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旧事(四)(1/2)
有句老话,叫做“人算不如天算”,上一任的寨老千算万算,千防万防,没有料到自己的女儿,会在这样的情况,遇到一个外来的男人。人这一生,会遇到无数的人,可是在第一次对视的时候,会一见钟情的几率,又有多大?该说缘分奇妙嘛?就像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你无法反抗,无力逃避。
以后的日子里,阿莴窈每天都会去西屋看看李建国。两个人相谈甚欢,她知道了,李建国是家老家是浙江人,父亲来上海做了资本家,开工厂,打算着实业救国。李建国的本名是李子谦,只是在参军后,他自己改名李建国。因为从小被送往美国读书,他看到了美国的强大,希望着自己的国家,能打败入侵者,建立起一个强大的,新生的中国。于是,她唤他“子谦”,他唤她“窈”。
李建国会给阿莴窈讲外面的世界,讲汽车会自己在路上跑,讲飞机可以带人在天上飞,讲电影,讲利用一根线就能联系的电话、、、这些新奇的东西,是阿莴窈不能想象的,她没有离开过自己生长的这片土地,祖辈流传的故事里,也没有这些东西。
“子谦,这是巫术吗?普通的人也可以使用吗?”
“不,不,不,窈,这不是巫术。这是科学。现在,新青年都认为,巫术什么的全是封建迷信,我们要相信的,是科学!”
封建迷信?我不懂,不过,巫术是真实的存在在这世上的啊!子谦你不能否认,你看!我就是一个巫师啊!”
金色的虫子出现在空中,盘旋一圈以后,融进了阿莴窈的血肉之中,消失不见。
李建国看着虫子消失的地方,抓起阿莴窈的手臂细细瞅着,“窈,那是什么?你没事吧?你的身体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吧?”
抽回自己的手臂,在李建国的眼前摆了摆:“子谦,回神啦。我没事的。这就是蛊虫啊!我的祖先,给予后代的伟大恩赐。用我的精血饲之,这是我的王虫。它不会伤害我的。”
“这就是蛊虫?也就是说,巫蛊之术是真的存在的?那道家那套也是真的?我们这个世界是有鬼神存在的吗?那日本人在中国的土地上肆虐的时候,我们中国的神又去了哪里?”自己多年来培养的无神论的世界观被一只小小的虫子搞奔溃,李建国情绪有些失控。
“子谦,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巫蛊之术存在,汉族的道术自然也是存在的,我的先祖曾经和一些汉族的能人打过交道,一点不能小看这些人。道是相同的,追求的方法和力量不同罢了。我能告诉你,精怪是存在的,万物皆有灵。鬼神也是存在的,要相信灵魂的力量。可是神去了哪里,我不懂。我的祖先,世世代代在寻找这个问题的真谛,但是很抱歉,没有人能弄明白。毕竟,我们也只是人而已。我倒是愿意承认,神,就是我们的祖先,一直在庇护着我们。”
阿莴窈的回答有些凌乱,有些模糊不清,我们一直在寻找的,从未成功,却也从未放弃。你,我,他,千千万万的人类,能回答这个问题的,能有几人呢?
彼此的坦诚,是加速了解最好的办法。李建国和阿莴窈抛开了身份,吸收着对方的信仰,彼此靠近,终是陷入了爱河。
李建国一直明白自己的感情,而阿莴窈能认识到这份爱,还全靠阿瓦桑的提醒,“阿莴窈,你的父亲曾留下遗言,你不能在十八岁之前,爱上任何男人,特别是你十七岁这一年。你应该相信你父亲的卜卦。”在爱这个字被提出来之前,一直意识不到。当阿瓦桑提出的时候,阿莴窈明白了,原来这些天的种种反应,都是在告诉自己,自己爱上了一个名叫李子谦的男人。
最美的爱情,是在你意识到爱着他的时候,他给你表白心意。所以,当李建国拿着花,向阿莴窈表达自己对她的心意的时候,阿莴窈接受了。她抛开了祖辈留下的不许与外人通婚,否则逐出里溪寨的铁律。无视了阿瓦桑的提醒,义无反顾地接受了这个男人的这份心意。
苗族的姑娘,本就是大方自信又勇敢的,追求爱情也是如此,她们,而不像大多的汉族女子,守着礼教,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给一个自己并不认识的人。
热恋中的情侣总是夸张地粘在一起,他们游山玩水,有着说不完的话想与对方倾诉,还不厌其烦。
浪漫的黄昏,李建国拿着一只狗尾巴草戒指,轻轻的执起阿莴窈的手,在了她的无名指上。认真看着这枚狗尾巴草戒指,阿莴窈戳了戳李建国。
“子谦,你说过,在你待过的地方,这个代表着的,是互许终生,结发为夫妻的意思。”
“对啊,你戴上了我的戒指,你逃不掉了!我要你成为我妻子!”
撇撇嘴,“那你的呢?”
左手扬了扬,手里还捏着一枚,“在这里!要帮我戴上吗?”
拿过狗尾巴草戒指,缓慢又郑重地推进了李建国的无名指。“所以说,你现在是我的人喽?”
看着她娇俏的表情,点上了她的鼻尖,“乐意之至!”
两个人的距离如此近,近的能听到对方的呼吸声,彼此呼吸纠缠,心脏在“咚咚咚”奏着澎湃的乐章。一个吻,轻轻地烙了下来,带着虔诚与珍惜。
当天晚上,阿莴窈没有回自己的小楼培养自己心爱的蛊虫,没有研究研究占卜,而是住在了西楼。哪怕是这草戒指,哪怕只是私定的终身,阿莴窈不后悔,这就是自己的新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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