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1/3)
按照景攸自身所学习的知识,也许作为一个县城小吏,尤其是在法律方面成为一个辅助的从官小吏,是最好的开始。⊙√八⊙√八⊙√读⊙√书,.2●≥
但是在公元前209年的时候,一纸调令让他成为了一个北疆的戍卒,开始了他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人生。
不过在这将近十年的边境戍守生活当中,景攸虽然没有返回过他的故乡,但是他自己也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必要回去。
在他成为一个戍卒之前,他的母亲也在公元前211年去世,而家境不算太好的景攸,虽然已经到了娶亲的年纪,但是因为母亲的去世,他只好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延后一下。
这个时候虽然有守孝三年的说法,但是在大秦帝国的治理区域下,守孝三年的风气并没有流传开来,而绝大部分地区,包括景攸的故乡,原来的淮阳一带的小县邑,更多也就是守孝到新年到来之际。
这一种守孝的方式,主要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流行,因为在乱世当中,国君的死亡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还是有着很大的影响,若是新君因为守孝而导致长时间没有处理政务甚至是与外敌作战,那么这个国家很有可能会衰落甚至是灭亡。
所以守孝在春秋战国时期,一般是以该国家新年到来之前为准。
……
而儒家的守孝三年的说法,据说在孔子时期已然流传:
这个说法起源于《儒林学案——宰我论礼》。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论:宰我认为,守丧三年是礼的要求,但是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礼是不断变化的。三年守丧礼已经实行了很长时间,现在到了改变的时候了。
孔子认为,守丧三年并不是礼的要求,而是个人之仁心的要求。君子在父母去世的时候,心情是悲痛的,而吃美味的食物,穿华丽的衣服追求的是快乐,这与悲痛的心情相矛盾,因此在守丧期间追求快乐,心不会安,而只有痛哭悲伤,内心才会安宁,才能满足幸福。
宰我回应孔子说他自己在父母去世的时候,吃美味的食物,穿华丽的衣服内心很安宁,很满足。也就是说,二人对仁心的理解及体会不一样。这样两个也就没有办法交流,因为基本假设不一样。
按照孔子的说法,父母去世,君子的心情是悲痛的,追求享受君子内心会不安。宰我认为“安”,孔子也没有办法,只好说,如果你安,你就去做。言外之意是,孔子不会安,只能行三年之丧礼。
宰我以言行为贤,在这里被孔子判为不仁。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宰我拥有另外一种美德,那就是“诚”,这也就是他之所以为贤的原因。
礼之所以能实行,是因为礼本于人心,本于仁。礼之所以有变动,是因为仁有了变动,在宰我那里,仁礼依然是相互呼应的,故无伪。因此,一年之丧亦为礼。
守孝三年,要守灵堂,不贴对联,不去给别人拜年.不放鞭炮,烧一期时烧金山银山,三期金斗银斗,五期女儿买的五朵花,七期烧船和靠岸树.百天提前烧纸,头年晚几个烧。
而这个说法事实上是否与孔子有关系,很多人认为“宰我论礼”是后人捏造的一个传说。
而在儒家十三经当中的《孝经》也不见这样的说法:(ps:孝经据说成书于西汉时期。)
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
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
译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孔子在家里闲坐,他的学生曾子侍坐在旁边。孔子说∶“先代的帝王有其至高无上的品行和最重要的道德,以其使天下人心归顺,人民和睦相处。人们无论是尊贵还是卑贱,上上下下都没有怨恨不满。你知道那是为甚么吗?”
曾子站起身来,离开自己的座位回答说∶“学生我不够聪明,哪里会知道呢?”
孔子说∶“这就是孝。它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教化产生的根源。你回原来位置坐下,我告诉你。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与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的开始。人在世上遵循仁义道德,有所建树,显扬名声于后世,从而使父母显赫荣耀,这是孝的终极目标。所谓孝,最初是从侍奉父母开始,然后效力于国君,最终建功立业,功成名就。《诗经?大过∶‘思念你的先祖,修养自己的德行。’”
天子章第二: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译文:孔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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