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亲爱的妹妹(1/2)
秦歌只好苦笑,自己拿起一瓶,又递给她一瓶酒,碰了一下说:“大家都是陌生人,有什么不痛快的事说出来也无妨,借酒浇愁除了可能会便宜某个牲口之外,一点用都没有。”
女人又灌了一大口,苦涩一笑,道:“有什么好说的呢?人的伤心事,翻来覆去还不都是一个样?”
秦歌点点头,也喝了口酒,说:“那至少告诉我,为什么你去而复返吧?!”
女人低头沉默,再抬起时眼角就挂了泪珠,她说:“我女儿今晚的飞机,可刚才我出去后收到了她的短信,说临时改行程去了她爸爸那里。”
这话已经很明显了,离异,子女不懂事,确实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大家的伤心事基本没什么区别。
“所以,你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抛弃了,然后就进来自暴自弃?我想,你刚才决定回来的时候,估计已经有了今晚就算被某个男人带走糟蹋了也无所谓的觉悟吧?!”
女人有些诧异的看了秦歌一眼,说:“你确实挺聪明的。”
“谢谢。鉴于我还不了解你,所以我只能夸你还挺漂亮的。”
女人笑了笑,说:“你们男人眼中是不是只能看到女人的容貌?”
秦歌一本正经的摇头:“不是,我们还看身材。”
这次女人是真的笑了,虽然眼泪止不住,但笑的声音却很大。
“你倒是个诚实的人。”笑完,女人说。
秦歌耸耸肩,“反正咱俩又不认识,诚实点也没什么啊!”
“我叫安彤甄。”女人冷不丁的说道。
秦歌被将了一军,说:“你不是吧?!这就准备当最熟悉的陌生人了?”
安彤甄摇了摇头,说:“熟悉也好,陌生也罢!无非就是那个样子。”
这话听着就有点厌世了。
秦歌伸出手,道:“我叫秦歌,秦朝的秦,情歌的歌。”
安彤甄没握他的手,反而问道:“这么正式做什么?”
秦歌嘻嘻一笑,依然伸着手说:“做朋友啊!”
安彤甄不想要朋友,但不知怎地,看到他的笑容,竟鬼使神差的握了握他的手。
触手温软凉滑,柔若无骨,这个女人是极品。
这样想着,秦歌又开了瓶酒递给她,说:“既然我们已经不是陌生人,我也就不好再打听你的伤心事了,不过有句话我还想说,说完了咱俩就只喝酒。”
安彤甄眨眨眼,“什么话?”
秦歌道:“这世界上没有谁会跟谁永远在一起,有人要离开,你要么放手,要么拉回来,没有第三个选项,至于选择哪个、怎么做,那是你自己的问题,如果非要自暴自弃不可,自杀是个不错的选择。”
安彤甄笑笑,说:“你这可不像是在安慰人。”
秦歌摊开手道:“我本来也没说是在安慰你呀!”
安彤甄又笑了笑,不再说话,两人开始喝酒。
女人酒量不错,先前自己喝了差不多一瓶红酒,现在又跟秦歌喝啤酒,两打酒还剩三四瓶的时候才醉倒在桌子上。
看来今晚,不开房也要开房了。
秦歌扶着安彤甄离开酒吧,在询问几遍她的住址无果之后,只好向出租车司机报了一个酒店的名字。
他今晚出来开的是那辆奔驰,在目前这个形势下,带陌生女人去酒店还是不要开自己的车好,便打算着将安彤甄送到酒店再回来开车回家。
至于要不要上了安彤甄,他压根就没想过,男人精虫上脑不代表可以不要原则,有本事自己去泡,欺负一个酒醉的可怜女人算什么本事?
安彤甄迷迷糊糊的,看上去似乎立刻就能睡着,但她嘴里一直都在无意识的哼唧着什么,明显自保的本能还在努力让她保持着些许警觉,虽然并没有什么大用。
出租车在行驶中自然会有些晃动,所以她的身体也随着晃动而左右摇摆着,时不时的就会靠到秦歌的身上。
她的制服外套在酒吧里就被她自己给脱了,现在上身只有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
衬衣剪裁很合体,因为她坐的姿势不对,所以有些紧绷,让鼓鼓囊囊的胸部看上去无比高耸,而随着她身体的左右摇晃,这对儿很有料的肉兔子经常会贴在秦歌的手臂上,就算隔着几层布料,依然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她那里的丰挺和柔软。
秦歌很想大着胆子伸手去摸上两把,不过想想还是算了,既然不打算睡人家,那就干脆从头到尾都做个正人君子好了,现在吃了豆腐要是被发现,岂不是会被冤死?
秦歌所说的那家酒店虽然不远,但出租车也要开一会儿才能到。安彤甄那点儿自保的潜意识没一会儿就彻底罢了工,似乎已经睡着,干脆整个人都压在了他的肩膀上。
对此,秦歌只能忍着,虽然要当正人君子不假,可一个喝醉了酒的人依靠你一下都要推开人家,那就太伪君子了。
再说,随着车子的摇晃,就好像安彤甄在用胸部帮他按摩手臂一样,如此享受,何乐而不为呢?
就这样又过了一会儿,前方路口忽然斜刺里窜出一辆电动车来,开车的出租车司机吓的魂儿差点飞出去,赶紧猛踩下刹车。
出租车“吱”的一声就停下了,秦歌和安彤甄猝不及防,都因惯性而一头向前扑去。
秦歌因为大脑还算清醒,所以很容易就控制住了身体,但安彤甄却毫无意识,眼看脑袋就要撞到用来防劫持的隔离栅栏,吓得秦歌赶紧伸手将她给拉进怀里。
这么一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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