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5章 诸子百家十二派(43)(1/3)
在中医方面,似乎一直流传着一个基础,那就是一个有着精湛医术的医师,必然会对大量的草药有着比较深刻的认识。
当然,这样的认识不一定是他们自己的经验,而是他们从前人留下的典籍或者是他们的师父的言传身教所掌握的知识。
而在中国的医学典籍当中,对草药的药性有着很大的一部分重点描述。这一个情况可以从《本草》类别的医学典籍得以证明。
……
《本草》类别的医学典籍,可以说是作为中医架构的重要基础。
最初期的《本草》类别典籍就是作为中草药的重要描述基础的《神农本草经》。
《神农本草经》又称《本草经》或《本经》,中医四大经典著作之一,作为现存最早的中药学著作约起源于神农氏,代代口耳相传,于东汉时期集结整理成书,成书非一时,作者亦非一人,秦汉时期众多医学家搜集、总结、整理当时药物学经验成果的专著,是对中国中医药的第一次系统总结。其中规定的大部分中药学理论和配伍规则以及提出的“七情和合”原则在几千年的用药实践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是中医药药物学理论发展的源头。
该书最早著录于《隋书?经籍志》,载“神农本草,四卷,雷公集注”;《旧唐书?经籍志》《唐书?艺志》均录:“神农本草,三卷”;宋《通志?艺略》:录“神农本草,八卷,陶隐居集注。”;明《国史?经籍志》录:“神农本草经,三卷”;《清史稿?艺志》录:“神农本草经,三卷”。历代有多种传本和注本,现存最早的辑本为明卢复辑《神农本经》(1616年),流传较广的是清孙星衍、孙冯翼辑《神农本草经》(1799年),以及清顾观光辑《神农本草经》(1844年)、日本森立之辑《神农本草经》(1854年)。
书中药味365种,当中植物药252种,动物药67种,矿物药46种。根据药物的性能和使用目的的不同分为上、中、下三。称为“三分类法”,以应“天地人”三才。上一百二十种,无毒。大多属于滋补强壮之,如人参、甘草、地黄、大枣等,可以久服。中一百二十种,无毒或有毒,其中有的能补虚扶弱,如百合、当归、龙眼、鹿茸等;有的能祛邪抗病,如黄连、麻黄、白芷、黄芩等。下一百二十五种,有毒者多,能祛邪破积,如大黄、乌头、甘遂、巴豆等,不可久服。这是我国药物学最早分类法,为历代沿用。当中药物经过长期临**实践和现代科学研究,证明所载药物药效绝大部分是正确的。
《神农本草经》不止进行了药物的搜集工作,还有意识地对所收药物进行了分门别类工作,将365种药物按照上、中、下分为三类,这被称为“三分类法”。分类的依据主要是药物的性能功效。
《本经?序录》中即言:“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久服不伤人,”如人参、甘草、地黄、大枣等;“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需判别药性来使用,如百合、当归、龙眼、黄连、麻黄、白芷、黄芩等;“下药一百二十五种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如大黄、乌头、甘遂、巴豆等。
《神农本草经》中也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药物理论,由此奠定了药物学的理论构架。此部分内容主要见于序录部分,相当于全书总论,虽然字并不长,只有十三条,但已经涵盖了药物学的各个方面。
以药物配伍为例,《神农本草经》中提出了君臣佐使的组方原则。所谓君臣佐使,本为社会中的不同阶层成员,有不同的职能与等级,药物学将其借用来说明药物在配伍中的不同角色,如上药为君药,中药为臣药,而下药为佐使药。在组方时,应该充分考虑药物的特性,方中既要有君药、臣药,还要有起协助作用的佐使之药。其比例可按照一君、二臣、三佐、五使或一君、三臣、九佐使的原则来处理。
在药物配伍中,两味或两味以上的药物用在一个方剂中,相互之间会产生不同的反应:有的药物共同使用能发挥更大的功效,有的两药相遇一方会减小另一方的药性;有的药可以制约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有的两种药本身均无毒,但如果两药相遇则会产生很大的毒性,不能同用等。《神农本草经》**总结了七种关系,包括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恶、相反、相杀等,认为对此“七情”要“合和视之”,这便是“七情合和”的配伍原则。
《神农本草经》中对于所收录的各种药物的功效和主治疾病都进行了简要的记载与描述,这无疑是早期临**药学宝贵经验的总结。长期临**实践和现代研究都证明《神农本草经》中对于所载药物的功效认识大部分是正确的,其中许多药物至今仍然在临**广泛应用,比如人参补益、黄连止痢、麻黄定喘、常山截疟、大黄泻下等。而且各种药物主治疾病的种类也非常广泛,约有170余种,包括了内、外、妇、儿、五官等科疾病。此外,《神农本草经》中对于药物的性味、产地与采制、炮制方法,乃至用药原则和服药方法等都有涉及,极大地丰富了药物学的知识体系。
……
而在《神农本草经》之后,很多朝代都对《本草》类书籍的编纂很是重视。
在唐朝前期,则是出现了《新修本草》,而在宋朝时期,《本草》类的书籍已经相对较为成熟。<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