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火烧祠堂(2/6)
忘记在这里,我便也不能听之任之。”她微微一笑:“我也有一份大礼要送给老夫人,却不知她,有没有这个福气消受了。”……
离定京城外的几十里地,结了冰的溪水边此刻正有马匹在饮水。凋零的草原显得有些枯黄衰败,士兵们在此小憩。
坐在一众士兵最远处的是个中年汉子,他的皮肤呈现古铜色,大约是在战场上日晒雨淋弄成这样的,然而却显得力量分明。身形好似座小山,而眉目更是正气凛然,浓眉大眼,留着络腮胡子,一眼瞧上去极为豪爽。
在他身侧坐着的女人正抚摸着低头啃草根的马儿头。那妇人也是中年,穿着一件青色比甲短袄,下身一条绣金雀马裤,头发扎了个简单的风螺髻,一双妙目极为有神,生的也是清秀,然而吸引人的却是她那股子英姿飒爽的气质,她手腕间一对双环银镯子,抚摸马匹的时候便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
“夫人,大约还有一个时辰便能到定京了。”中年汉子笑道:“成日在西北那地呆着,回京,这气儿都是甜的。”
“西北哪里不好了?”妇人美目一瞪,颇有些泼辣的问:“我便是在西北苦寒之地长大的,你若是喜欢甜的,还来娶我做什么?”
那汉子连忙苦着脸告饶:“夫人说的是,这京城甜丝丝的,不适合咱们这些糙老爷们,还是西北好,入冬了还能去深山打猎,银狐四处跑,猎来还能给夫人做袍子。”
妇人闻言,这才扬起嘴角,笑骂道:“见官说官话!”
这二人不是别人,正是威武大将军沈信和他的夫人罗雪雁。今日他们匆匆赶回来,便是为了参与沈老夫人的寿辰。而在这之前,他们也未曾向定京城中通气儿,因着提前拿到了敌军降书,这般早日凯旋,大约也是为了给京城众人一个惊喜。
“咱们还未曾有一次瞧过娘的寿辰。”罗雪雁道:“往日里都是年关回来将陛下的赏赐交给娘,算作寿礼,今日回去的急,倒不知那张火鼠猫披风能不能得老太太的眼。”
“怎么就不能得老太太的眼了?”沈信一听,立刻反问道:“那可是件好东西,就算是在战场上,也是个宝物。有了它,那就是刀枪不入,当初为了猎那火鼠,我可是在山上守了七天七夜,若非你执意要送给娘,我就……给你了。”说到最后,沈信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显然,这话有些忤逆,不过人的心不是一杆秤,都会有着偏心的部分。沈老夫人虽然待沈信很好,可毕竟不是亲娘,血缘关系做不得假,沈信自然还是疼自己的妻子多一点。况且罗雪雁平日里也跟着他在战场打仗,这火鼠毛披风对她比对沈老夫人作用大的多,若非罗雪雁坚持要给沈老夫人,沈信怎么也是先给罗雪雁做了披风再说。
“你懂什么,”罗雪雁瞪了他一眼:“你年年老太太的寿辰都错过,即便年关回去后将陛下给的赏赐都给了老太太,谁会真心知道。上次咱们回京,我可是听说了,京城中还有说你故意不亲后娘的。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吗。你要是不担心这名声,娇娇可不能摊上一个不孝的爹。”
此话一出,沈信也沉默半晌,的确,定京城虽然不比西北苦寒之地条件艰难,也没有敌人的刀枪陷阱,可是又哪里是真正的太平。他们夫妇二人不在定京,流言便也甚嚣尘上,实在恼火得很。
罗雪雁又道:“你知道我不懂宅门里的弯弯绕绕,我们罗家没这么多规矩。我只能用最简单的方式,这火鼠毛披风珍贵,若是得了老太太的青眼,老太太高兴了,众人看在眼里,流言自然就不攻自破了。”
半晌过后,沈信才道:“还是夫人想的周到。”
“我可不是为了你,是为了娇娇。”罗雪雁哼了一声,面色突然有些忧郁:“你我夫妻二人,常年不在定京,虽说西北之地太过凶险,娇娇年纪还小,不能带过去。可这么多年,我们不曾亲自教导,陪伴,是我们对不住她。”
沈信闻言,也叹息一声,垂下头,眸中闪过一抹痛色。
天下没有狠心的父母,也没有不爱儿女的父母。奈何他和罗雪雁是注定要在战场上厮杀的人,而沈妙却不能同行。两军交战,手段眼花缭乱,绑了对方的亲友杀戮的事情不在少数,他们也只能忍痛和女儿分隔两地,至少在定京城,沈妙的安危不必担心。
罗雪雁似乎越想越伤心,继续道:“我时常在想,将娇娇放在京城中,是否又是真的安全。没有父母在身边,她过得又是否真的快活。我们每年年关与她见面,她总是待我们冷冰冰的,可究其原因,都是我们的错。所以,无论她做什么,我们都不能怪她。”
沈妙和沈信夫妇、甚至沈丘都不亲,因为这些所谓的亲人自小并没有陪伴她。她亲近任婉云陈若秋,甚至沈老夫人,因着这些人都是与她朝夕相处的,这才是她眼中的“亲人”。而沈信夫妇对待女儿千依百顺,无论在京城中沈妙的蠢笨有多出名,都不曾对女儿发过怒,因为,这都是他们种下的因。
沈信拍了拍罗雪雁的肩:“总有一日,娇娇会明白咱们的苦衷。”
“她真的会明白吗,”罗雪雁苦笑一声:“有的时候,我甚至会想,娇娇如今如此顽劣,究竟是谁造成的,沈府……。”她猝然住口,有些懊恼的看了一眼沈信。
沈信自然明白了她的言外之意,面色也是微微一变,片刻后,叹了口气,握住了爱妻的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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