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对受害者(2/2)
其中女死者身中16刀,其中5刀集中在后背,深达内脏,均系致命伤,致死原因为多器官破损导致的失血过多,她的双手以及双臂有多处抵御性伤痕,在死之前意识清醒,曾经激烈反抗。”“男死者身上的血迹看着不少,却仅有一处致命伤,在腹部,也是刀伤”法医将男死者翻过来,指着他身上的伤痕给在场的警察看:“这一刀刺穿了脾,造成内脏大出血。男死者不是立即死亡的,从伤口出血情况看,他从受伤到死亡还活了大约两个小时。最让我理解不了的是,两位死者身上的伤口看大小形状都是出自同一把刀,很有可能就是男死者手里一直握着的这把刀,而且男死者身上其他地方除了几道指甲划出来的血痕外无明显外伤,他身上这一身血很可能根本不是他的血,而是来自女死者。”
“我认为最合理的解释是:男死者手中的刀就是凶器,女死者根本就是被男死者杀死的,而男死者在杀人时失去理智,将女死者杀死后恢复清醒,看到女死者死了之后,明白自己就是杀死女死者的凶手,悔恨交加之下,自杀身亡。”
“得到这个结论后,我便采集了男死者的血液样本,送回局里加急检验,得到的结论也证实了我的推测,男死者的体内确实发现了致。幻。剂。”
法医说到这,彬市的刑警队长巩磊接过话头:“结合这一发现,在我们查清了两位死者身份之后,联系最近张市发出的协查通报,认为这起双尸案与你们现在侦破的案件有些相同点,这才请你们过来。”
致,幻,剂的使用,新婚夫妇受害者,选择偏远无人地带下手,疑似他杀自杀模式,这起案件确实与情,人冢系列杀人案有着紧密的联系,到底是不是同一凶手作的案呢?
情,人冢地处偏僻,案件发生后警方一直封锁消息,外人对案件的细节不得而知,即使那几名第一发现人也从来没有进去过旅馆半步。这就排除了模仿犯罪的可能。
两名死者死亡现场看似四周开阔,实则想跑出去根本连路都找不到,犯罪分子想要控制一名身材瘦小的女子和一名神智不清的男子是件很容易的事。这一点,与旅馆杀人案也很相似。
凶手似乎很喜欢这种从精神上虐待人的方式,乐此不疲,从他选择受害者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他最大的乐趣是亲手毁掉别人的快乐。
蜜月期,是所有新婚夫妻最甜蜜的一段时光,刚刚得到法律承认和亲朋祝福,小夫妻感情升华的关键时期,凶手却将他们捉来,放到荒无人烟的地方,让他们自相残杀,不论哪一个死去,在另一个清醒过来之后,恐怕都会痛不欲生吧?
凶手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文沫认为,本案的凶手是位男性,30到40岁之间,已婚,却婚姻不幸福,与妻子的感情不好,因为种种原因不愿选择离婚,家境一般,工作一般,长相一般,平时是个老实工作,没有太多存在感的人,总之,放在人堆里挑不出来。这些是他的表面现象。
内心深处,他从小家庭不算完美,父母的婚姻也不幸福,从小耳濡目染之下,他潜意识里不希望任何人比他幸福,看不惯一切美好的事物,如果看到,就一定要亲手毁掉。这种人,用犯罪心理学上的术语说,具有严重的反社会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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