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三章 北府新军(十五 军纪如山 )三更(1/2)
更新时间:201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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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六七日,天气都晴好无雨,韩暮趁此机会抓紧督促筑城,随着招募的士兵越来越多,加入筑城的队伍也越来越庞大。
袁岗别出心裁将派人到芜湖县江南江北各镇四处张贴招兵标语,标语五花八门都是韩暮想出来的词。
“保家卫国,参军光荣!”
“杀匪斩秦,升官耀祖!”
“一人参军,全家不饿!”
“北府新军,人民的子弟兵!”
“宁愿沙场洒热血,不学孬种老家中!”
“英雄不问出身,寒门亦有英豪!”
这一条条煽动性,诱惑性,感染力极强标语贴满了芜湖县的四里八乡,在这种气氛的感召下,源源不断青壮年男丁纷纷赶往南巢镇,报名参军。
韩暮谨守着自己的承诺,家中独子的一律打发回家侍奉父母,除非是孤儿;家中有妻儿的必须要征得妻儿的同意方可入伍;儿女未成年家中无人抚养的一律打发回家;最后又将招兵的年纪缩短到十八到三十二岁之间。
但是即便如此,短短六七天共招募一万七千人,更有外县、外郡的青壮年闻声而至,人数还在增多,韩暮等人既喜又忧。
在上万人没日没夜的辛勤劳作下,巢湖城已经初具规模;丈许宽、五尺高的城墙已经建成,剩下来的只需逐渐加高到两丈高度即可,为了取用来筑建城墙的的泥土,刚好在城墙外挖出了一道深六尺,宽三丈的护城壕沟,沟内铺设荆棘竹刺,只待灌水进去便成为一道难以逾越的屏障。
城内的十纵十横二十条主干道已经用碎石铺设完毕,道路两旁在韩暮的指导下开辟暗沟直通巢湖,作为巢湖城的地下排水系统,干道之间的房舍正在着手搭建,城中间一大块空地上筑起高大的围墙和箭塔,将粮垛和大宅子围在当中,成为北府军的军事首脑驻地。
东南西北四门处各划出一大片地域建设一排排整齐的军营和宽大的校场,成型以后的四军分驻四门,守卫四方。
只需再过三五日,城中房舍全部建设完毕,便可安顿居民入住了,到时候可将城外良田重新划分入户,但这些事还是留给李远去做吧,这是芜湖县的辖地,总不至于越庖代俎。
随着城中建设逐渐进入最终的阶段,北府军的新兵也正式撤出建设城池的任务,全部归建入营,只留下两千不能参军的民夫继续加高城墙和筑建房舍。
一万八千名新兵按照张彤云所起的名字建立“地、水、火、风”四大军,这名号取其四种天地间互不侵扰的四种基本形态之意,地字军和水字军归入袁岗治下,火字军和风字军归谢玄辖制,并在四军之下设立三团,命名规则为:地字军下辖制地一团、地二团、地三团;以此类推如法炮制。
由于武器盔甲严重短缺,韩暮决定暂停招募士兵,先将手头这一万八千人武装起来,训练到位,这一万八千兵都是普通百姓出生,有人凭得是一腔热血,有人是为了光宗耀祖,有的人也许仅仅是为了吃饱肚子拿军饷而已,这样的一支军队毫这些只是乌合之众,所以当务之急不是继续扩大人数,而是赶紧将这盘散沙聚拢捏造成一道钢铁长城。
袁岗和谢玄对韩暮提出的建议十分赞同,三人着手制定北府军的军规军纪,以及训练计划。
大晋咸安元年十二月初十,北府军在刚刚建成的巢湖城北大校场举行了建军大会,宣布了已有的各团各营将领和校尉的任命,并宣布了北府军的十七大军规。
袁岗站在校场的高台上当着黑压压肃立的北府军士兵宣布了这十七大军规: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淫妇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配合这十大军规的执行,北府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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