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我不杀伯仁(2/3)
/p>邦國,無所不統。親王拜者不親事,祭祀闕則攝。(原注:隋廢三師,貞觀十一年復
置,與三公皆不設官屬。)
■尚書省
▲尚書令(頁一一八四)
尚書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領百官。其屬有六尚書:一曰吏部,二曰戶部,三曰
禮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原注:六尚書:兵部、吏部為前行,刑部
、戶部為中行,工部、禮部為後行;行總四司,以本行為頭司,餘為子司。)庶務皆
會決焉。凡上之逮下,其制有六:一曰制,二曰敕,三曰冊,天子用之;四曰令,皇
太子用之;五曰教,親王、公主用之;六曰符,省下於州,州下於縣,縣下於鄉。細
之達上,其制有六:一曰表,二曰狀,三曰牋,四曰啟,五曰辭,六曰牒。諸司相質
,其制有三:一曰關,二曰策,三曰移。凡授內外官司之事,皆印其發日為程,一曰
受,二曰報。諸州計奏達京師,以事大小多少為之節。凡符、移、關、牒,必遣於都
省乃下。天下大事不決者,皆上尚書省。凡制敕計奏之數、省符宣告之節,以歲終為
斷。(原注:龍朔二年,改尚書省曰中臺,廢尚書令;尚書曰太常伯,侍郎曰少常伯
。光宅元年,改尚書曰文昌臺,俄曰文昌都省。垂拱元年曰都臺,長安三年曰中臺。
)
▲左僕射(頁一一八五)
▲右僕射
左右僕射,各一人,從二品,掌統理六官,為令之貳,令闕則總省事,劾御史糾
不當者。(原注:龍朔二年,改左右僕射曰左右匡政;光宅元年曰文昌左右相;開元
元年曰左右丞相;天寶元年復。)
▲尚書左丞(頁一一八五)
▲尚書右丞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辯六官之儀,糾正省內,劾御史
舉不當者。吏部、戶部、禮部,左丞總焉;兵部、刑部、工部,右丞總焉。郎中各一
人,從五品上;員外郎各一人,從六品上。掌付諸司之務,舉稽違,署符目,知宿直
,為丞之貳。以都事受事發辰、察稽失、監印、給紙筆;以主事、令史、書令史署覆
文案,出符目;以亭長啟閉、傳(★以上頁一一八五)禁約;以掌固守當倉庫及陳設
。諸司皆如之。(原注:隋尚書諸司郎及承務郎各一人,而廢左右司。武德三年,改
諸司郎為郎中,逞務郎為員外郎。貞觀元年,復置左右司郎中。龍朔元年,改左右丞
曰左右肅機,郎中曰左右承務,諸司郎中曰大夫。永昌元年,復置員外郎。神龍元年
省,明年復置。初有馹驛百人,掌乘傳送符,後廢。)
都事各六人,從七品上;主事各六人,從趴品下。吏部考功、禮部主書皆如之。
諸司主事,從九品上。(原注:有令史各十八人,書令史各三十六人,掌固各十四人
。)
■吏部
▲吏部尚書(頁一一八六)
▲吏部侍郎
▲吏部郎中
▲吏部員外郎
《唐六典卷二.尚書吏部》:吏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
。吏部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官吏選授、勳封、考課之政令。凡職官銓綜之
典,封爵策勳之制,權衡殿最之法,悉以咨之。其屬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
封,三曰司勳,四曰考功;尚書、侍郎總其職務而奉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司之
事,由於所屬,皆質正焉。‥‥‥(吏部)郎中二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二人
,從六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郎中一人掌考天下文吏之班、秩、品、命
。‥‥‥郎中一人掌小選。‥‥‥員外郎一人掌選院,謂之南曹。‥‥‥員外
郎一人掌判曹務。凡當曹之事,無巨細,皆與郎中分掌焉。
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
從六品上。掌文選、勳封、考課之政。以三銓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書、判,
德行、才用、勞效較其優劣而定其留放,為之注擬。五品以上,以名上而聽制授;六
品以下,量資而任之。其屬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勳,四曰考功。
吏部郎中,掌文官階品,朝集、祿賜、給其告身、假使,一人掌選補流外官。員
外郎二人,從六品上,一人判南曹。皆為尚書、侍郎之貳。凡文官九品,有正、有從
,自正四品以下,有上、下,為三十等。凡文散階二十九:從一品曰開府儀同三司,
正二品曰特進,從二品曰光祿大夫,正三品曰金紫光祿大夫,從三品曰銀青光祿大夫
,正四品上曰正議大夫,正四品下曰通議大夫,從四品上曰太中大夫,從四品下曰中
大夫,正五品上曰中散大夫,正五品下曰朝議大夫,從五品上曰朝請大夫,從五品下
曰朝散大夫,正六品上曰朝議郎,正六品下曰承議郎,從六品上曰奉議郎,從六品下
曰通直郎,正七品上曰朝請郎,正七品下曰宣德郎,從七品上曰朝散郎,從七品下曰
宣義郎,正八品上曰給事郎,正八品下曰徵事郎,從八品上曰承議郎,從八品下曰承
務郎,正九品上曰儒林郎,正九品下曰登仕郎,從九品上曰文林郎,從九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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