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大发利市(2/2)
过之后得知此乃是刘旦所为,刘旦在杀了冯春之后,试图攻入县衙,遭到了县衙之中冯春族人以及衙役的抵抗,后来刘旦一怒之下纵火烧毁了县衙(其实是冯春族人临死之前放火烧毁的,但是现在罪名只能扣在刘旦头上),所以仅此一条,这刘旦就该死了。至于县仓,史参军看罢之后,点验了一番,虽然县里遭此大祸,但是县仓损失不大,大部分账册上的财物尚在,虽然有所缺失,但是这黑锅自然也就砸在了刘家的头上。
李霖还把从刘家抄没所得财物以及地契等物,造册交给了史参军查验了一番,表明了他李霖并未侵吞刘家的财产,当然其中一部分地契,现在已经“失踪”了,自然不在账册之上。
史参军对此并无表态,大家都是明白人,这账册其实也就是糊弄人的东西,李霖率兵攻下刘家庄,所起获的财物肯定不止这些,如果刘家就这么点财产的话,那就真是笑话了,可以肯定,但凡是参与攻打刘家庄的各家大户,肯定这一次都有分润,否则的话谁会去干这出力不讨好的事情,所以这东西也只能看看罢了,当不得真。
李霖私下里给史参军塞了一张礼单,史参军偷眼看了一下,立即就笑着收入了袖子之中。
最让这个史参军感到惊讶的是,他到了县里的县兵驻地之后,发现这里居然大出他的所料,原本县兵为县尉刘旦所掌,这一次肯定跟着刘旦参与了这件事,李霖杀了刘旦之后,县兵居然没有哄堂大散,这就奇怪了。
问罢之后,李霖告知了这史参军前因后果,把他如何逼降了县兵之事告知了史参军,并且把他如何处置县兵之中那些追随刘旦做反的军将之事也告知了这史参军。
史参军听罢之后,于是心中大为惊讶,他没想到李霖居然还有这等控兵的本事,短短一天时间,便能把县里的县兵给彻底控制住,并且将他们收拾的服服帖帖,这已经更不是一般人能有的本事了,可见唐通在他来之前,给予李霖的评价,并非是高看此子,而李霖确确实实是个有本事之人。
看罢了这些之后,史参军便临时住入到了县城内的一家大户腾出的院子之中,就在这里提审了一些人犯,随行文吏在旁做了笔录,详细的询问了这一次刘家谋乱之事的前因后果。
另外史参军还令人传来了县内侥幸残存的两个司吏,一个是林家的那个吏房司吏,一个是工房司吏,对他们进行了一番质询,当然也少不了传了几个活下来的县衙的差役,对他们也进行了一番询问。
这还不算,史参军还亲自传了县内几家大户的家主,过来进行了一番质询,仔细询问了当日李霖如何将刘旦斩杀,并且如何控制住了县城的局势,至于攻打刘家庄的事情,他倒是没有多问什么。
当这些人都该审的审,该问的问过之后,这件事就已经基本上被这史参军弄了个水落石出了。
刘旦杀冯春之事,基本上可以坐实没有问题,至于是误杀还是故意,现在事主都已经死了,仅剩下很少几个当时在场的双方的手下,但是事发突然,他们也说不清到底刘旦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了。
而且经过多番审问和质询下来,史参军也可以确认,刘旦在杀了冯春之后,确确实实有打算拥兵自重,将整个山海县置于他的控制之中,并且将县内各家大户强行扣留,对他们进行勒逼,逼迫他们出钱出人,助刘家随后应付可能前来进剿与他的州兵或者府兵。
这一点也已经彻底坐实了刘家的罪名,刘旦和刘家上下,意图以武力反抗可能前来进剿他们的州兵或者府兵,仅此一点便可以定他们一个谋反之罪,这一点已经毋庸置疑。
就凭这两项,这刘旦和刘家上下死的就不冤,李霖杀他们,就没有做错什么,非但无罪,而且有功,这就不会再有人指摘李霖杀官谋反了。
就在史参军刚刚在山海县把这件事理清之后,便有李霖的手下前来禀报,说余杭郡守派人前来山海县,要见李霖,人现在已经到了县城北门之外,令李霖立即出迎。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