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 诸子百家十二派(22)(2/3)
之理:至则反,盈则败,〔日月〕是也。代兴,代废,四时是也。有胜,有不胜,五行是也。有生,有死,万物是也。有能,有不能,万生是也。有所有余,有所不足,刑(形)势是也。故有刑(形)之徒,莫不可名。有名之徒,莫不可胜。故圣人以万物之胜胜万物,故其胜不屈。战者,以刑(形)相胜者也。刑(形)莫不可以胜,而莫智(知)其所以胜之刑(形)。刑(形)胜之变,与天地相敝而不穷。刑(形)胜,以楚越之竹书之而不足。
刑(形)者,皆以其胜胜者也。以一刑(形)之胜胜万刑(形),不可。所以制刑(形)壹也,所以胜不可壹也。
故善战者,见敌之所长,则智(知)其所短;见敌之所不足,则智(知)其所有余。见胜如见日月,其错(措)胜也,如以水胜火。刑(形)以应形,正也;无刑(形)而制刑(形),奇也。奇正无穷,分也。分之以奇数,制之以五行,斗之以{众寡}。分定则有刑(形)矣,刑(形)定则有名〔矣〕。……同,不足以相胜也,故以异为奇。是以,静为动奇,失(佚)为劳奇,饱为饥奇,治为乱奇,众为寡奇。发而为正,其未发者奇也。奇发而不报,则胜矣。有余奇者,过胜者也。
故一节痛,百节不用,同礼(体)也;前败而後不用,同刑(形)也。故战势,大陈(阵)□断,小阵□解。後不得乘前,前不得然後;进者有道出,退者有道入。
赏未行,罚未用,而民听令者;其令,民之所能行也。赏高罚下,而民不听其令者;其令,民之所不能行也。使民唯(虽)不利,进死而不笋(旋)踵,孟贲之所难也,而责之民,是使水逆留(流)也。
故战势,胜者益之,败者代之,劳者息之,饥者食之。故民见{敌}人而未见死,道(蹈)白刃而不笋(旋)踵。故行水得其理,剽(漂)石折舟;用民得其生(性),则令行如留(流)。
……
从以上的这一部分内容来看,很有可能是一种教材式的文稿。而这一点有可能是孙膑在桂陵之战之后,被齐威王礼聘为稷下学宫的大夫,传授其兵家的学识。
而这个时间,有可能会提前到田忌赛马之后的一段时间,但是不会晚于在马陵之战之后,因为在马陵之战不久,田忌会被邹忌陷害,而被迫投奔到楚国,直到齐宣王时期才得以返回齐国。
而匡章的最早记载,则是在公元前334年的“五国相王”有出席的记录。在这个记录的说明下,匡章作为田齐的宗室,在这个时间之前已经出仕到齐威王的麾下,作为一个官员,甚至是有可能代替田忌的位置,掌管齐国大部分的兵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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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章(生卒年不详),又称章子、匡子、田章,战国时期齐国将领。初游于魏。齐威王末年为齐将,曾率军打退秦国的进攻。公元前314年,乘燕国内乱,率兵十万,从渤海进发,五十日,直破燕都。后二年,在濮水上游抵御秦军,失利。齐闵王即位,联合韩、魏攻打楚国。匡章在垂沙(今河南省唐河西南)大败楚军,杀楚将唐昧。公元前298年,匡章率齐、魏、韩三国联军(后加入赵、宋两国)攻破秦国函谷关,迫使秦国求和。
齐威王二十三年(公元前334年),匡章参与徐州相王,并与魏国国相惠施辩论。最终使齐、魏双方互相承认了对方的王位。
齐威王三十四年(公元前323年),秦国借道魏韩向齐国展开军事行动,先是越过韩、魏、卫三国,佯攻大野泽左岸的阳晋(今山东省曹县)要道,突然从阳晋南下至齐国西南重镇亢父(今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南部),这里道路险恶,秦军想出其不意,从这里北上绕过右壤直插齐国的南阳腹地。这时齐威王任命匡章为将,率领齐军前去迎战。
秦军行至齐宋边界处的桑丘(今山东省兖州市),秦军和匡章率领的齐军主力相遇,齐、秦两军对垒扎营。秦军将领为了严明军纪,也为拉拢齐地人心,故下令:“有谁敢在距离柳下季坟墓五十步内的地方打柴的,便判死罪,绝不宽恕。”同时为了激励士气,还下令悬赏“有谁能得到齐王首级的,封万户侯,赏赐二万两黄金”。
由于秦军是孤军深入,又必须顾及到后方,惟恐韩、魏二国在后图谋。所以秦军只是虚张声势威胁向齐出兵,实际上却犹疑不定不敢进攻。
匡章充分利用了秦军欲进不得、欲退不能的矛盾心理,在开战前夕,让双方使者多次互相来往。匡章借机变更了部分齐军的旗帜标记,混杂到秦军当中,等待配合齐国的主攻部队破敌。期间朝廷大臣多次污蔑匡章要降秦,齐威王不接纳。不久之后,匡章的战术大获成功,秦军被混进军营的齐军士兵和匡章的大部队内外夹攻,原本战意就不甚坚决的秦军一触即溃。齐国朝中得知前线传来齐军大胜的捷报。左右大臣吃惊,询问齐威王何以有此先见之明。齐威王说匡章是个孝顺父亲的人,连死去的父亲都不敢忤逆,会背叛活着的君主吗?
齐宣王六年(公元前314年),齐国乘燕国内乱,派匡章率兵十万,从渤海进发,进攻燕国。燕国人都痛恨子之,纷纷开城迎接齐军,五十日以内,直破燕都。齐军攻占燕国后,并无撤回之意。匡章不管束军队,士卒欺凌百姓,燕人纷纷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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