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混血种族(1/3)
时间会冲淡一切,好久不见罗莉*洛夫古德,她就终于迈开了她自己的桎梏,找到了新的人生出路。我是真心认为自己也应该走出去寻找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才对。
晚上和赫拉吃饭的时候,我们两个很有默契的没有谈到任何关于工作的事情。至于是否要在一起,是否要从恋人开始,是否最终要结婚之类的事情,通通都没有聊。只是安静的吃饭、聊天、谈谈理想之类的事情。
我突然发现自己其实真的和赫拉有着许多相似的地方,我原以为自己不了解面前的女人。但事实是总有这样的人,了解自己就等于了解她,在你的人生中,在她身边的时候,就已经得到了幸福。原来,一直纠结于人生理念的我,反而落了下乘,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就行了。人有的时候,想得太多根本就没有必要。
我喜欢十成熟牛排,赫拉也喜欢;我喜欢喝速溶咖啡多过喜欢现磨的咖啡,赫拉也喜欢;我喜欢像女人一样坐在马桶上撒尿,嗯,这个赫拉本身就是这样撒尿的。既然彼此如此的贴合,又拥有着独立的人格和思想,为什么不在一起呢?我觉得以前的自己有点二。
不过,最近这段时间内赫拉是没什么时间去陪我完了,罗莉要去度蜜月。《时代广告》那一大摊子事情,赫拉必须要临时接管过去,泰蕾莎现在也暂时被挑拨到了她的手下,开始试着分管赫拉本身的一摊子事情,看来赫拉未来是准备把《时代周刊》、《时代时尚》的管理大权交到泰蕾莎的手里去。
我又成了孤家寡人一个人,只能把多余的精力放到狂战大公的专访里去。不过,现在分了权,自己的空余时间多了不少,时间太多,也是件颇为烦恼的事情。
既然别人都忙,只有我自己一个人有空,那我也只好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了。诸位请努力帮我赚钱,我要去放飞一下自己的心灵了。
也不知道哈坎、赫拉、德克他们几个知道我没事出去瞎玩之后,会不会非常生气。不对,他们有什么好生气的,他们的年假我也从来没有苛刻过,再说了,我是董事长,本来就不该过多的干涉他们的日常运营。
在选择地点路线的时候,我又有些犯难了。太远的地方,不愿意去,把时间话在路上好像不太值得。太近的地方,又没什么趣味,达不到放飞自己的目的。最后,我选择了去爬一爬邻省的九星山,算是陶冶情操了。
爬山是已经很累的事情,没有足够的毅力,没有充足的装备,是很难到达顶峰的。当然,也有职业的挑山夫,会用竹子做成的轿子载你上下,但是这样一来,也就是失去了爬上的真正意义了。另外还有一点,爬山最好在背包里多塞几瓶水,因为越往高处,水价越贵。
我花了整整大半天的时间,终于爬到了九星山的顶峰。算是征服了这座山头,举目望去,除了身边的四五米距离内,外面已经是一片烟云笼罩了。至于烟云的深处有没有神仙,这就不是我所能知道的事情了。
下山的时候,却遇到了麻烦,刚刚走到半山腰的时候,居然下起了大雨。我本来是准备在山下过夜的,这下只能做好被痛宰一顿的准备,在半山腰的旅店里住了。没想到,就这样都找不到房间了。只好租了一顶帐篷,在内侧大堂里睡了一觉。
到了傍晚,雨已经渐渐停了下来。我走出了旅店一看,居然在半山腰这个地方,还能看到明亮皎洁的月光。星星自然是没有的,月光这么强烈,怎么可能还有星光的存在。一轮明月和满天繁星一般是不会同时出现在夜空之中的。
就在这个月光之下,一个黑影突然在我的面前一闪而过,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柄匕首已经搭在了我的喉咙口。一个低沉的声音说道:“麻烦把钱都叫出来吧!我只图财,不害命。”
我的口袋里只有零碎的小钱,大钱都在帐篷内的旅行包里。我无奈的说道:“哥们,我身上没有多少钱,钱都放旅店里面了。你这么好的身手,应该去抢银行啊!抢我们这种登山客能有多少收入?”
黑影烦躁的说道:“少废话,有多少拿多少出来!在多说一句,立刻要你小命!”
我一想算了,总共也就几个银舒克的价值而已。于是口袋一番,钱都到了那个黑影的手里。
黑影得意的笑了笑,然后说道:“行了,你就给我躺下吧!”
就在他把匕首挪开我的喉咙,准备用匕首柄将我敲晕的时候。我猛的向后一靠,手里凝聚出了两柄骨矛瞬间射穿了他的大腿和手腕。就在我以为已经将他搞定的时候,这个家伙居然像没事人一样扑了过来,挥起匕首像我刺来。
这回儿我可真是遇到**烦了,我干嘛催动亡灵力量,给自己套上了一身的冰霜护甲,但是只一个回合就被强盗手中的匕首给破了防,幸亏只是在肚子上划出了一道小口子,问题不大。
不过这样下去,我恐怕就凶多吉少了。就在我陷入险境的时候,救星出现了。
怎样形容安伊万卡*乔丹这个女人呢?我个人觉得力大无穷应该是比较合适的,她一出手就把这个强盗的脑袋给拧了个360度,然后将这个强盗的四肢都给拆了下来。一脸轻松的说道:“哎,哪个谁?还活着没有?”
我无奈笑了笑,说道:“多谢你救了我!我是时代集团的董事长亨利*布里顿*林,请问怎么称呼?”
伊万卡*乔丹说道:“哦,你好!我是伊万卡*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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