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不同的记载(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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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骊山皇陵的迷雾重重之外,在秦末历史当中,也出现了一个已经有了争议的千年公认的情况。
那就是史记上描述胡亥是赵高以及李斯矫诏才最终得以成为秦帝国的二世皇帝。
但是在后世,出土的赵正书竹简,却说出了另外一个层面的事情。
……
《赵正书》出自后世整理出来的《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第三卷,竹书《赵正书》以大部分篇幅记录了秦始皇临终前与李斯的对话、李斯被害前的陈词以及子婴的谏言等,成书年代可能在西汉早期。
而《赵正书》的内容描述无法覆盖整个秦末,但是毫无疑问的一点,其同样相当有价值:
昔者,秦王赵正出游天下,还至柏人而病,病笃,喟然流涕长太息,谓左右曰:“天命不可变欤?吾未尝病如此,悲……”……而告之曰:“吾自视天命,年五十岁而死。吾行年十四而立,立卅七岁矣。吾当以今岁死,而不知其月日,故出游天下,欲以变气易命,不可于欤?今病笃,几死矣。其亟日夜输趋,至白泉之置,毋须后者。其谨微密之,毋令群臣知病。”
病即大甚,而不能前,故复召丞相斯曰:“吾霸王之寿足矣,不奈吾子之孤弱何。……其后不胜大臣之纷争,争侵主。吾闻之:牛马斗,而蚊虻死其下;大臣争,齐民苦。哀怜吾子之孤弱,及吾蒙容之民,死且不忘。其议所立。”
丞相臣斯昧死顿首言曰:“陛下万岁之寿尚未央也。且斯非秦之产也,去故下秦,右主左亲,非有强臣者也。窃善陛下高议,陛下幸以为粪土之臣,使教万民,臣窃幸甚。臣谨奉法令,阴修甲兵,饬政教,官斗士,尊大臣,盈其爵禄。使秦并有天下,有其地,臣其王,名立于天下,势有周室之义,而王为天子。臣闻不仁者有所尽其财,毋勇者有所尽其死。臣窃幸甚,至死及身不足。然而见疑如此,臣等尽当戮死,以报于天下者也。”
赵正流涕而谓斯曰:“吾非疑子也。
子,吾忠臣也,其议所立。”
丞相臣斯、御史臣去疾昧死顿首言曰:“今道远而诏期群臣,恐大臣之有谋,请立子胡亥为代后。”王曰:“可。”
王死而胡亥立,即杀其兄扶苏、中尉(蒙)恬。大赦罪人,而免隶臣高以为郎中令。因夷其宗族,坏其社稷,燔其律令及故世之藏。又欲起属车万乘以抚天下,曰:“且与天下更始。”
子婴进谏曰:“不可。臣闻之:‘芥茝未根而生凋时同,天地相去远而阴阳气合。’五国十二诸侯,民之嗜欲不同而意不异。夫赵王迁杀其良將李牧而用颜聚,燕王喜阴用荆轲之谋而背秦之約,齐王建逐杀其故世之忠臣而用后胜之议——此三君者,皆终以失其国而殃其身,是皆大臣之谋,而社稷之神零福也。今王欲一日而弃去之,臣窃以为不可。臣闻之:‘轻虑不可以治国,独勇不可以存将,同力可以举重。’比心一智可以胜众,而弱胜强者,上下调而多力一也。今国危敌比,斗士在外,而内自夷宗族,诛群忠臣,而立无节行之人,是内使群臣不相信,而外使斗士之意离也。臣窃以为不可。”秦王胡亥弗听,遂行其意,杀其兄扶苏、中尉恬,立高为郎中令,出游天下。
后三年,又欲杀丞相斯,斯曰:“先王之所谓牛马斗而蚊虻死其下,大臣争而齐民苦,此之谓夫?”
斯且死,故上书曰:“可道其罪足以死乎?臣为秦相卅余岁矣,逮秦之狭而王之约。始时,秦地方不过数百里,兵不过数万人。臣谨悉意一智,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诸侯。而阴修甲兵,饬斗士,尊大臣,盈其爵禄,故终以胁韩而弱魏,又破赵而夷燕代,平齐楚,破屠其民,尽灭其国而虏其王,立秦为天子者,吾罪一矣。地非不足也,北驰胡漠,南入定巴蜀,入南海,击大越,非欲有其王,以见秦之强者,吾罪二矣。尊大臣,盈其爵禄,以固其身者,吾罪三矣。更刻画、平斗桶、正度量、一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者,吾罪四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者,吾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王之得志者,吾罪六矣。缓刑罚而薄赋敛,以见主之德众其惠,故万民戴主,至死不忘者,吾罪七矣。
若斯之为人臣者,罪足以死久矣。上幸而尽其能力,以至于今。愿上察视之。”秦王胡亥弗听,而遂杀斯。
斯且死,故曰:“斯则死矣,见王之今从斯矣,虽然,遂出善言。臣闻之曰:‘变古乱常,不死必亡。’今自夷宗族,坏其社稷,燔其律令及故世之藏,所谓变古而乱常者也,王见病者乎?酒肉之恶,安能食乎?破国亡家,善言之恶,安能用乎?察登高知其危矣,而不知所以自安者;前据白刃自知且死,而不知所以自生者。夫逆天道而背其鬼神,社稷之神零福。灭其先人及自夷宗族,坏其社稷,燔其律令,及中人之功力而求更始者,王勉之矣。斯见其殃今至矣。”秦王胡亥弗听,遂杀斯。
子婴进谏曰:“不可!夫变俗而易法令,诛群忠臣,而立无节行之人,使以法纵其约,而行不义於天下臣,臣恐其有后咎。大臣外谋而百姓内怨。今将军章邯兵居外,卒士劳苦,委输不给,外无敌而内有争臣之志,故曰危。”秦王胡亥弗听,遂行其意,杀丞相斯,立高,使行丞相、御史之事。未能终其年,而果杀胡亥。将军章邯入夷其国,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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