为他总会压她一头。
这个心眼比女人还多的男人,忒会算计了,她傻了,才会上他的当。
唐墨故作叹息,一旁坐着的小六忽然开口了,“木姑娘,你不能这么说我家主子,他这一路也很辛苦的,从临泉镇出发,一路上马上停蹄,为了节省时间,连马车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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