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九章(3/3)
和平。正统时期,这种相对稳定的局面由于蒙古瓦剌部的兴起而发生了变化。
正统十四年,也先发兵内侵,明英宗率兵亲征,全军覆没。从此明王朝进入了中后期战乱频仍的时代,狼烟四起,边患迭兴,兵力不敷,不得不募兵为用。《嘉靖尤溪县志》中就有募兵的记载:“新县治置田养士开封,盗起,民多敌意,乃募壮兵固守,贼始终不敢犯”。这也可以看出,当时的募兵虽不是最主要的军士,但他们也有了很好的战斗力。而且,时常被动荡的社会所需要。
如果说洪武永乐时期的募兵是对当时兵制的一些小修小补,仅为一时之需,那么宣德以后的募兵则与明初有所不同,伴随着边境紧张局势的步步升级,卫所制的日益废弛,募兵便作为兵力的重要来源而受到越来越普遍的关注。
宣德以后的募兵,多由于边境战争频发、兵力不敷而进行。
土木之变后,京军溃散几尽,各地的勤王兵又不能即刻到达明王朝于是派官募兵,这样也就出现了大规模的募兵。正统十四年,令各处召募民壮,就令本地官司统令操练,遇警调用。在诸边镇,则召募土兵。
景泰元年九月,遣官于延绥诸镇各召募土兵5000人。天顺元年八月,亦选沿边民丁为土兵。这些募兵的待遇:给与鞍马器械,秋冬操练,支与口粮,春夏务农住支。免其杂泛差役。如有事故,不许勾补。
嘉靖时期,南倭北虏,边患严重。募兵作为救急良策而被广泛采用,这是募兵制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嘉靖中叶,南倭北虏肆虐,明军的弊端彻底暴露,明廷采取了诸如加大募兵力度、改革武举等一系列提高军事实力的措施,才勉强顶住了外来压力。”
此时的募兵制不仅行于东南沿海,而且北边的边军乃至京营,也逐渐用募兵来代替和补充卫所军。卫所制受到的挑战和威胁也越来越大,在明朝的军队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东南沿海倭患时,使用了大量募兵,人数不下10万。募兵从此成为明朝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
……
而在某个意义上,卫所制度的失败,事实上也是明帝国的军屯制度失败的体现。而“府兵制度”再次被“募兵制度”所取代,也算得上是一种历史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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