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讨价还价(1/2)
俞国华是副市长兼公安局长,从职务级别上来说,算是叶鸣的上级领导,但现在他们两个人之间的这场谈话,却并不像是下级向上级汇报有关情况,反倒有点像一场互相讨价还价的“交易”。而交易的对象,就是北山县公安局局长和政委这两个职位。
叶鸣的提议是:北山县接受市公安局的推荐提名,认可林山调到北山担任县公安局局长;在此前提下,市公安局也要接受北山县委的提名,提拔骆雄担任县公安局政委。
但是,俞国华却对叶鸣的提议有点不屑一顾,并很直白地告诉他:市局推荐林山和李达两位同志到北山县担任公安局局长和政委,得到了市局绝大多数党委班子成员的支持,也得到了市委政法委的认可。而骆雄,在担任副局长期间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曾经还被人实名举报过,在市局党委班子成员中得不到多数支持,市委政法委那里也很难通过。
叶鸣提醒他说:“俞市长,据我所知,在民安市县级公安局的局长和政委人选推荐提名上,有一条约定俗成的规矩:局长人选由市局党委班子推荐提名,并征求地方党委的意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按程序报市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通过,最后由市委常委会研究任命;政委人选由地方党委推荐提名,并征求市局党委班子的意见,由地方党委研究任命。
“但是,在北山县公安局局长和政委的推荐提名上,市局却破坏了这条约定俗成的规矩,首先,在局长的推荐提名上,你们市局事先没有跟我们县委班子通气,也没有征求我们的意见,作为县委书记,我现在对你们推荐的局长候选人林山同志的情况一无所知,这是不是对北山县委班子、对我本人的一种无视和不尊重?其次,我们县委集体酝酿推荐的政委候选人,你们不问青红皂白就予以否决,并强行推荐一个我们并不了解的陌生人,而且事先也不征求我们县委班子的意见,市局这样做是不是有点过分?”
俞国华微眯着眼听叶鸣说完,用手指拨弄着办公桌上的一支红蓝铅笔,沉吟了好一阵,才不疾不徐地说:“叶书记,你刚刚说的局长由市公安局推荐提名、政委由地方党委推荐提名,这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做法,而且仅限于民安市,其他地州市不一定也是这个规矩,对不对?”
“对,这是我们县委组织部部长杨强同志告诉我的。”
“这就对了嘛!既然这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而不是必须遵守的原则和制度,那么,这规矩肯定就是可以视情况变通的,也是可以灵活应用的。这次你们北山县公安局的局长和政委同时空缺,这种情况比较突然,也比较特殊。如果杨建华没有被抓,那么以他对北山县公安局领导干部的了解,可以向我们市局推荐一个政委人选,征得你们县委同意后,市局肯定会尊重县里的这个推荐意见。但是,现在杨建华已经进了看守所,你这个县委书记又是新来乍到,对北山县公安局的干部情况肯定了解掌握得不多,也不可能清楚谁适合担任政委一职。如果让别人推荐,又难免受蒙蔽。
“市局充分考虑到了上述因素,所以干脆把局长和政委的推荐人选一并确定了下来,经局党委班子研究后报送到政法委去审批确定。你们县委要充分相信我们市局党委班子的眼光,也要相信我们选人用人的标准和原则,不可能安排那些能力不足、品行不佳、资历不够的干部去担任北山县公安局的局长和政委。我们这次推荐的局长人选林山同志、政委人选李达同志,就是两位政治可靠、业务过硬、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相信你们县里一定会满意的。”
叶鸣见俞国华完全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心里颇为窝火,但考虑到对方是副市长,自己不能太失礼,只好强忍心中的不快,尽量用平缓的语气说:“俞市长,刚刚您也承认政委人选的推荐权在地方党委,这是一条约定俗成的规矩。既然是规矩,就不能随意破坏。您刚刚说我刚到北山任职,可能对北山县公安局的干部情况不了解,但是,骆雄同志的推荐提名,是北山县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您可以不相信我,但您不能忽视一级党委班子的集体意见。我还想提醒您一句:县公安局政委是科级干部,任命权在我们地方党委。市局如果坚持要安排一位我们都不了解的干部到北山公安局担任政委一职,北山县委完全可以在常委会上予以否决,正如你们市局党委班子否决骆雄同志的推荐提名一样。”
说到这里时,他忍不住瞟了俞国华一眼,见他脸上仍是那种稳坐钓鱼台的平静表情,对自己刚刚那番带有一点情绪的话完全无动于衷,心里的火气不由越来越大,语气也渐渐强硬起来:“俞市长,您如果坚持要否决我们北山县委对骆雄同志的推荐提名,那我可以再次提醒您:你们市局提名的局长人选林山同志,首先在市委副书记和市委常委会这两个关口就不一定能够通过;其次,即使他过了这两关,顺利到北山县公安局任职,那也只能暂时代理局长,他的正式任命还得经过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万一北山县人大常委会不通过他的任命,到时候你们市局会非常被动的。”
俞国华粗黑的浓眉一挑,脸一下子板了下来:“小叶,你这是在威胁我吗?你这么跟一个副市长讲话,到底是哪来的底气?作为一位县委书记,你竟然公开说要利用县人大常委会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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