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荒域(1/2)
仗着皮糙肉厚和身上穿着的珍珠宝衫,余群和血鲨群战成了一团。
不时有血鲨翻着白色的肚皮浮到海面上。
余群也不好过,海中没有着力点,一个浪打来,她连稳住自己的身体都得耗费一番心神。
福竹剑不算锋利,在海中也不好发挥,反而因为其材质的特殊,向上的浮力太大,根本不能用。
余群只得拿了把刚刚缴获的飞剑,用着不趁手也没什么办法了。
倒是把好剑,轻易便能刺破血鲨的皮。
血鲨本就是嗜杀的动物,见了血之后,更是疯狂,会同眼前的敌人斗到至死方休。
周围的一片海域都已经成了暗红色,血腥气向海底散去。
余群已经能感觉到数个强大的生物正在赶来。
若是在不脱身,怕就是要死在这儿了。
血鲨尖利的牙齿,和锋利的尾鳍是血鲨主要攻击的手段。海水成了暗红色之后,余群只得用灵力去感应,才能知晓血鲨的位置。
不免的,余群身上就挂了不少的彩。左腿被血鲨的尾鳍割伤,伤口泡在海水里,更是疼痛难耐。
一个疏忽,一头血鲨差点咬到余群的脑袋。余群奋力闪躲,血鲨的牙齿贴着余群的脑袋而过。头发被细密的牙齿绞作一团,这一下过去,余群的头发被扯了大半下来!!
疼痛让余群的脑袋有些迷糊了,她只知道挥剑!挥剑!
余群脑袋有些钝痛,扶着额醒来。
入眼,一片荒凉。枯黄的野草,布满了整个平原。
左腿上的伤复原了大半,余群撑着站了起来。她旁边有一个半枯的胡杨,或许是这平原上唯一的树木了。
头上的伤口结了痂,头发却只稀稀疏疏几根了。余群不怎么爱打扮,却也不想以这一副样子示人。
给自己施了个变异的春雨术,再烘干。全身上下便干净了。头发索性全剃了,那把锋利的飞剑现在成了剃刀。
余群翻拣了自己的乾坤袋,还真让她发现了一顶黄色的帽子。这帽子是防御法器,只能算是一阶中品灵器。余群心下大憾,早戴上这顶帽子,自己也不至于会秃啊。
生发,余群不是做不到。生发要耗费自身精血,头发又不是手脚,不是要紧的东西,自是不浪费的好。
“你醒了?倒是不慌张。”
一只青色的大鸟飞到了胡杨树顶上。金阿九从大鸟上跳了下来。
“我慌张什么。既是已经救了我,总不会再杀了我的。”余群照着镜子,也不抬头。
“去吧。别担心我。回你的族中去吧。”金阿九对着大鸟喊道。
那鸟也通人性,点头鸣叫了几声便飞走了。
余群将铜镜收起,抬头看向金阿九。
金阿九手上拎着一只肥嫩的长耳兔。
“你还没辟谷?”余群问道。
“若是为了修仙而放弃口食之欲。我做不到。”金阿九道。
余群眯起了眼。她竟是无法看透金阿九了。
这说明金阿九的修为要比她高出整整一个台阶!金阿九成了金丹期!
“金师叔。恭喜恭喜啊。”余群说道,语气里头带了酸。
五灵根的资质!却比单一灵根修炼的速度还快。瞧着金阿九气度沉稳,想来晋级过快导致根基不稳的问题也没有。怎么能叫人不嫉妒。
金阿九不以为意。余群若是没丝毫的嫉妒情绪,她反而会对余群有所疏远。
“机缘罢了。”金阿九面有得色。还以为是个闷性子,原来是个**的性子。
“多谢金师叔救命之恩。”余群道。
“无事。你既是叫我一声师叔,我救你也是应该的。”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余群白了一眼:“那敢问师叔,这是何处?”
“青木城和万象城之间的荒域。”金阿九道。
金阿九对荒域有些了解。
“你可知晓万年前的天地剧变?我从古玉简中得知,真正原因是有一界出了问题,那一界同灵荣界撞在了一起。灵荣界和外界碎片融合,才有了剧变。而这荒域便是另一界的残骸。”
余群知道些内幕。却也没料到,这荒域竟是外界之地。这儿便是夺灵诞生之地?
“是。在此处,我很容易被人发现,再不能助你。你小心。”夺灵道。夺灵从白塔内完全抽身出来,缩到了余群的识海内。
金阿九说话的同时,麻利的将肥兔子切肚剥皮,又向余群讨了点灵泉水洗了干净。再架上火堆。不一会儿便肉香四溢。
夺灵暂时的沉寂让余群伤心了一小下。肉味一起,余群的眼里就只有那只肥兔子了。夺灵?什么玩意!
金阿九撕了只兔子腿给余群,俩人毫无形象的坐在草地上大吃起来。
再问了金阿九,余群才知晓,俩人怎么从深海到平原。
原来,当时林雅筑将金阿九推向刺海蛇。刺海蛇一击,让金阿九重伤。金阿九却因祸得福,破而后立,成了金丹。也是幸得鹤仙人洞府中那盏青灯守护。金阿九才能在危机四伏的海中筑成金丹。
金阿九成了金丹后,恰好遇着长门岛的连环爆炸。金阿九便把余群捞了出来。
后又为了逃避海中怪兽,金阿九带着余群跌跌撞撞的就开启了海中的一个传送阵,就到了平原。
这番话,余群是不信的。
误打误撞开启的传送阵,你还知道这目的地是哪儿?睁着眼说瞎话呢不是。
人哪,总有些秘密。余群也不想知道答案。
一只肥兔子,俩人吃了个肚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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